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下关区二板桥486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琪根 |
联系电话 |
025-83616188 |
授权委托人 |
任彬 |
联系电话 |
13611579866 |
开发资质等级 |
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70 |
开发项目名称 |
金陵湾小区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10]876号、宁发改投资字[2012]30号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 |
售楼处地址 |
鼓楼区郑和南路8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李巧云 |
联系电话 |
025-83190061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金平、丰灿 |
联系电话 |
13914711841;18252075889 |
用地总面积(m2) |
11397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宁国土资让合(2007)351号、宁国土资让合(2015)补47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宁鼓国用(2016)第07185号;宁鼓国用(2016)第05310号;苏(2017)宁鼓不动产权第0129936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字2009年3月1日起算 |
土地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宁规河西用地(2007)0028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552190.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7201310219号;建字第320107201310242号;建字第320107201310241号;建字第320107201310327号;建字第320107201410026号;建字第320106201410790号;建字第320107201310292号;建字第320106201610290号 |
容积率 |
3.5 |
绿地率 |
38.71% |
建筑密度 |
18.05%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0020130243;320100020130252;320100020130242;320100020130251;320100020130362;320100020140103;320100020140214;320106201508180101;320106201607190101 |
房屋总幢数 |
11 |
其中住宅 |
幢数 |
9 |
建筑面积(m2) |
376878.4 |
施工单位名称 |
舜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工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3-6-6 |
拟竣工时间 |
2020-12-31 |
备注: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2 | 07幢、08幢 | 42522.4 | 2013-6-6 | 85044.8 | 2013-11-12 | 2015-12-31 |
1 | 1 | 06幢 | 24142.3 | 2013-6-6 | 48284.6 | 2013-12-26 | 2015-12-31 |
2 | 1 | 05幢 | 66296.3 | 2014-4-28 | 145851.86 | 2014-8-2 | 2017-12-31 |
2 | 1 | 04幢 | 68707.4 | 2014-4-28 | 151156.28 | 2014-12-1 | 2017-12-31 |
3 | 1 | 09幢 | 41869.6 | 2015-5-1 | 92113.12 | 2015-10-1 | 2018-12-31 |
3 | 1 | 1号地下车库 | 89289.6 | 2013-6-6 | 178579.2 | 2016-6-1 | 2018-12-31 |
3 | 1 | 01幢 | 19275.8 | 2016-5-1 | 48189.5 | 2016-10-31 | 2019-12-31 |
3 | 2 | 02幢 | 55678.1 | 2016-8-1 | 137865.81 | 2017-3-31 | 2019-12-31 |
3 | 2 | 03幢 | 65693.8 | 2016-8-1 | 165563.94 | 2017-12-26 | 2019-12-31 |
3 | 1 | 有恒路199号地下车库 | 39473.93 | 2016-8-1 | 158267.5 | 2019-10-31 | 2019-12-31 |
3 | 1 | 10幢 | 21336 | 2018-6-18 | 73480 | 2020-10-31 | 2020-12-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宁国土资让合【2007】351号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详见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如团购等)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2208.76 平方米,规划核准
2821.7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已申报 | 2014100163 | 04幢201室、204室(含2、3层) | 1104.03 |
已申报 | 2017100163 | 03幢1单元101室、2单元101室、3单元101室、3单元102室、2单元201室、2单元204室、3单元201室 | 1717.67 |
合计 | --- | --- | 2821.7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174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8年11月30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物企(2003)035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郑和南路 南至
定淮门大街 西至
扬子江大道 北至
扬子江大道 ,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8GL字002-1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公安门牌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鼓楼区有恒路199号2幢地下二层储藏室 | 储藏室 | 620.18 | 33 | 毛坯房 | 2019-12-31 | 7000 |
3 | 有恒路199号3幢地下二层储藏室 | 储藏室 | 486.7 | 33 | 毛坯房 | 2019-12-31 | 7000 |
3 | 有恒路199号地下车库 | 车位 | 10999.7 | 830 | 毛坯房 | 2019-12-31 | 28.85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已申报,预售许可证号为
2016100164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9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有恒路199号地下车库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 | 93080155000000246 | 2653.6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陵湾小区 | 幢号 | 有恒路199号地下车库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节能水平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耐火等级B1级) |
