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0885
开发企业南京金地名阁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地名阁
项目地址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
申报日期2018-8-6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金地名阁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漆桥镇双牌石大街39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农 联系电话 13813885043
授权委托人 孙桂花 联系电话 18652083677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宁GP3437号
开发项目名称 金地名阁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高发改发[2013]443号,高发改投资[2017]5号
项目坐落 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
售楼处地址 高淳区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孙桂花 联系电话 18652083677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地总面积(m2) 29019.97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252012CR0071,3201252016CR0051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苏(2016)南京市高淳区不动产权第0004481号,苏(2017)宁高不动产权第0002761号 土地使用年限 商品2052年12月05日止/住宅至2082年12月05日止,2017年01月12日起至2087年01月11日止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单一)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25201380057号,地字第320118201710144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50675.5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25201380051号,建字第320118201710777号
容积率 1.45 绿地率 ≥35%
建筑密度 ≤25%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222013005,320102220140004,320125201711100101
房屋总幢数 12 其中住宅 幢数 10
建筑面积(m2) 35638.09
施工单位名称 南京市漆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南京五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天京建筑工程监理事务所,江苏华宁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3-9-28 拟竣工时间 2019-8-31
备注:拟开工、竣工时间以实际为准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竣工时间
181、2、3、4、5、6、7、834005.752013-9-2813651.482013-12-182019-8-31
249、10、11、地库16669.82017-10-105348.522018-8-82019-8-31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252012CR0071,3201252016CR0051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1、地块基础配套设施应超前,结合地块功能及路网将通讯及宽带网、燃气管线、有线电视、给水排水(雨污分流)以入地方式处理。 2、相关配套设施如变配电、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等相对集中设置,一次规划到位。 3、物业管理用房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13)版配置,垃圾收集点或垃圾收集房按照《南京市公共设施配套规划标准》(NJGBC01-2015)要求设置。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202.7 平方米,规划核准 206.45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已申报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1幢101室120.02
本次申报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10幢物业用房86.46
合计------206.48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14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规划建筑应按《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与准则(2015版)》(宁政发[2015]146号)的相关规定配置停车泊位。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停车方式应兼容。为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应按照宁规字[2015]202号文要求配建汽车充电桩和专用停车位。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自主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中心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8-6-1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江苏南徐中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高淳分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4176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双牌石大街 南至 新港西路 西至 旧镇村 北至 粮食加工厂 ,于 2015  7  20 日在 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中心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空白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公安门牌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无。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竣工时间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18成套住宅4375.236毛坯房2019-8-316574.6
18车库234.9312毛坯房2019-8-314000
210成套住宅3610.1632毛坯房2019-8-316598.08
210车库145.928毛坯房2019-8-314000
211成套住宅3610.1632毛坯房2019-8-316563.08
211车库145.928毛坯房2019-8-314000
29成套住宅4073.6436毛坯房2019-8-316604.69
29车库218.612毛坯房2019-8-314000
2地库车位264.2919毛坯房2019-8-315032.35
    4、车位具体情况
     本次申报半地下车库40间,地下车库停车位19个。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地库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漆桥支行3201250121010000060392520.96
9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漆桥支行3201250121010000060392686.66
8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漆桥支行3201250121010000060392737.06
11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漆桥支行3201250121010000060392868.48
10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漆桥支行3201250121010000060392887.03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五祥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五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地名阁幢号8、9、10、11、地库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空白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XPS
保温层厚度(mm)60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煤矸石烧结自保温砖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聚氨酯保温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20
南、东、西墙20
外门窗窗框型材塑钢型材6Low-E+12A+5
窗玻璃材料北向塑钢型材6Low-E+12A+5
南向塑钢型材6Low-E+12A+5
东向塑钢型材6Low-E+12A+5
西向塑钢型材6Low-E+12A+5
遮阳措施外窗遮阳卷帘
其他节能措施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市高淳区首信房地产测绘队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可以 对中国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空白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金地名阁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8-6      


序号附件名称
---无数据---

担保函
 金地名阁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南京五祥建设工程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金地名阁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金地名阁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五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 高淳区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金地名阁1幢301室 
    通讯地址: 高淳区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金地名阁1幢301室 
    邮政编码: 211302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1807073937X3 
    法定代表人姓名: 孔彩萍 
    联系电话: 15295579999 
    授权委托人姓名: 孙桂花 
    联系电话: 025-57852238 
    签署时间: 2018-7-10 
    签署地点: 高淳区漆桥镇新港西路56号金地名阁1幢3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