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栖霞区仙林办事处仙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文枢东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方明 |
联系电话 |
(852) 29088888 |
授权委托人 |
秦媛 |
联系电话 |
18020129886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叁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宁UP3050号 |
开发项目名称 |
玲珑翠谷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09)275号、宁发改投资字(2009)393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464号、宁发改投资字(2011)461号、宁仙大委复字[2019]24号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文鼎路1号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文鼎路1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朱宇 |
联系电话 |
18698722722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165215.2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09CR0031、宁规划资源让合[2019]补12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宁栖国用(2015)第21766号、苏(2019)宁栖不动产权第0025088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70年、商务办公用地40年、商服用地40年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3201011189号、地字第320113201910215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207270.9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3201610776号、建字第320113201111018号、建字第320113201011147号、建字第320113201310227号、建字第320113201211009号、建字第320113201011148号、建字第320113201011280号、建字第320113201111190号、建字第320113201310188号、建字第320113201410030号、建字第320113201911228号 |
容积率 |
1.44 |
绿地率 |
20.11% |
建筑密度 |
31.43% |
施工许可证号 |
宁仙施许(2010)026、宁仙施许(2010)024、宁仙施许(2011)023、宁仙施许(2010)016、宁仙施许(2014)008、宁仙施许(2014)013、320113201712270101、320113201908131101 |
房屋总幢数 |
78 |
其中住宅 |
幢数 |
71 |
建筑面积(m2) |
122673.54 |
施工单位名称 |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新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新华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国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0-8-1 |
拟竣工时间 |
2021-3-31 |
备注:玲珑翠谷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申报该项目的第三期,由A、B、C三个地块组成,各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及建筑密度均不同,本次申报房屋位于A、B、C地块中。A地块容积率1.44、绿地率20.11%、建筑密度31.43%; B地块容积率1.05、绿地率32.22%、建筑密度20.91%; C地块容积率1.71、绿地率31.57%、建筑密度31.86%,数据为A地块数据。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4 | 05幢、06幢、07幢、09幢 | 19808.4 | 2010-8-1 | 20206 | 2011-10-28 | 2013-1-31 |
1 | 5 | 08幢、10幢、13幢、14幢、17幢 | 15448.6 | 2010-9-1 | 15759 | 2012-10-7 | 2013-6-30 |
1 | 4 | 04幢、11幢、15幢、16幢 | 15103.3 | 2010-8-1 | 15225 | 2012-12-15 | 2013-6-30 |
2 | 21 | 18幢-23幢、28幢、33幢、34幢、47幢~50幢、54幢、56幢、57幢、61幢-65幢 | 31525.8 | 2013-9-5 | 53783 | 2014-9-10 | 2016-6-30 |
2 | 27 | 24幢-27幢、29幢-32幢、35幢-46幢、51幢-53幢、55幢、58幢、59幢、60幢 | 46422.1 | 2013-9-5 | 70223 | 2014-10-31 | 2016-6-30 |
3 | 5 | 三期01幢、三期02幢、三期03幢、三期04幢、三期05幢 | 18765.43 | 2019-8-13 | 15600 | 2019-9-27 | 2021-3-31 |
2 | 1 | G01幢 | 6839.6 | 2017-12-27 | 1500 | 2019-10-30 | 2018-12-17 |
2 | 1 | 一、二期地下车库 | 19223.27 | 2011-4-1 | 7000 | 2019-11-15 | 2013-9-1 |
3 | 4 | 三期06幢、三期07幢、三期08幢、三期09幢 | 12357.69 | 2019-9-13 | 9600 | 2019-11-26 | 2021-3-31 |
3 | 2 | 三期10幢、三期地下车库 | 12738.04 | 2019-8-13 | 23000 | 2020-6-30 | 2021-3-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09CR0031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配建6班幼儿园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0.27公顷。
2、配建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布置在地块南部,用地面积不少于0.8公顷,其中集中绿地0.4公顷。其中必须配建以下公共用房:(1)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筑面积400平方米;(2)医疗卫生设施建筑面积100平方米;(3)社会福利保障设施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4)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100平方米,环卫用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上述用房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829.08 平方米,规划核准
840.34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已申报 | 宁房第2012100103号 | 17幢104室(临时) | 209.05 |
已申报 | 宁房第2014100121号 | 29幢101室(临时) | 483.93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110141号 | 09幢201室(临时) | 130.44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110141号 | 06幢201室(临时) | 96.4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110141号 | 06幢202室(临时) | 96.25 |
已申报 | | | |
合计 | --- | --- | 1016.07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190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1年2月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广东恒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粤物管证字第0000056号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学林路 南至
