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鼓楼区马台街99号海德商厦5楼 |
法定代表人 |
郭金东 |
联系电话 |
83799999 |
授权委托人 |
钮素娟 |
联系电话 |
13851553171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113 |
开发项目名称 |
紫御东方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栖发改字【2015】48号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燕子矶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燕子矶太新路与经五路交汇处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吕俊华 |
联系电话 |
13705189091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39862.51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5CR0007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栖国用(2015)第07603号、宁栖国用(2015)第07623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5年4月22日起算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3201510173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77599.6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3201510391号 |
容积率 |
3.1 |
绿地率 |
32.79% |
建筑密度 |
22.57%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3201510190301、320113201510190401 |
房屋总幢数 |
16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10 |
施工单位名称 |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金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5-5-10 |
拟竣工时间 |
2020-12-31 |
备注:该项目由C、D两个地块组成,上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为D地块的数据。各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以规划审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5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3 | 02栋、03栋、05栋 | 35701.5 | 2015-5-10 | 46235 | 2016-8-16 | 2018-5-31 |
2 | 3 | 06栋、08栋、09栋 | 36665.2 | 2015-9-19 | 47481 | 2017-10-28 | 2018-10-28 |
3 | 4 | 11栋、12栋、14栋、15栋 | 46009 | 2016-5-10 | 59583 | 2018-9-8 | 2019-12-31 |
4 | 4 | 01栋、04栋、07栋、10栋 | 6914.7 | 2015-9-19 | 8954 | 2018-10-18 | 2020-12-31 |
5 | 2 | 13栋、16栋 | 4856.4 | 2016-5-10 | 6289 | 2019-10-18 | 2020-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拟于第
4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2 | 06栋 | 一般住宅 | 12137.28 | 128 | 装修房 | 2018-10-28 | 29515 |
3 | 08栋 | 一般住宅 | 11865.81 | 132 | 装修房 | 2018-10-28 | 28600 |
3 | 08栋 | 商业 | 400.26 | 6 | 毛坯房 | 2018-10-28 | 70000 |
3 | 09栋 | 一般住宅 | 11281.14 | 125 | 装修房 | 2018-10-28 | 28800 |
3 | 09栋 | 商业 | 347.6 | 6 | 毛坯房 | 2018-10-28 | 70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D区南门卫 | D区02栋、03栋之间 | 8.6 | 2018-10-28 | |
D区北门卫 | D区08栋、09栋之间 | 8.6 | 2018-10-28 | |
C区南门卫 | C区11栋、12栋之间 | 8.6 | 2020-12-31 | |
C区北门卫 | C区14栋、15栋之间 | 8.6 | 2020-12-31 | |
物业管理用房 | C-16栋一、二、三层;D-07栋一、二、三层 | 751.19 | 2020-12-31 | |
自行车库 | D区02栋、03栋、05栋、06栋、08栋、09栋地下一层,C区11栋、12栋、14栋、15栋地下一层 | 4161.9 | 2020-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710.4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751.19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126 | 02栋1单元302室、303室 | 175.25 | |
合计 | --- | --- | 175.25 | 0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535.15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7月10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海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南京WY00799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燕城大道 南至
徐家村街 西至
达古路 北至
太新路 ,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栖字010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282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工程进度未达标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11栋、12栋、14栋、15栋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1640 平方米,并在
C-C地块、D-D地块地下车库 幢
负二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0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 31150188000043217 | 6715.18 | |
08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 31150188000043217 | 7514.59 | |
09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 | 31150188000043217 | 6443.81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5)临字第020108号 ,防治面积
177599.6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自销 。
2、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3、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栖国用(2015)第07603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但
08栋、09栋 幢
1 层中有
12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无数据---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出让及建设要求: 1、C、D地块商业办公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两地块地上总面积的10%; 2、套型建筑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0%; 3、出让用地范围内部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二、我司开发建设的紫御东方花园项目,现正在申报06栋、08栋、09栋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紫御东方花园 | 幢号 | 06栋、08栋、09栋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挤塑聚苯板(XPS) |
保温层厚度(mm) | 63mm(倒置式屋面保温层厚度已增加2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190mm厚混凝土双排孔砌块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A级硬泡聚氨酯保温板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25mm |
南、东、西墙 | 25mm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铝合金窗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 |
南向 | 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5E+19A+5+6A+5(凸窗) |
东向 | 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5E+19A+5+6A+5(凸窗) |
西向 | 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 |
遮阳措施 | 活动遮阳、自遮阳、调板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无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10-10
担保函
紫御东方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紫御东方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675127773XE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金东
联系电话:
83799999
授权委托人姓名:
钮素娟
联系电话:
13851553171
签署时间:
2017-7-21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