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鼓楼创新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1号1501室 |
法定代表人 |
陈庆华 |
联系电话 |
83236283 |
授权委托人 |
李博320103198411160267 |
联系电话 |
18951670710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二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73 |
开发项目名称 |
鼓楼创新广场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鼓发改备(2018)45号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园B-01地块 |
售楼处地址 |
鼓楼区清江南路5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毛莉敏 |
联系电话 |
83236289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41714.22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12CR0088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苏(2018)宁鼓不动产权第0018394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科教用地(科研设计)50年,商业用地40年其他用途按照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自2013年3月6日起算 |
土地用途 |
混合用途:科研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6201310155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310665.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6201510881号 |
容积率 |
4.99 |
绿地率 |
空白 |
建筑密度 |
空白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6201704240101 |
房屋总幢数 |
6 |
其中住宅 |
幢数 |
0 |
建筑面积(m2) |
0 |
施工单位名称 |
江苏双楼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东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5-9-24 |
拟竣工时间 |
2019-12-31 |
备注: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1 | H1幢 | 19919.9 | 2015-9-24 | 10480.48 | 2019-1-10 | 2019-6-30 |
2 | 5 | H2幢、A1幢、A2幢、A3幢、A4幢 | 290745.3 | 2015-9-24 | 52400 | 2020-1-10 | 2019-12-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2CR0088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2CR0088)第三章第十条12项其他要求中“(1)该地块内孵化器项目用地不得转让、所建房屋不得转让、销售。加速器和中试用房项目建成后,所建房屋可转让、销售,且转让、销售比例不得超过加速器、中试用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0%。销售或转让对象必须为电子、软件、信息技术、知识性服务业、科技研发等类型企业,该类型企业所经营项目须符合紫金(鼓楼)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产业政策,且不得为自然人,以上销售或转让均需经过紫金(鼓楼)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单位书面同意;(2)竞得人在交付土地之日起5年内,须取得市科委对孵化器项目的正式认定,如到期未能取得,由竞得人补足孵化器项目部分地价优惠部分及相应利息;(3)该地块地上建筑面积四分之一用于孵化器,二分之一用于创业加速器和中试用房,四分之一用于总部基地和配套设施。其中四份之一用于总部基地和配套设施的建筑应位于红线图中建设地块控制线以南,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待项目建成后根据实际建筑面积分摊各用途土地面积并换发土地证。”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1242.66 平方米,规划核准
空白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合计 | --- | --- | 0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510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自主邀请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7-12-26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紫竹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7007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锦江路 南至
科技二路 西至
清江路 北至
水西门大街 ,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7GL字049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 (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中,
H1 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
南京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8-12-19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H1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H1 | 商务办公 | 20168.23 | 1 | 毛坯房 | 2019-6-30 | 26000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9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H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 4301011519100398330 | 4888.37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外滩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鼓楼创新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鼓楼创新广场 | 幢号 | H1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12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矿废渣页岩模数多孔砖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玻璃棉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115 |
南、东、西墙 | 115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金属多腔密封窗框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 Low-E+12氩气+6 |
南向 | 6 Low-E+12氩气+6 |
东向 | 6 Low-E+12氩气+6 |
西向 | 6 Low-E+12氩气+6 |
遮阳措施 | 玻璃自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H1 幢(楼)
-1至12、屋面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可以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鼓楼创新广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为310665.2平方米,应该配建1242.66平方米物业用房。整个鼓楼创新广场项目配建的物业用房位于H2幢301室,面积约为1250平方米,该栋不在本次申报内。本次申报无法留置物业用房,待申报H2幢时统一留置,特此承诺。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鼓楼创新广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12-25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4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5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6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7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8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9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10 | 人防面积核定单 |
11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12 | 担保函 |
13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4 | 不动产登记查询证明 |
担保函
鼓楼创新广场H1幢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鼓楼创新广场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鼓楼创新广场H1幢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外滩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姜圩路10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98号成套大厦6层
邮政编码:
210009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6135304802L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丁元刚
联系电话:
025-58590851
授权委托人姓名:
李博
联系电话:
18951670710
签署时间:
2018-12-19
签署地点:
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