文鼎路 西至
规划道路 北至
312国道 ,于
2019 年
8 月
19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9栖字006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 (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三期01幢 | 一般住宅 | 2717.45 | 24 | 装修房 | 2021-3-31 | 29681 |
3 | 三期02幢 | 一般住宅 | 2716.93 | 24 | 装修房 | 2021-3-31 | 29527.88 |
3 | 三期03幢 | 一般住宅 | 4009.76 | 36 | 装修房 | 2021-3-31 | 29776.09 |
3 | 三期04幢 | 一般住宅 | 3594.72 | 36 | 装修房 | 2021-3-31 | 30463.67 |
3 | 三期05幢 | 一般住宅 | 3362.52 | 36 | 装修房 | 2021-3-31 | 30400.81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三期03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997.6 | |
三期05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625.6 | |
三期01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002.8 | |
三期04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780.4 | |
三期02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泰山路支行 | 31160188000166241 | 2011.2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宜兴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玲珑翠谷 | 幢号 | 三期01幢、三期02幢、三期03幢、三期04幢、三期05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挤塑聚苯板(XPS) |
保温层厚度(mm) | 8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砂加气)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模塑聚苯板(EPS) 、岩棉板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0 |
南、东、西墙 | 3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塑料外窗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5+19A+5 |
南向 | 6高透Low-E+12A+6、6高透Low-E+19A+6 |
东向 | 5+19A+5 |
西向 | 5+19A+5 |
遮阳措施 | 中置百叶遮阳、卷帘外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顶层6层设置太阳能热水器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无 幢(楼)
无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一、根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要求:1、公共设施项目(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应低于1.0平方米。(2)规划居住用地应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配置,物业用房布局应与物业管理区域相协调。(4)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集房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设置。3、停车配建(1)规划居住区的停车设施每个车位预留充电桩的建设条件,请做好所配置的充电桩用电需求的落实。(2)规划建筑物配建停车设置应符合《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置标准与准则(2015)版》中的相关要求,此外A地块还应另配建100个社会公共机动车停车泊位且宜相对集中布置。住宅部分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超过其应配建总泊位数的5%,为住宅配建的机动车停车泊位不得设置为机械式。(5)应配建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快件服务用房。2、指标说明(1)地块A商业建筑占该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5%-20%。(2)各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规划指标不得统筹互借。(3)应结合本次规划用地及西侧已出让地统筹设置一处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组团绿地,且应满足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4)A地块在学林路与312国道辅道交叉口附近应设置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开敞空间。(5)C地块为已出让N0.2008G14地块未开发建设部分,具体范围以不动产权登记边界及国土实测为准,建筑规模以审定方案为准。A、B、C地块可在满足相关指标要求的前提下整体设计。二、摇号报名方式:微信公众号报名,关注“南京旭辉”公众号(cifinanjingbranch)进入报名通道,填写信息并上传购房人身份证件、购房证明等图片,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咨询电话: 025-83750888。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9-16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2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3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4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5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6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7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8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9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10 | 担保函 |
11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2 | 物价联系单、价格表 |
13 | 地名批复 |
14 | 授权委托书 |
15 | 规划条件 |
16 | 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 |
17 | 企业营业执照 |
18 |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19 | 产业办关于装配式指标认定的回复、专家论证意见 |
20 | PC预制构件合同、发票 |
21 | 公证处摇号销售方案 |
22 | 必建人防面积及区域核定单 |
担保函
玲珑翠谷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恒学房地产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玲珑翠谷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宜兴恒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宜兴市宣城街道荆溪中路773号
通讯地址:
宜兴市宣城街道荆溪中路773号
邮政编码:
2142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000667630350Q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方明
联系电话:
(852)29088888
授权委托人姓名:
秦媛
联系电话:
18020129886
签署时间:
2019-9-10
签署地点:
中国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