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1569
开发企业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阅熙广场
项目地址鼓楼区江边路以西1号地块(NO.2010G32)内07-09地块
申报日期2019-10-21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63号第四层 |
法定代表人 |
张洪涛 |
联系电话 |
025-52251888 |
授权委托人 |
刘振芳 |
联系电话 |
18013846465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505 |
开发项目名称 |
阅熙广场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鼓发改备(2017)38号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江边路以西1号地块(NO.2010G32)内07-09地块 |
售楼处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长江航运中心1号楼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周伟 |
联系电话 |
13813036178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江苏新景祥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丁波 |
联系电话 |
18205183027 |
用地总面积(m2) |
32945.8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10CR0131、宁国土资让合(2013)补32号、宁国土资让合(2015)补18号、宁国土资让合(2017)补42号、宁国土资让合(2018)补14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苏(2018)宁鼓不动产权第0033497号、苏(2018)宁鼓不动产权第0028083号、苏(2018)宁鼓不动产权第0034493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商服用地40年、商务办公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65年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6201710657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73025.2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6201810402号 |
容积率 |
6.98 |
绿地率 |
15.9 |
建筑密度 |
32.7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6201809190301、320106201809190401 |
房屋总幢数 |
2 |
其中住宅 |
幢数 |
2 |
建筑面积(m2) |
45386.6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8-5-8 |
拟竣工时间 |
2022-1-10 |
备注:1、我司开发建设的阅熙广场项目分为I、H地块,其中I地块为07-09地块,H地块为07-08地块,两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不相同。2、07-09地块(I地块)已全部取得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20106201810402号,07-08地块(H地块)规划审批中,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以上信息中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均为07-09地块数据。3、本次申报房屋位于07-09地块,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为准。4、因07-08地块地块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故上表“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信息以物业主管部门审定总面积173025.29为准,项目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暂为07-09地块数据,待07-08地块取得规划许可证后调整相关数据。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2 | 07-09地块-A幢、07-09地块-B幢 | 45386.6 | 2018-5-8 | 29136 | 2019-10-31 | 2022-1-10 |
2 | 1 | 07-09地块-地下室 | 15228 | 2018-5-8 | 9571 | 2020-5-25 | 2022-1-10 |
3 | | 07-08地块规划审批中 | | | | |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0CR0131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出让范围内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厕、基层社区中心、邮政所、公交首末站等需移交的公共设施均受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受按规定无偿移交政府。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696.9 平方米,规划核准
659.5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07-09地块-A幢14室;07-09地块-B幢1室、2室 | 248.36 |
合计 | --- | --- | 248.36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57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9年10月21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4068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中央大街 南至
建宁路 西至
江边路 北至
规划道路 ,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9GL字061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 (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中,
阅熙广场07-09地块-A幢、-B 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9-10-14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阅熙广场07-09地块-A幢、-B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A | 酒店式公寓 | 24594.87 | 255 | 装修房 | 2022-1-10 | 37972.98 |
1 | A | 门面房、小商店 | 832.77 | 13 | 毛坯房 | 2022-1-10 | 80000 |
1 | B | 酒店式公寓 | 18556.16 | 192 | 装修房 | 2022-1-10 | 36873.06 |
1 | B | 门面房、小商店 | 149.47 | 2 | 毛坯房 | 2022-1-10 | 80000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4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07-09地块-B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76550188006455143 | 17317.72 | |
07-09地块-A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 76550188006455143 | 22948.99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阅熙广场 | 幢号 | 07-09地块-A幢、-B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0%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屋顶:挤塑聚苯板(XPS)外墙:岩棉板一体板、发泡水泥板 |
保温层厚度(mm) | 65㎜外墙:5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加气混凝土块、钢筋混凝土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屋顶挤塑聚苯板(XPS)B1级;外墙:岩棉板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50㎜ |
南、东、西墙 | 5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金属型材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5+19A+5 |
南向 | 5+19A+5 |
东向 | 5+19A+5 |
西向 | 5+19A+5 |
遮阳措施 | 玻璃自遮光 |
其他节能措施 | 太阳能光伏发电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一、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1、地块I内应结合建筑配建一处不小于150平方米的邮政所,设计方案应征求邮电部门的书面意见。2、H地块东北角和I地块西南角应分别设置不小于1000平方米的绿地广场。3、I地块地下空间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与地铁站点的有机衔接,地铁站点及附属设施空间应进行预留。 二、接受购房登记方式为:网上报名,通过微信公众号:“证大阅江府”进行报名,按页面公示的报名通道进行线上报名。如遇网络等问题无法报名,请致电025-52251888与我司联系,由我司工作人员协助解答。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10-21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4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5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6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7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8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9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10 | 担保函 |
11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2 | 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 |
13 | 同意上市销售证明 |
14 | 情况说明 |
15 | 地名批复 |
16 | 物价联系单、价格表 |
17 | 入网认证收据 |
18 | 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 |
19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20 | 补充协议(开、竣工日期) |
21 | 预审合格单及销售方案 |
22 | 不动产登记证明 |
23 | 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
担保函
阅熙广场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水清木华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阅熙广场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陆路3081号二楼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陆路3081号二楼
邮政编码:
20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10115631508273U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锋
联系电话:
021-33927537
授权委托人姓名:
刘振芳
联系电话:
18013846465
签署时间:
2019-10-8
签署地点: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