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0259
开发企业南京龙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骏景园
项目地址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
申报日期2017-10-16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龙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六合区延安北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章敬中 联系电话 025-57126333
授权委托人 毛艳 联系电话 15996333078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二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2656
开发项目名称 骏景园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六发改投【2016】208号
项目坐落 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
售楼处地址 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毛艳 联系电话 15996333078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南京扬子置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朱荣明 联系电话 13913813977
用地总面积(m2) 35711.1 土地出让合同号 六国土资让合【2011】65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宁六国用(2013)第04632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截止2083-7-30,商业截止2053-7-30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六规土(2008)004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12585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16201610356
容积率 2.17 绿地率 53.36%
建筑密度 17.76% 施工许可证号 320116201704210101
房屋总幢数 65 其中住宅总幢数 63
施工单位名称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江苏建发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6-4-22 拟竣工时间 2018-8-28
备注:空白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1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716 17 21 22 25 28 2944688.822011-12-20490002012-11-92014-7-31
21114 15 19 20 23 24 27 34 35 40 4353598.492013-9-28198002014-3-32015-12-31
3218 2633776.912014-6-1814865.22015-8-142017-10-30
4230 4444272.112014-6-1814965.22016-1-252018-6-30
5246 4823988.062016-4-22120002017-8-62019-11-30
7531 32 37 45 520002014-6-18489552017-8-202017-9-30
614722739.432016-4-2280002017-10-302019-11-30
8633 38 39 41 42 49482002016-6-30304102018-7-152019-6-15
994 5 6 7 8 10 11 12 13668162017-12-30334082019-1-182020-6-30
10951 52 53 55 56 57 59 60 611500002018-7-1750002019-8-82021-3-1
11750 54 58 62 63 64 651333702019-7-1666852020-6-62022-6-6
1241 2 3 9843402020-7-1421702021-3-12023-3-1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拟于第 8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647储藏室610.8226毛坯房2019-11-3010000
647成套住宅22739.43144毛坯房2019-11-3011295.05
647商业3099.4122毛坯房2019-11-3032000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幼儿园333147.572018-6-30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社区用房44幢二层2356.472018-6-30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909.44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909.44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54幢1层2层全部911.4
合计------0911.4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空白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六合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7-6-6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太湖世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110152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区内规划路 南至 冶浦路 西至 区内规划路 北至 区内规划路 ,于 空白  空白  空白 日在 空白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空白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空白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空白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4000 平方米,并在 47 33 38 39 41 42 46 48  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47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3201130011010000012336

    六、权利瑕疵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中, 47 幢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抵押,抵押权人为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抵押金额为 3200万元 ,抵押期限为 2017-4-20--2020-4-13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7-9-20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47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六房蚁防证(2017)临字第028号 ,防治面积 27347.8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扬子置业咨询服务有限 公司 代销 
    2、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3、本次申报的  47 幢(楼)  3-26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六国用(2013)第04632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天衡房产测绘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毛艳00461
李丽萍04337
陈为红00470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空白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骏景园幢号47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空白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
保温层厚度(mm)50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混凝土双排孔砌块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岩棉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40
南、东、西墙40
外门窗窗框型材空白
窗玻璃材料北向5+6Ar+5+6Ar+5; 5透明+12空气+5透明
南向5+6Ar+5+6Ar+5; 5透明+12空气+5透明
东向5+6Ar+5+6Ar+5; 5透明+12空气+5透明
西向5+6Ar+5+6Ar+5; 5透明+12空气+5透明
遮阳措施活动外遮阳(使用5+6Ar+5+6Ar+5玻璃无外遮阳)
其他节能措施空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龙海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10-16      
担保函
 骏景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龙海土地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骏景园47幢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99号 
    通讯地址: 海安县城中坝南路99号 
    邮政编码: 2266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6217037355485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陶宝华 
    联系电话: 0513-88905018 
    授权委托人姓名: 张昌进 
    联系电话: 13605285208 
    签署时间: 2017-9-1 
    签署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冶浦路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