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海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8号中海大厦21楼 |
法定代表人 |
齐大鹏 |
联系电话 |
025-83338889 |
授权委托人 |
郭圆 |
联系电话 |
83338889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495 |
开发项目名称 |
燕颐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备[2018]9号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太新路46号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经五路与岷江路交叉处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栗蕾 |
联系电话 |
83338889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96410.1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17CR0095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苏(2018)宁栖不动产权第0010562号、苏(2018)宁栖不动产权第0010563号、苏(2018)宁栖不动产权第0010564号、苏(2018)宁栖不动产权第0010565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50年,城镇住宅用地(混合)70年,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40年。 |
土地用途 |
医卫慈善用地(社会福利)、城镇住宅用地(混合)、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3201710716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395465.7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3201810261号 |
容积率 |
3.13 |
绿地率 |
35.25 |
建筑密度 |
13.5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3201805290101 |
房屋总幢数 |
25 |
其中住宅 |
幢数 |
18 |
建筑面积(m2) |
245569.8 |
施工单位名称 |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8-6-1 |
拟竣工时间 |
2020-8-31 |
备注:我司开发建设的燕颐花园项目,共分为A、B、C、D四个地块。目前C地块已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A、B、D地块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本次申报的地下车库位于太新路46号C地块,预售方案中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上的数据均以C地块为准,其他楼栋相关数据指标以规划审批为准。待后期取得A、B、D地块的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后,更新相关数据。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4 | C-14幢、C-16幢、C-17幢、C-18幢 | 57455 | 2018-6-1 | 23000 | 2018-11-30 | 2020-8-31 |
2 | 5 | C-10幢、C-11幢、C-12幢、C-13幢、C-15幢 | 70339.5 | 2018-6-1 | 300000 | 2018-12-20 | 2020-8-31 |
3 | 1 | C地块地下车库 | 49398.2 | 2018-6-1 | 14805.6 | 2019-4-30 | 2020-8-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7CR0095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12080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区政府,出让成交价款总额不做调整。2、地块内保障性住房(含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出让成交价款总额不作调整。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不纳入房价准许成本。受让人须按照《南京市出让地块竞争保障性住房操作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宁房居字[2017]183号)的要求进行配建和移交。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1581.86 平方米,规划核准
1493.08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已申报 | 2018100142 | C-11幢101、102、103 | 818.04 |
合计 | --- | --- | 818.04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4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821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8年10月29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30057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燕城大道 南至
吉祥街 西至
规划用地(A地块西至基层社区中心和社区医院,D地块西至规划绿地) 北至
佘冲街 ,于
2018 年
10 月
24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8栖字010号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 (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C地块地下车库 | 储藏室 | 769.74 | 61 | 毛坯房 | 2020-8-31 | 7000 |
3 | C地块地下车库 | 车位 | 16294.68 | 1252 | 毛坯房 | 2020-8-31 | 18.84 |
4、车位具体情况
我司开发建设的燕颐花园项目位于栖霞区太新路46号,规划核准总建筑面积(含地上、下)为395465.75平方米,该项目共分为A、B、C、D地块,配建地下车库4个,规划核准共2821计个车位。本次申报燕颐花园C地块地下室预售,该地下室位于负二层至负一层,实建车位1340个, (1)、负一层共建车位856个,人防范围外可售自走式车位共计856个,车位号为1号-856号(1号、5号-11号、16号-18号、62号、157号、213号、318号、407号、414号、444号-451号、467号-469号、476号-479号、563号、713号、787号-789号为微型车位;529号、592号、785号、815号、846号为无障碍车位);(2)、负二层共建车位484个,人防范围外可售自走式车位共计396个,车位号为857号-870号、949号-1011号、1022号-1340号(857号、861-867号、949号、1059号、1062号、1069号、1174号、1264号、1271号、1277号、1285号、1318号-1319号、1324号-1331号、1339号-1340号为微型车位);人防范围内车位88个,车位号871号-948号、1012号-1021号(871号-872号、885号、891号为微型车位)。所有人防范围内车位不在预售范围,竣工后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出租给本小区业主使用。由于规划核准图未标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图示图例,现请原设计单位出图变更,未改变原车道宽度、行车路线及转弯半径。我司承诺,将来交付使用的车位标准与设计变更图完全一致。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C地块地下车库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 | 10113301040012672 | 14805.6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海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燕颐花园 | 幢号 | C地块地下车库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空白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空白 |
保温层厚度(mm) | 空白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空白 |
保温型式 | 空白 |
保温材料种类 | 空白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空白 |
南、东、西墙 | 空白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空白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空白 |
南向 | 空白 |
东向 | 空白 |
西向 | 空白 |
遮阳措施 | 空白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条件(建筑工程)本项目需一:公共配建:1、各地块须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各项目配套设施,变(配)电房、物业管理用房、天然气调压房、垃圾收集点(房)等应相对集中布置,并在一次性设置到位后不得随意扩建,有碍观瞻的外置设备等应加以隐蔽并美化。2、各地块建筑无障碍设施的实施范围和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规定。3、A、B、C地块物业服务用房均应满足《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年版)相关规定,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各个地块地下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四。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设置在地面三层及三层以上,其中地面一层面积占物业服务用房总面积不小于50%,并相对集中安排在每个小区中心区域或出入口附近(不宜超过3处,单处面积不宜小于100平方米)。同时,A、B、C地块均应在下片区中心区域或出入口附近建筑首层各配建不低于25平方米的邮政服务场所,可结合物业服务用房或门卫室设置。4、D地块内规划建筑应满足《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相关要求,场地设计和户外休闲设施应充分考虑老年人生活习惯。二停车配建:1、请做好所配置的充电桩用电需求落实。2、各个地块规划建筑均应按照《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宁政发【2015】146号)相关规定在各地块内配置停车泊位,其中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不得设置为机械式且应全部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层或架空层内,且A、B、C地块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均应按楼栋分别布置并设置相应充电设施,方便居民使用。3、各地块建筑配建停车场应充分预留汽车充电设施,其中A、B、C三个居住小区地块应为每个机动车位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D地块按机动车位总数的10%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4、A、B、C地块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得超过应配建机动车停车数量的5%,且机动车设施须全部为自走式。5、D地块内应设置不少于150个地下自走式机动车泊位,地面可结合紧急救护等实际需要设置临时停车泊位。
三、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规划设计要点》。四、此次申报的丙二类储藏室对全体业主销售。五、本次申报栖霞区太新路46号C地块燕颐花园C地下车库均以现场销售方式销售,如遇销售问题请拨打025-83338888咨询。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海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4-9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4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5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6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7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8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9 | 人防面积核定单 |
10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1 | 施工、开竣工日期补充协议 |
12 | 物价联系单及价表 |
13 | 担保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14 | 地名批复 |
15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16 | 入网认证联系单 |
17 | 设计院情况说明 |
18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方的批复 |
19 | 商品房预售监管协议、情况说明 |
担保函
燕颐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海颐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燕颐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墨香路30号(红山办事处)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MA1MAPRT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齐大鹏
联系电话:
83338889
授权委托人姓名:
郭圆
联系电话:
83338889
签署时间:
2019-4-10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