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1464
开发企业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翔花园
项目地址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龙西路
申报日期2019-6-4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21楼
法定代表人 齐大鹏 联系电话 025-83338889
授权委托人 刘金蓉 联系电话 025-83338889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476
开发项目名称 海翔花园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宁发改备[2018]8号
项目坐落 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龙西路
售楼处地址 雨花台区龙西路与七贤街交汇处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许杰 联系电话 025-83338889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地总面积(m2) 68682.0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7CR0080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苏(2018)宁雨不动产权第0003522号、苏(2018)宁雨不动产权第0003515号 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40年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14201790021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337102.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14201890107号、建字第320114201890127号、建字第320114201890066号
容积率 3.5 绿地率 30.22
建筑密度 2.44 施工许可证号 320114201809140101、20114201809180101、320114201811090101
房屋总幢数 30 其中住宅 幢数 15
建筑面积(m2) 187577.2
施工单位名称 江苏坤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8-9-1 拟竣工时间 2020-12-21
备注:我司开发建设的海翔花园项目,共分为A、C两个地块。本次申报12幢楼位于雨花台区龙西路(A地块)内。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4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竣工时间
1303幢裙房、06幢裙房、09幢裙房4161.72018-9-115822019-3-12020-12-21
24C-C-01#楼至C-C-4#楼、C-C地块地下汽车库23029.92018-9-192112019-3-12020-12-21
3112幢30274.62018-9-1120002019-6-202020-12-21
411A-A-01#楼至A-A-11#楼、A地下车库2588912018-9-11000002019-10-312020-12-21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7CR0080号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B地块为宁和城际轨道交通用地,鼓励A地块项目建设时,结合整体设计使用B地块地铁口入口地坪高6m以上空间,形成地铁一体化设计,其建设容量计入A地块。2、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1348.4 平方米,规划核准 1500.7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已申报现售201910006号七贤街29号2幢106室58.93
已申报现售201910006号七贤街29号2幢105室140.69
合计------199.62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621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8年12月14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30057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道路 南至 龙西路 西至 安置房小区 北至 规划道路 ,于 2018  12  4 日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8字0046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竣工时间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312幢商务办公26410.34200毛坯房2020-12-2150000
312幢门面房、小商店2037.4515毛坯房2020-12-21100000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1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中支行5495730314488814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翔花园幢号12幢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50%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板苯板
保温层厚度(mm)65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砂加混凝土砌块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A级岩棉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60、20
南、东、西墙60、20
外门窗窗框型材断热铝合金
窗玻璃材料北向中空玻璃
南向中空玻璃
东向中空玻璃
西向中空玻璃
遮阳措施
其他节能措施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我司开发建设的海翔花园项目位于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龙西路,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及规划设计要点要求: 1、A、C地块应配建不低于25平方米的邮政服务场所。 2、居住小区应按每百户3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用房。 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配置,垃圾搜集点或垃圾收集房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设置。在各出让地块中,物业用房还应均匀布置,保证各地块物业服务的均衡性。 4、请做好所配置的充电桩用电需求落实。 5、商业用地规模达100车位以上停车场,充电桩和车位比例不低于10%,请做好所配置的充电桩用电需求落实。 6、邻近B地块处应考虑设置为地铁换乘配建的自行车停车区、公共自行车租赁区,上述区域距离地铁人行出入口的步行距离应不大于200米。 7、考虑到地铁接驳换乘的需要,A地块内在满足规划建筑自身停车配建标准的基础上必须再在商办建筑的地下车库内增加100辆机动车社会停车位,并设置社会停车位单独出入口对外开放。8、该项目申报规划核准图时,将一层3室和二层7室、8室、10室、14室、15室商铺设置为可做餐饮性质,并取得《关于NO.2017G43地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雨环表复[2018[5号)。9、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规划核准用途进行宣传、销售。10、售楼处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西路与七贤街交汇处,联系电话:025-83338889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9-6-4      


序号附件名称
1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4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5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6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7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8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9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0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11变更土地受让方批复
1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13关于开工、竣工日期补充协议
14担保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5设计要点
16入网认证收据
17地名办批复

担保函
 海翔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海泽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海翔花园12幢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玄武区墨香路30号(红山办事处)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MA1MAPRT0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齐大鹏 
    联系电话: 83338889 
    授权委托人姓名: 刘金蓉 
    联系电话: 83338889 
    签署时间: 2019-3-18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