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 2019111303972
开发企业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平澜府
项目地址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路157号
申报日期 2019-11-13
南 京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房 产 局 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68-6 | |||
法定代表人 | 吴艳涛 | 联系电话 | 02569613666 | |
授权委托人 | 邢萍 | 联系电话 | 18602526593 |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534 | |
开发项目名称 | 平澜府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高行审备[2018]66号 | |
项目坐落 |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路157号 | |||
售楼处地址 |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路157号 |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陈卫锋 | 联系电话 | 13913931338 |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以下空白 |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以下空白 | 联系电话 | 以下空白 | |
用地总面积(m2) | 102786.5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252018CR0009、3201252018CR0010 |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苏(2018)宁高不动产权第0012917号、苏(2018)宁高不动产权第0012916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8201810386号 |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 | 215453.7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8201810806、320118201910495号 | |
容积率 | 1.4 | 绿地率 | 30.01% | |
建筑密度 | 23.73%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25201812030301、320125201812241101、320125201905311101、320125201906281101、320125201910171101 | |
房屋总幢数 | 36 | 其中住宅 | 幢数 | 35 |
建筑面积(㎡) | 166192.36 | |||
施工单位名称 |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工时间 | 2018-12-03 | 拟竣工时间 | 2022-06-30 | |
备注: | 以下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2 | 13、17幢 | 9036.02 | 2018-12-03 | 20000 | 2019-01-30 | 2020-12-31 |
1 | 1 | 10幢 | 6588.74 | 2018-12-03 | 5000 | 2019-03-15 | 2020-12-31 |
1 | 1 | 18幢 | 3348.36 | 2018-12-03 | 3000 | 2019-04-30 | 2020-12-31 |
1 | 2 | 4、7幢 | 10900.65 | 2018-12-03 | 10000 | 2019-05-25 | 2020-12-31 |
1 | 1 | 2幢 | 5543.86 | 2018-12-03 | 7000 | 2019-06-06 | 2020-12-31 |
1 | 1 | 5幢 | 3790.01 | 2018-12-03 | 5000 | 2019-06-30 | 2020-12-31 |
1 | 2 | 1、3幢 | 12058.28 | 2018-12-03 | 8000 | 2019-07-28 | 2020-12-31 |
2 | 1 | 21幢 | 3357.39 | 2019-06-01 | 3000 | 2019-08-28 | 2022-06-30 |
1 | 1 | 6幢 | 6542.54 | 2018-12-03 | 5000 | 2019-08-28 | 2020-12-31 |
2 | 1 | 24幢 | 2517.25 | 2019-06-01 | 5000 | 2019-09-30 | 2022-06-30 |
2 | 1 | 8幢 | 3616.89 | 2019-06-01 | 3000 | 2019-10-20 | 2022-06-30 |
2 | 1 | 9幢 | 6829.17 | 2019-06-01 | 7000 | 2019-11-29 | 2022-06-30 |
2 | 7 | 11、12、14、15、16、19、20幢 | 39260.63 | 2019-06-01 | 50000 | 2019-12-20 | 2022-06-30 |
3 | 13 | 22、23、25-35幢、车库 | 97117.98 | 2019-11-01 | 90000 | 2020-01-20 | 2022-06-30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条),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252018CR0009、3201252018CR0010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 2、设计中应统筹配建物业管理、垃圾收集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漏项,今后不得插建。可以共用的配套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有碍观瞻的外置设备(含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等)应加以隐蔽美化,不得暴露。 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 配置,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集房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 要求设置。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864.3 平方米。规划核准 867.19 平方米 。具体情况见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合计 | ------ | ------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431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申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1.给水:采用市政直供 二次加压形式,小区地下室设置自来水加压泵房。 2.电力:市政10千伏高压进入小区开关站后分配至各配电房,经高低压转换后供给给各单位。 3.燃气:市政中压燃气管(港华燃气)经过小区内部燃气调压站,调压后供给各住户。。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9年1月3日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0070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星湖商业街 南至 星湖商业街西至 规划路一 北至 规划路二 于 2019年1月3日 在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以下空白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公安门牌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2 | 9 | 一般住宅 | 6580.79 | 42 | 精装修 | 2022-06-30 | 12474.57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9幢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 533973478061 | 3843.72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登记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平澜府 | 幢号 | 9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
屋面 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xps保温板、复合材料保温板 | |
保温层厚度(mm) | 75 |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B06(砂加气)、钢筋混凝土 |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
保温材料种类 | eps保温板、复合材料保温板 |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20 | |
南、东、西墙 | 20 |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塑料材型 |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高透Low-E+12A+6 | |
南向 | 6高透Low-E+12A+6、单腔充氩气高透Low-E暖边[5Low-E+19Ar(百叶)+5暖边 | ||
东向 | 6高透Low-E+12A+6 | ||
西向 | 6高透Low-E+12A+6 | ||
遮阳措施 | 中置遮阳百叶 | ||
其他节能措施 | 太阳能光热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 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可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 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取有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房卖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能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式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许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提供其他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以下空白 幢(楼) 以下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压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现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市高淳区首信房地产测绘队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 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预测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到中国境外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务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以下空白。
%1、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做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吴艳涛
日期:2019-11-26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同意变更土地转让批复 |
2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联系单 |
3 | 南京市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价格表 |
4 |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
5 | 预审合格单 |
6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7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8 | 必建人防面积及区域核定单 |
9 | 不动产权证书 |
10 | 营业执照 |
11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12 | 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 |
1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1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15 | 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 |
1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核准图 |
17 | 商品房开发建设资金投入证明 |
18 | 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备案表 |
19 | 地名命名批复 |
20 | 公安门牌证明 |
21 | 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申请书 |
22 |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
23 | 预售方案 |
24 |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
担 保 函
平澜府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平澜府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 章):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000134750763A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正华
联系电话: 025-83478223
授权委托人姓名: 邢萍
联系电话: 18602526593
签署时间: 2019-11-20
签署地点: 高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