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新亭大街68号新林芳庭综合楼2-10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培军 |
联系电话 |
68187777 |
授权委托人 |
李磊 |
联系电话 |
19951780319 |
开发资质等级 |
正式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46 |
开发项目名称 |
尚悦居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14】208号 |
项目坐落 |
雨花台区板桥新城七期地块 |
售楼处地址 |
雨花台区板桥新城七期地块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黄杰 |
联系电话 |
17366363993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133420.57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3201012013CR0093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宁雨国用(2014)第03562号、宁雨国用(2014)第03567号、苏(2017)宁雨不动产权第0001834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自2014年2月27日起算 |
土地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科教用地,居住社区中心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4201410141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323734.2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4201510085号、建字第320114201410389号、建字第320114201410751号、建字第320114201510084号、建字第320114201410982号 |
容积率 |
2.39 |
绿地率 |
37.23% |
建筑密度 |
21.97%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4201703210101、320100020140126、320100020140316、320100020150098、320114201405290101 |
房屋总幢数 |
23 |
其中住宅 |
幢数 |
11 |
建筑面积(m2) |
182455.49 |
施工单位名称 |
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广州广骏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4-3-1 |
拟竣工时间 |
2018-3-31 |
备注: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付时间 |
1 | 4 | 01幢、03幢、06幢、07幢 | 66256.49 | 2014-3-1 | 40091.8 | 2014-8-25 | 2016-8-31 |
1 | 1 | 05幢 | 15421.2 | 2014-4-1 | 5767.51 | 2015-1-6 | 2016-8-31 |
1 | 1 | 02幢 | 18533.3 | 2014-4-1 | 11885.4 | 2015-5-27 | 2016-8-31 |
2 | 6 | 10幢、11幢、商业01幢、商业02幢、商业03幢、商业04幢 | 35864.9 | 2014-4-1 | 18210.7 | 2015-10-24 | 2016-12-31 |
2 | 3 | 08幢、09幢、12幢 | 53228.6 | 2014-8-1 | 37572.48 | 2016-1-31 | 2016-12-31 |
2 | 5 | 商业05幢、商业06幢、商业07幢、商业08幢、商业09幢 | 10938.1 | 2015-9-1 | 5125.59 | 2016-5-13 | 2016-12-31 |
3 | 1 | A地块社区中心 | 65571.5 | 2017-4-1 | 29547.88 | 2018-2-14 | 2018-3-31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不需要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3201012013CR0093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第三章第十条规定,(1)A地块居住区级社区中心中,街镇管理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垃圾回收站、公厕须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2)B地块内需配建用地面积28400.0㎡的24班中学一所,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
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规划设计要点》。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1294.94 平方米,规划核准
1211.62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4100100W号 | 3幢二单元106室 | 207.9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4100192W号 | 5幢一单元101室(临时) | 103.95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5100054W号 | 1幢一单元102室(临时) | 92.31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5100172W号 | 商业01幢3室(临时) | 72.74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5100172W号 | 商业01幢4室(临时) | 72.74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6100063号 | 商业07幢1室 | 144.85 |
已申报 | 宁房销第2016100063号 | 商业08幢26室 | 858.95 |
合计 | --- | --- | 1553.44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350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4年8月15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北京恒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9001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道路 南至
古雄村集体土地 西至
新湖大道 北至
规划道路 ,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雨花台区2014字17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不动产权证》 (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中,
A地块社区中心 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8-1-22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A地块社区中心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A地块-地下室 | 车位 | 3205.67 | 232 | 毛坯房 | 2018-3-31 | 11.96 |
3 | A地块社区中心 | 储藏室 | 59.74 | 3 | 毛坯房 | 2018-3-31 | 20000 |
3 | A地块社区中心 | 商业金融 | 20856.75 | 357 | 毛坯房 | 2018-3-31 | 30000 |
4、车位具体情况
本项目地下车库共有3个,本次申报的有1个,位于雨花台区板桥新城七期地块尚悦居A地块社区中心负一层、负二层,实建车位425个。其中负一层可售自走式车位18个(编号为1号-18号,其中1号、2号为无障碍车位),负二层可售自走式车位214个(编号为167号-306号、310号-313号、317号-338号、343号-348号、356号-360号、367号-381号、404号-425号,其中168号-170号、192号、260号为微型车位,其中175号、176号、184号、281号、282号为无障碍车位),负二层人防范围内自走式车位45个(编号为307号-309号、314号-316号、339号-342号、349号-355号、361号-366号、382号-403号),人防内45个车位不在本次预售范围内,不建楼盘,只申报备案。地下车库中负一层人防范围外机械式车位(148个)待竣工后办理为自建商品房,编号为J19号-J166号。
由于现场与规划核准图有些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位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不受影响,本开发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完全一致。我公司将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5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A地块社区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府支行 | 4301015819100328769 | 5194.97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尚悦居 | 幢号 | A地块社区中心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硬质岩棉板、挤塑聚苯板(XPS) |
保温层厚度(mm) | 硬质岩棉板:90mm;挤塑聚苯板65mm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200厚采选矿废渣页岩模数多孔砖 |
保温型式 | 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 |
保温材料种类 | 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YT无机保温砂浆;硬质岩棉带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YT无机保温砂浆:35mm;硬质岩棉带:65mm |
南、东、西墙 | 建筑热反射隔热涂料+YT无机保温砂浆:35mm;硬质岩棉带:65mm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热金属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中空;LOW-E;中透光 |
南向 | 中空;LOW-E;中透光 |
东向 | 中空;LOW-E;中透光 |
西向 | 中空;LOW-E;中透光 |
遮阳措施 | 玻璃自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架空楼板和冷热桥的保温措施是采用硬质岩棉带(A级)材料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到中国境外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本次申报雨花台区板桥新城七期地块尚悦居A地块社区中心项目,其中-1层的1室(11.10㎡)、3室(34.05㎡)规划核准用途为储藏间,-1层的2室(14.59㎡)规划核准用途为戊类储藏间。本公司承诺:本储藏室不单独对外销售,只对本幢业主出售。
本次销售的商业用房规划核准用途为社区商业金融和社区金融。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富力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8-1-31
序号 | 附件名称 |
1 | 规划核准总平面图 |
2 |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3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 |
4 | 物业管理区域备案证明 |
5 | 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中标备案表 |
6 | 预售面积测算成果 |
7 | 商品房销售窗口表 |
8 | 共有共用部位说明 |
9 |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10 | 人防面积核定单 |
11 |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
12 | 法定人授权委托书 |
13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14 | 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行政许可决定书 |
15 | 关于2013G45地块居住社区中心用地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 |
16 | 关于同意变更雨花台区板桥新城七期地块(NO.2013G45)受让方的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