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 2019110603386
开发企业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鼓印兰园
项目地址 鼓楼区汽轮电机厂周边地块
申报日期 2019-11-15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2号亚太商务楼33F | |||
法定代表人 | 郭锐 | 联系电话 | 025-52609666 | |
授权委托人 | 杨越 | 联系电话 | 15295588965 |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589 | |
开发项目名称 | 鼓印兰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鼓发改备【2019】3号 |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汽轮电机厂周边地块 | |||
售楼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5号 |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方辰 | 联系电话 | 02552609666 |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以下空白 |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以下空白 | 联系电话 | 以下空白 | |
用地总面积(m2) | 24498.8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19CR0006 |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苏(2019)宁鼓不动产权第0017157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2019年05月08日起2089年05月07日止 |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6201910111号 |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 | 95740.4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6201910865号 | |
容积率 | 2.75 | 绿地率 | 30% | |
建筑密度 | 35%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6201906181101 | |
房屋总幢数 | 10 | 其中住宅 | 幢数 | 6 |
建筑面积(㎡) | 72258.68 |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海宁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开工时间 | 2019-06-19 | 拟竣工时间 | 2021-12-01 | |
备注: | 以下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1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1 | 5幢 | 15299.03 | 2019-06-19 | 36753.28 | 2019-09-30 | 2021-12-01 |
1 | 1 | 3幢 | 13698.95 | 2019-06-19 | 32909.36 | 2019-11-18 | 2021-12-01 |
1 | 1 | 6幢 | 10672.64 | 2019-06-19 | 25639.2 | 2019-12-31 | 2021-12-01 |
1 | 3 | 1幢、2幢、4幢 | 32588.06 | 2019-06-19 | 78287.19 | 2020-01-10 | 2021-12-01 |
1 | 4 | 7幢、8幢、地库、门卫 | 23481.81 | 2019-06-19 | 56410.99 | 2020-04-30 | 2021-12-0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条),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9CR0006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地块内须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具体要求如下:社区卫生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体育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基层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建筑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以上公共配套设施共计201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须无偿移交鼓楼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成交价款不作调整。(2)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的净菜超市(菜市场),须设置相对独立的出入口,且布置在地上一层。地块内可设置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大于地上建筑面积的5%。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382.96 平方米。规划核准 385.11 平方米 。具体情况见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合计 | ------ | ------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618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申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1、 其他
以下空白。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9年8月2日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葛洲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2109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安怀村路 南至 和燕路小区等西至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至 南京汽轮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7月19日 在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9GL字062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中,3 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 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9年10月22日 书面同意我司办理 3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3 | 一般住宅 | 13394.67 | 102 | 精装修 | 2021-12-01 | 38494.95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4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3幢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8110501013501301628 | 12244.26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登记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鼓印兰园 | 幢号 | 3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19.61kw.h/㎡ | ||
屋面 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
保温层厚度(mm) | 65 |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现浇空心混凝土外墙 |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
保温材料种类 | 岩棉复合保温板 |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0 | |
南、东、西墙 | 30 |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铝合金/塑钢 |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高透光6LOW-E+12A+6 | |
南向 | 高透光6LOW-E+12Ar+6,高透光6LOW-E+12A+6,高透LOWE[6LOWE+19A(百叶)+6+9A+6] | ||
东向 | 5+19A(百叶)+5+6A+5 | ||
西向 | 5+19A(百叶)+5+6A+5 | ||
遮阳措施 | 内置百叶一体化,玻璃自遮阳 | ||
其他节能措施 | /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 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可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 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取有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房卖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能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式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许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提供其他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以下空白 幢(楼) 以下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压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现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 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预测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到中国境外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务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申报3幢住宅,采用线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通过微信公众号:“阳光城南京区域”进行报名,按页面公示的报名通道进行线上报名。如遇网络等问题无法报名,请致电025-52609666与我司联系,由我司工作人员协助解答。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3201012019CR0006)内第三章第十条第二点出让要求:4.地块内人才房(含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出让成交价款总额不作调整。受让人须按照《南京市出让地块竞争保障性住房操作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宁房居字[2017]183号)的要求进行配建和移交。达到最高限价后所报建的自持租赁住房建成后不得销售、不得转让,按南京市租赁住房政策管理。本次申报3幢101室~106室均含负一层,负一层规划用途为储藏室。
%1、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做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郭锐
日期:2019-11-20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 |
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 |
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核准图 |
5 | 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备案表 |
6 | 地名命名批复 |
7 | 必建人防面积及区域核定单 |
8 | 抵押权人同意办理预售许可证明 |
9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10 | 预审合格单 |
11 |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
12 | 南京市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价格表 |
13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联系单 |
14 | 同意变更土地转让批复 |
15 | 南京市商品房销售申请书 |
16 | 预售方案 |
17 |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
18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19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20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21 | 情况说明(开竣工时间及合同工期) |
22 | 担保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23 | 关于装配式建筑技术控制指标认定意见的回复和专家论证意见 |
24 | 施工单位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
25 | 担保公司在业查询表 |
26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27 | 规划核准总平图 |
28 | 担保函 |
29 | 不动产权证书 |
30 | 入网认证收据 |
31 | 放弃资金监管证明和情况说明 |
担 保 函
鼓印兰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葛城(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鼓印兰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 章): 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开发区罗星路4号(自贸试验区内)
通讯地址: 福州开发区罗星路4号(自贸试验区内)
邮政编码: 350015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501056114470984
法定代表人姓名: 徐国宏
联系电话: 025-58836531
授权委托人姓名: 杨越
联系电话: 025-86799901
签署时间: 2019年11月15日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