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 2019102802788
开发企业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玲珑翠谷
项目地址 栖霞区文鼎路1号
申报日期 2019-10-28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栖霞区仙林办事处仙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枢东路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方明 | 联系电话 | (852) 29088888 | |
授权委托人 | 诸吴悦 | 联系电话 | 18652993070 |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叁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宁UP3050号 | |
开发项目名称 | 玲珑翠谷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09)275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393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461号、宁仙大委复字〔2019〕24号 |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文鼎路1号 |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文鼎路1号 |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朱宇 | 联系电话 | 18698722722 |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以下空白 |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以下空白 | 联系电话 | 以下空白 | |
用地总面积(m2) | 165215.2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09CR0031、宁规划资源让合[2019]补12号 |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宁栖国用(2015)第21766号、苏(2019)宁栖不动产权第0025088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70年、商务办公用地40年、商服用地40年 |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3201011189号、地字第320113201910215号 |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 | 207270.9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3201610776号,建字第320113201111018号,建字第320113201011147号,建字第320113201310227号,建字第320113201211009号,建字第320113201011148号,建字第320113201011280号,建字第320113201111190号,建字第320113201310188号,建字第320113201410030号,建字第320113201911228号 | |
容积率 | 1.4 | 绿地率 | 20.11% | |
建筑密度 | 31.43% | 施工许可证号 | 宁仙施许(2010)026、宁仙施许(2010)024、宁仙施许(2011)023、宁仙施许(2010)016、宁仙施许(2014)008、宁仙施许(2014)013、320113201712270101、320113201908131101 | |
房屋总幢数 | 79 | 其中住宅 | 幢数 | 70 |
建筑面积(㎡) | 159431.32 | |||
施工单位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新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国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工时间 | 2010-08-01 | 拟竣工时间 | 2021-03-31 | |
备注: | 玲珑翠谷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申报该项目的第三期,由A、B、C三个地块组成,各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及建筑面积均不同,本次申报房屋位于A、C地块中。A地块容积率1.44、绿地率20.11%、建筑密度31.43%;C地块容积率1.71、绿地率31.57%、建筑密度31.86%,数据为A地块数据。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4 | 05幢、06幢、07幢、09幢 | 19808.4 | 2019-08-01 | 20206 | 2011-10-28 | 2013-01-31 |
1 | 5 | 08幢、10幢、13幢、14幢、17幢 | 15448.6 | 2010-09-01 | 15759 | 2012-10-07 | 2013-06-30 |
1 | 4 | 04幢、11幢、15幢、16幢 | 15103.3 | 2010-08-01 | 15225 | 2012-12-15 | 2013-06-30 |
2 | 21 | 18幢~23幢、28幢、33幢、34幢、47幢~50幢、54幢、56幢、57幢、61幢~65幢 | 31525.8 | 2013-09-05 | 53783 | 2014-09-10 | 2016-06-30 |
2 | 27 | 24幢~27幢、29幢~32幢、35幢~46幢、51幢~53幢、55幢、58幢、59幢、60幢 | 46422.1 | 2013-09-05 | 70223 | 2014-10-31 | 2016-06-30 |
3 | 5 | 三期01幢、三期02幢、三期03幢、三期04幢、三期05幢 | 18765.43 | 2019-08-13 | 15600 | 2019-09-25 | 2021-03-31 |
2 | 1 | 一、二期地下车库 | 19223.27 | 2011-04-01 | 7000 | 2019-10-30 | 2013-09-01 |
2 | 1 | G01幢 | 6839.6 | 2017-12-27 | 1500 | 2019-10-30 | 2018-12-17 |
3 | 4 | 三期06幢、三期07幢、三期08幢、三期09幢 | 12357.69 | 2019-08-13 | 9600 | 2019-11-19 | 2021-03-31 |
3 | 2 | 三期10幢、三期地下车库 | 12738.04 | 2019-08-13 | 23000 | 2020-06-30 | 2021-03-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条),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09CR0031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配建6班幼儿园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0.27公顷。2、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布置在地块南部,用地
面积不少于0.8公顷,其中集中绿地0.4公顷。其中必须配建以下公共用房:(1)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筑
面积400平方米;(2)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100平方米;(3)社会福利保障设施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
;(4)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100平方米,环卫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上述用房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
交政府。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829.08 平方米。规划核准 840.34 平方米 。具体情况见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已申报 | 宁房第2014100121号 | 29幢101室(临时) | 483.93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110141号 | 09幢201室(临时) | 130.44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110141号 | 06幢201室(临时) | 96.4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110141号 | 06幢202室(临时) | 96.25 |
已申报 | 宁房第2012100103号 | 17幢104室(临时) | 209.05 |
已申报 | 现售20191045 | 栖霞区文鼎路1-8号301室 | 166.88 |
已申报 | 现售20191045 | 栖霞区文鼎路1-8号201室 | 71.68 |
合计 | ------ | ------ | 1254.63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190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申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1、 其他
以下空白。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1年2月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广东恒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粤物管证字第0000056号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学林路 南至 文鼎路西至 规划道路北至 312国道于 2019年8月19日 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9栖字006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三期06幢 | 一般住宅 | 2294.28 | 24 | 精装修 | 2021-03-31 | 30756.39 |
3 | 三期09幢 | 一般住宅 | 3577.98 | 24 | 精装修 | 2021-03-31 | 29489.62 |
3 | 三期08幢 | 一般住宅 | 2246.22 | 24 | 精装修 | 2021-03-31 | 30199.12 |