保温层厚度(mm) | 19.68耗电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混泥土多孔砖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岩棉带(燃烧性能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0 |
南、东、西墙 | 3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热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高透Low-E+12A+6 |
南向 | 5+19Ar+5;6高透Low-E+12A+6 |
东向 | 5+19Ar+5 |
西向 | 5+19Ar+5 |
遮阳措施 | 中置遮阳百叶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一、本公司开发建设的恒盛金陵湾项目位于鼓楼区郑和南路8号,规划核准的总建筑面积为552190.1平方米,整个小区共11幢,其中住宅9幢、商业2幢。
二、本项目地下车库共有2个,位于C地块的金陵湾小区1号地库前期已申领销售许可证。本次申领的位于D地块的有恒路199号地下车库实建车位1013个,车位位于负二层、负三层。负二层人防范围外可售车位416个,车位号为1—416号,其中车位号:5、32、33、44、63、64、77、90、100、106、109、110、118、125、126、127、167、187、188、221、237、276、277、297、304、323、341、342、343、344、357、387为微型车位;负三层人防范围外可售车位414个,车位号为1—395号、429—430号、441—445号、451—456号、519—523号、563号,其中车位号:23、24、32、50、51、65、73、74、111、142、173、174、175、176、195、210、254、313、315、316、317、318、333、350、372、374、395、444、452、453、454、520、522为微型车位;负三层机械式车位149个,车位号为J396—J428号、J431—J440号、J446—J450号、J457—J518号、J524—J562号,机械式车位不在本次预售范围内,待竣工后办理为公司自建商品房;负三层人防范围内自走式车位34个,车位号为564—597号,其中车位号:572、584、585、586、590、597为微型车位,人防范围内车位不在预售范围,不建楼盘,只申报备案。
由于现场与规划核准图有些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不受影响,本开发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完全一致。我公司将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本次申报的有恒路199号2幢地下二层储藏室(1-33室),有恒路199号3幢地下二层储藏室(1-33室)只对有恒路199号2幢、3幢(公安门牌)业主销售,其他业主不在销售范围内。
四、本次申报的有恒路199号地下车库预售许可,在规划许可证上的所在层为-1、-2层,根据测绘规范要求,在面积预测报告上的所在层分别为-2、-3层。有恒路199号2幢、3幢地下储藏室,在规划许可证上的所在层为-1层,在面积预测报告上的所在层为-2层。本次申报的坐落以面积预测报告和公安门牌为准,我司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司承担。
五、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需我司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是1、滨江大道工程(下关大桥-定淮门大桥),项目规模高架6车道,道路长度1540米,桥梁长度1150米。2、规划三路(三汊河南路-边江),项目规模路幅24米,长度650米。3、三汊河河口公园,项目规模占地约3.8公顷。4、规划二路(滨江大道-规划三路),项目规模路幅24米,长度305米。5、学校,项目规模占地约3.18公顷,36轨(小学18班,初中18班)。6、沿江绿化带,项目规模占地约5.1公顷。7、改造用地北侧原有厂房为基本社区中心(因下关区政府为实施三汊河片区旧城改造(滨江大道下关段),安排下关区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拆迁,用地北侧内原有厂房也一并拆除了。2013年我司在交地过程中,红线范围内已无需要改造的厂房。)。其中文化活动建于04-1幢二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体育活动04-1幢二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于03-1幢二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商业金融服务建于10幢商业综合体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净菜市场建于10幢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于03-1幢一层,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上设施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建成后不移交政府部门(上述房屋的面积与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待竣工交付初始登记后办理为我司自建商品房。其中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公交首末站未明确权属,待竣工交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七、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规划指标需设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小于4700平方米。社区福利和保障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以上设施未明确权属待竣工交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9-3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4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5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6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7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8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9 | 人防面积核定单 |
10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11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2 | 地名办批文 |
13 | 规划核准红线图 |
14 | 规划核准图 |
15 | 物价批复及价格表 |
16 | 入网认证收件收据 |
17 | 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
18 | 公安门牌编号 |
19 | 受让批复 |
20 | 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