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0426
开发企业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绿谷商业广场、风华雅居
项目地址建邺区河西南部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
申报日期2017-11-7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庐山路188号新地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 刘炎平 联系电话 86690701
授权委托人 娄秋博 联系电话 15195988111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257
开发项目名称 绿谷商业广场、风华雅居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建发改[2015]第070号
项目坐落 建邺区河西南部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
售楼处地址 建邺区江东南路与龙王大街交汇处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虞涛 联系电话 13813856121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江苏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刘涟、王天舒 联系电话 15951965211,15951868601
用地总面积(m2) 80436.48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012015CR0112
土地使用证号 宁建国用(2016)第08557号 宁建国用(2016)第08558号 宁建国用(2016)第08559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酒店式公寓4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科教用地(幼),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320105201510470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463254.5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5201710336号、建字第320105201610536号
容积率 6 绿地率 12.3%
建筑密度 49.8%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5201709130101、320105201608310101、32010608310401、 320105201701100201
房屋总幢数 15 其中住宅总幢数 5
施工单位名称 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江苏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江苏钟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6-6-1 拟竣工时间 2020-6-30
备注:该项目由A/B/C三个地块组成,A地块容积率为2.75,绿地率为35.46%,建筑密度为18%;B地块容积率为0.9,绿地率为31.52%,建筑密度为30.17%;C地块容积率为6,绿地率为12.3%,建筑密度为49.8%,经地名办批复,AB地块为风华雅居,C地块为绿谷商业广场。本次申报预售许可14幢位于C地块内。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1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1风华雅居3幢29494.52016-6-1122002016-10-202019-6-30
11风华雅居2幢29592.52016-6-1162752017-1-202019-6-30
12风华雅居1幢、4幢27338.62016-6-1109352017-4-302019-6-30
11风华雅居7幢2392.12016-6-110902017-8-222019-6-30
11风华雅居5幢13453.42016-6-18072.042017-11-172019-6-30
11绿谷商业广场14幢17568.72017-3-118888.412017-11-302020-6-30
15绿谷商业广场10幢、11幢、12幢、13幢、15幢312784.162016-10-12128158.662018-1-102022-6-30
12风华雅居6幢、地下车库30247.42016-6-113611.332018-2-282019-6-30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拟于第 3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114幢酒店式公寓16444.31437装修房2020-6-3034000
114幢商业908.4315毛坯房2020-6-30150000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门卫风华雅居门卫222019-6-30
配电房风华雅居8幢、9幢383.22019-6-30
自行车库风华雅居1幢至5幢(负一层)3138.652019-6-30
AB地块物业用房风华雅居3幢1室(含一、二层)、2室(含一、二层),风华雅居2幢1室(含一、二层)、2室(含一、二层)560.692019-6-30
C地块物业用房绿谷商业广场13幢一层局部、二层局部1275.882021-6-30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幼儿园12班幼儿园4286.32019-6-30用地面积为4746.33平方米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853.02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836.57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2016100144风华雅居3幢1室(含一、二层)、2室(含一、二层)274.52
前期已申报2017100003风华雅居2幢1室(含一、二层)、2室(含一、二层)286.17
合计------0560.69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1292.33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7年10月1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2014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双闸街 南至 江东南路 西至 龙王大街 北至 邺城路  ,于 2017  11  21 日在 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7JY字006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790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未达到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6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8402 平方米,并在 地下车库  负三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12590656401080315458.24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7)临字第020078号 ,防治面积 46518.2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江苏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 代销 
    2、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3、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建国用2016第08559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但 14  1 层中有 15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虞涛已报名
金鉴已报名
许小淼已报名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5CR0112)第三章第十条,出让及建设要求:(1)相邻地块间允许建设地下联系通道,方案须征得规划部门和河西管委会书面同意;(2)地块C分区内主塔楼高度不得低于150米,不得高于200米。地块C分区内可适当配建部分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公寓地上建筑面积不得超过C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3)地块B分区内须配建用地面积4746.33平方米的幼儿园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4)地块所建项目的集中商业部分不得小于4万平方米,且须由受让人整体持有,经营内容中文化、体育、教育产业经营面积不得小于商业面积的50%。办公部分须整层销售;(5)受让人在签订本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河西管委会签订《城市综合体土地开发建设协议》。受让人须按照该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我公司承诺上述情况均为属实,由此产生的所有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二、我司开发建设的绿谷商业广场项目,现正在申报14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南京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绿谷商业广场幢号14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采暖空调耗电量:[19.85] (kWh/㎡);采暖空调耗冷量:[31.44] (W/㎡);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XPS
保温层厚度(mm)65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蒸压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矿棉、岩棉、玻璃棉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50
南、东、西墙50
外门窗窗框型材金属断热
窗玻璃材料北向LOW-E充气12A
南向LOW-E充气12A
东向LOW-E充气12A
西向LOW-E充气12A
遮阳措施自遮阳
其他节能措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11-7      
担保函
 绿谷商业广场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绿谷商业广场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金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大方村村委会办公楼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摄山星城尤山路1号268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大方村村委会办公楼 南京市栖霞区西岗街道摄山星城尤山路1号268室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6637973053 91320113070729710R 
    法定代表人姓名: 阳侃 翟贵君 
    联系电话: 86690701 
    授权委托人姓名: 娄秋博 
    联系电话: 15195988111 
    签署时间: 2017-11-10 
    签署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39号金地名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