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高淳区淳溪镇石臼湖北路68-6 |
法定代表人 |
吴艳涛 |
联系电话 |
02556856666 |
授权委托人 |
邢萍 |
联系电话 |
18602526593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534 |
开发项目名称 |
平澜府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高行审备[2018]66号 |
项目坐落 |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路157号 |
售楼处地址 |
高淳区淳溪街道湖滨路157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陈卫锋 |
联系电话 |
13913931338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102786.56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252018CR0009、3201252018CR0010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苏(2018)宁高不动产权第0012917号、苏(2018)宁高不动产权第0012916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2018年11月06日起至2088年11月05日止 |
土地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8201810386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216073.9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8201810806号 |
容积率 |
1.4 |
绿地率 |
30.01% |
建筑密度 |
23.73%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25201812030301、320125201812241101 |
房屋总幢数 |
36 |
其中住宅 |
幢数 |
35 |
建筑面积(m2) |
166192.36 |
施工单位名称 |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工大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8-12-3 |
拟竣工时间 |
2022-6-30 |
备注: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2 | 13、17幢 | 9036.02 | 2018-12-3 | 20000 | 2019-1-30 | 2020-12-31 |
1 | 1 | 10幢 | 6588.74 | 2018-12-3 | 5000 | 2019-3-15 | 2020-12-31 |
1 | 1 | 18幢 | 3348.36 | 2018-12-31 | 3000 | 2019-4-30 | 2020-12-31 |
1 | 2 | 4、7幢 | 10900.65 | 2018-12-3 | 10000 | 2019-5-25 | 2020-12-31 |
1 | 1 | 2幢 | 5543.86 | 2019-2-1 | 7000 | 2019-6-6 | 2020-12-31 |
1 | 1 | 5幢 | 3790.01 | 2018-12-3 | 5000 | 2019-6-30 | 2020-12-31 |
1 | 2 | 1、3幢 | 12058.28 | 2018-12-3 | 8000 | 2019-7-28 | 2020-12-31 |
1 | 2 | 6幢,车库 | 21785 | 2018-12-3 | 20000 | 2019-8-20 | 2020-12-31 |
2 | 11 | 8、9、11、12、14、15、16、19-21、24幢 | 61000 | 2019-4-20 | 70000 | 2019-8-30 | 2020-12-31 |
3 | 13 | 22、23、25-35幢 | 78000 | 2019-9-30 | 90000 | 2019-11-30 | 2020-12-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252018CR0009、3201252018CR0010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在规划设计方案中应明确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时序;必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应与首期项目同步审定规划设计方案、同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规划核实。 2、设计中应统筹配建物业管理、垃圾收集等公共服务设施,不得漏项,今后不得插建。可以共用的配套设施应相对集中布置,有碍观瞻的外置设备(含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等)应加以隐蔽美化,不得暴露。 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 配置,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集房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 要求设置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864.3 平方米,规划核准
867.19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合计 | --- | --- | 0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431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1.给水:采用市政直供+二次加压形式,小区地下室设置自来水加压泵房。 2.电力:市政10千伏高压进入小区开关站后分配至各配电房,经高低压转换后供给给各单位。 3.燃气:市政中压燃气管(港华燃气)经过小区内部燃气调压站,调压后供给各住户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9年1月3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弘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0070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星湖商业街 南至
星湖商业街 西至
规划路一 北至
规划路二 ,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在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空白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公安门牌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1 | 成套住宅 | 5506.37 | 42 | 装修房 | 2020-12-31 | 11828.84 |
1 | 3 | 成套住宅 | 6551.91 | 42 | 装修房 | 2020-12-31 | 11944.37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 93210078801400000239 | 3099.2 | |
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 | 93210078801400000239 | 3687.68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平澜府 | 幢号 | 1、3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xps保温板、复合材料保温板 |
保温层厚度(mm) | 7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B06(砂加气)、钢筋混凝土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eps保温板、复合材料保温板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20 |
南、东、西墙 | 2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塑料材型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高透Low-E+12A+6 |
南向 | 6高透Low-E+12A+6、单腔充氩气高透Low-E暖边[5Low-E+19Ar(百叶)+5暖边 |
东向 | 6高透Low-E+12A+6 |
西向 | 6高透Low-E+12A+6 |
遮阳措施 | 中置遮阳百叶 |
其他节能措施 | 太阳能光热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市高淳区首信房地产测绘队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空白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溪茂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7-21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4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5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6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7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8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9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10 | 人防面积核定单 |
11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12 | 担保函 |
13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担保函
平澜府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溪茂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平澜府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99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000134750763A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正华
联系电话:
025-83478223
授权委托人姓名:
邢萍
联系电话:
18602526593
签署时间:
2019-7-22
签署地点:
高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