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双龙大道286号2楼 |
法定代表人 |
张洪涛 |
联系电话 |
025-83518333 |
授权委托人 |
张波涛 |
联系电话 |
18705181267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貳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3135 |
开发项目名称 |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13】286号、287号、288号、289号、290号、291号、雨发改项字【2016】50号 |
项目坐落 |
雨花台区宁南街道 |
售楼处地址 |
雨花台区高铁南京南站南广场一楼东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杨洋 |
联系电话 |
025-86286888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空白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空白 |
联系电话 |
空白 |
用地总面积(m2) |
93526.4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12CR0046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宁雨国用(2013)第09194号、宁雨国用(2013)第09195号,宁雨国用(2014)第04254号,宁雨国用(2014)第06476号,宁雨国用(2014)第06477号,宁雨国用(2014)第06478号,宁雨国用(2014)第04254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商业40年,其他用途法定,均自2013年6月28日起算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4201310159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628835.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4201310491号、建字第320114201310490号、建字第320114201510692号、建字第320114201510791号、建字第320114201610126号、建字第320114201510326号、建字第320114201510327号、建字第320114201610125号、建字第320114201610766号、建字第320114201710100号 |
容积率 |
4.2 |
绿地率 |
21.31% |
建筑密度 |
39.78%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4201603280201,320114201601200101,320114201603280101,320114201601200301,320100020140013,320114201511060301,320114201512210101,320114201706190101 |
房屋总幢数 |
20 |
其中住宅 |
幢数 |
0 |
建筑面积(m2) |
0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3-10-22 |
拟竣工时间 |
2020-5-31 |
备注:备注:该项目分A、B、C、D、E、F六个地块,每个地块的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均不同,根据规划部门核定的地块指标: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位于A地块裙楼、M幢、N幢,申报的数据均为A地块数据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7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时间 |
1 | 5 | 民智路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 69417.9 | 2013-10-22 | 183000 | 2015-4-25 | 2017-6-30 |
1 | 2 | 民智路10号、12号(公安门牌) | 28563.5 | 2013-10-22 | 75300 | 2015-12-10 | 2017-3-31 |
1 | 2 | 民智路11号、13号(公安门牌) | 20413.1 | 2013-10-22 | 85000 | 2016-1-18 | 2017-6-30 |
2 | 11 | J、J-1、J-5幢,J-2、J-3、J-4幢,G、G-5幢,G-1幢,G-2、G-3、G-4幢,G-6幢,E、E-1、E-2、E-3幢,E-4、E-5、E-6、E-7幢,E-8幢,F、F-1、F-2、F-7幢,F-3、F-4、F-5、F-6幢 | 125066.9 | 2015-4-30 | 180000 | 2016-7-18 | 2018-6-30 |
3 | 2 | K幢、L幢、裙楼 | 73726.8 | 2016-2-1 | 180000 | 2018-1-6 | 2020-5-31 |
3 | 2 | M幢、N幢、裙楼 | 78562.2 | 2016-2-1 | 180000 | 2018-8-22 | 2020-5-31 |
3 | 1 | A-A地块-地下室,B-B地块-地下室 | 76027.8 | 2016-2-1 | 180000 | 2020-1-1 | 2020-5-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无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2515.3 平方米,规划核准
3114.9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已申报 | 2016100107W |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J、J-1、J-5幢301-311室 | 1538.98 |
已申报 | 2018100001W |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B地块K幢601-610室 | 1575.92 |
合计 | --- | --- | 3114.9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5794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7年8月18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4068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明城大道 南至
诚信街 西至
六朝路 北至
金阳东街 ,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5年雨字01-1号、2017字0033号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中,
A地块裙楼、M幢、N 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
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8-8-10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A地块裙楼、M幢、N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竣工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M幢 | 办公 | 17360.71 | 82 | 毛坯房 | 2020-5-31 | 35000 |
3 | N幢 | 办公 | 17265.54 | 67 | 毛坯房 | 2020-5-31 | 35000 |
3 | 裙楼 | 大中型商场 | 37768.3 | 1 | 毛坯房 | 2020-5-31 | 100000 |
4、车位具体情况
车位不在本次预售申报范围内,待后期申报时予以说明。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9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A地块裙楼、M幢、N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00034322200016562718 | 23612.42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 幢号 | A地块裙楼、M幢、N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空白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乙烯发泡板(导热系数0.03) |
保温层厚度(mm) | 60mm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200厚加气砼砌砖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岩棉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40mm |
南、东、西墙 | 40mm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热桥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LOW-E+12A+6中空透明玻璃 |
南向 | 6LOW-E+12A+6中空透明玻璃 |
东向 | 6LOW-E+12A+6中空透明玻璃 |
西向 | 6LOW-E+12A+6中空透明玻璃 |
遮阳措施 | 玻璃自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A地块裙楼、M幢、N幢可以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E、F地块可配建酒店式公寓,但两地块酒店式公寓的配建比例分别不得超过E、F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2)地块建筑高度远期不超过要点高度控制要求,在机场搬迁前按照机场限高45米进行建设。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规划设计要点》。A地块由裙楼、M幢、N幢组成。根据规划核定A地块裙楼、M幢、N幢作为一个整体,其中裙楼作为大中型商场,不能分割销售、转让,不改变规划用途,整体销售。 我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我司承担。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8-15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3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4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5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6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7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8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9 | 担保函 |
10 | 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 |
11 | 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放弃监管证明 |
12 | 外销批文 |
13 | 地名批复 |
14 | 授权委托书 |
15 | 三方协议 |
16 |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
17 | 入网认证收据 |
18 | 立项批复 |
19 | 关于该项目物业管理情况说明、物业公司营业执照 |
担保函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陆路3081号二楼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陆路3081号二楼
邮政编码:
20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10115631508273U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锋
联系电话:
021-33927537
授权委托人姓名:
张波涛
联系电话:
18705181267
签署时间:
2018-7-27
签署地点: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