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1728
开发企业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鹅堡花园
项目地址建邺区河西南部鱼背地块,东至国有空地,南至邺城路,西至国有空地,北至国有空地(H地块)
申报日期2019-8-22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河西大街198号三单元1001室
法定代表人 张海东 联系电话 02587776838
授权委托人 魏欣 联系电话 18852096999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282
开发项目名称 天鹅堡花园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建发改【2016】054号
项目坐落 建邺区河西南部鱼背地块,东至国有空地,南至邺城路,西至国有空地,北至国有空地(H地块)
售楼处地址 建邺区扬子江大道与吴侯街交汇处(双闸路西侧)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姚昕磊 联系电话 13918005219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地总面积(m2) 474175.62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5CR0129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苏(2017)宁建不动产权第0012317号--0012322号、苏(2017)宁建不动产权第0012483号--0012484号、0012981号、0012457号、0012444号、0012428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酒店式公寓40年,其他用地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05201610441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1527716.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5201710577号、建字第320105201710759号、建字第320105201710646号、建字第320105201710972号、建字第320105201910584号
容积率 2.75 绿地率 35
建筑密度 12.13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5201708170101、320105201709190101、320105201711020301、320105201712140101、320100201905221101
房屋总幢数 13 其中住宅 幢数 9
建筑面积(m2) 146535.51
施工单位名称 泰兴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旭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9-4-1 拟竣工时间 2022-9-30
备注:NO.2015G61地块项目,由A至I地块组成,立项为整体立项,但在申报地名时,地名办将住宅部分命名为:天鹅堡花园(H地块、G地块)、海珀星晖花园(J地块、K地块);物业管理部门分别对天鹅堡花园、海珀星晖花园进行区域备案,物业用房分别留置;地下车库也分别按物业区域设定。本次预售方案“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中所载房屋,均为“天鹅堡花园”项目。本次申报的房屋位于H地块。故预售方案中的容积率、绿地率及建筑密度均为H地块信息。后期申报其余地块时,相关数据据实调整。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4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竣工时间
14H地块3幢、5幢、9幢、10幢89043.332019-4-12050002019-8-302022-6-30
25H地块1幢、2幢、6幢、7幢、8幢57492.182019-6-11350002019-10-312022-6-30
31H地块地下车库29633.472019-11-11481.672019-12-312022-9-30
4G地块规划许可证申领中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5CR0129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地块E中须配建一处占地面积不小于4000㎡的公交首末站,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该部分用地面积纳入容积率计算基数;地块I须建设一所9班幼儿园,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1106.56 平方米,规划核准 1145.15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合计------0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436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9年5月29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10024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平良大街 南至 扬子江大道 西至 吴侯街 北至 夹江 ,于 2019  7  25 日在 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9JY字003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 (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竣工时间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110一般住宅23858.88120装修房2022-6-3036882.17
13一般住宅19465.48120装修房2022-6-3036926.36
15一般住宅19465.48120装修房2022-6-3036778.67
19一般住宅23858.88120装修房2022-6-3037176.89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4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32089999101000410157121266.81
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32089999101000410157121271.79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500009991633317292.7
5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1500009991633317280.22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鹅堡花园幢号3幢、5幢、9幢、10幢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节能率不低于65%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B1级挤塑聚苯板(XPS)
保温层厚度(mm)50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煤矸石多孔砖、钢筋混凝土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A级岩棉板(铝板饰面外墙)、A级复合发泡水泥板(真石漆饰面墙面)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A级岩棉板30mm/A级复合发泡水泥板25mm
南、东、西墙A级岩棉板30mm/A级复合发泡水泥板25mm
外门窗窗框型材断热铝合金窗框
窗玻璃材料北向北向平开及上悬门窗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6高透Low-E+12A+6窗;
南向3、5号楼南向卧室、书房、客厅平开及上悬门窗采用断热铝合金三玻两腔冲氩气高透5+19Ar+5+6Ar+5 内置遮阳百叶门窗;
东向东向窗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5高透Low-E+19Ar+5暖边 内置遮阳百叶门窗;
西向西向窗采用断热铝合金中空玻璃5高透Low-E+19Ar+5暖边 内置遮阳百叶门窗;
遮阳措施内置遮阳百叶、平板遮阳(阳台)
其他节能措施分户隔墙采用:水泥基无机矿物轻集料保温砂浆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1、公建配套建设要求:1、A、C、E地块为商办混合用地,规划指标可互相平衡,其中:酒店式公寓比例不超过三个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商业设施比较不超过三个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旅游文化设施比例不低于三个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其余面积安排办公、酒店等建筑,其中酒店部门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地块B、F、L地面为城市道路,地下空间 部分出让,地块D地面为规划了绿地广场等开放空间,允许建设少量旅游休闲配套设施,B、F、D三地块地下可布置商业及停车设施;地块G配套商业的比例应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地块中旅游文化类物业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14万平方米,须定位为南京旅游文化主题项目,该部分物业及酒店须整体持有,不得销售;同时旅游文化类设施设备投入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地块中办公部分不少于50%的建筑面积在取得土地后(领取土地证)10年内不可分割销售、不可分割转让;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河西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签订地块投资建设协议。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规划设计要点》。2、在购房登记申请和选房时,案场外不允许聚集和排队 。 3、为贯彻落实全市“人才发展战略”,保障我市人才自住住房需求,本次上市的房源中,3幢2001、2201、1902、2602室;9幢1902、2701室被纳入全市人才安居精准服务的房源范围,不参与公证摇号。登记报名办法:登记人需登录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号:华侨城欢乐滨江(octfunland),点击子菜单报名登记按钮进行报名,按页面上公示的方法及规则报名。如遇网络问题无法报名,请致电025-87759999与我司联系,由我司工作人员协助解答。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8-22      


序号附件名称
1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4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5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6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7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8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9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10人防面积核定单
11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2担保函
13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14不动产查询证明
15物件联系单、价格表
16地名批复
17授权委托书
18规划设计要点
19预审合格证、销售方案

担保函
 天鹅堡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华侨城置地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天鹅堡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兴隆街汉唐大厦21-22楼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兴隆街汉唐大厦21-22楼 
    邮政编码: 211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40300192177782A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立勇 
    联系电话: 18860100383 
    授权委托人姓名: 魏欣 
    联系电话: 18852096999 
    签署时间: 2019-8-22 
    签署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兴隆街汉唐大厦21-2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