3 | 三期07幢 | 一般住宅 | 3561.04 | 24 | 精装修 | 2021-03-31 | 29893.32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4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三期08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1726.8 | |
三期06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1718.4 | |
三期07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472 | |
三期09幢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488.8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登记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宜兴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玲珑翠谷 | 幢号 | 三期06幢、三期07幢、三期08幢、三期09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
屋面 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挤塑聚苯板(XPS)、发泡陶瓷保温板Ⅲ型(屋顶) | |
保温层厚度(mm) | 85 |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加气) |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模塑聚苯板(EPS) 、发泡陶瓷保温板Ⅲ型(墙体) 、岩棉板 |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0mm | |
南、东、西墙 | 30mm |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塑钢 |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5+19A+5 | |
南向 | 6高透Low-E+12A+6、6高透Low-E+19A+6 | ||
东向 | 5+19A+5 | ||
西向 | 5+19A+5 | ||
遮阳措施 | 中置百叶遮阳、卷帘外遮阳 | ||
其他节能措施 | 无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 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可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 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取有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房卖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能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式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许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提供其他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无 幢(楼) 无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压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现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 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预测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到中国境外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务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一、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要求:1、公共设施项目(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1.0平方米。(2)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配置,物业用房布局应与物业管理区域相协调。(4)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集房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设置。(5)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2、指标说明(1)地块A商业建筑占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20%。(2)各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不得统筹互借。(3)应结合本次规划用地及西侧已出让地统筹设置一处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组团绿地,且应满足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4)A地块在学林路与312国道辅道交叉口附近应设置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开敞空间。(5)C地块为已出让NO.2008G14地块未开发建设部分,具体范围以不动产权登记边界及国土实测为准,建筑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A、B、C地块可在满足相关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整体设计。3、停车配建(1)规划居住区的停车设施每个车位预留充电桩的建设条件,请做好配置的充电桩用电需求的落实。(2)规划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应符合《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版》中的相关要求,此外A地块还应另配建100个社会公共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宜相对集中布置。住宅部分地面机动车停车泊车位不得超过其应配建总泊位数的5%,为住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设置为机械式。4、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发展战略”,保障我市人才自住住房需求,本次上市房源中三期07幢504室被纳入全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房源范围,不参与公证摇号。5、本次申报三期07、09幢1层101室-104室均含负一层,负一层规划核准用途为丙二类储藏间。二、摇号报名方式: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南京旭辉”公众号(cifinanjingbranch)进入报名通道,填写信息并上传购房人身份证件、购房证明等图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咨询电话:025-83750888。
%1、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做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此页无正文)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方明
日期:2019-11-13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产业办关于装配式指标认定的回复、专家论证意见 |
2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3 | 不动产权证书 |
4 | 南京市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表 |
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6 | 开发项目备案通知书 |
7 | 南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备案表 |
8 | 地名命名批复 |
9 | 必建人防面积及区域核定单 |
10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11 |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
12 | 南京市商品住房价格申报价格表 |
13 | 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联系单 |
14 | 担保函、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
15 | 公证处预审合格单及销售方案 |
16 |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建设行政许可决定书 |
17 | 授权委托书 |
18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9 | 商品房预售窗口表 |
20 | PC预制构件合同、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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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 保 函
玲珑翠谷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玲珑翠谷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 章): 宜兴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宜兴市宣城街道荆溪中路773号
通讯地址: 宜兴市宣城街道荆溪中路773号
邮政编码: 2142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000667630350Q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方明
联系电话: (852)29088888
授权委托人姓名: 诸吴悦
联系电话: 18652993070
签署时间: 2019-10-21
签署地点: 中国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