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20173
开发企业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紫御东方花园
项目地址栖霞区燕子矶
申报日期2017-10-10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鼓楼区马台街99号海德商厦5楼
法定代表人 郭金东 联系电话 83799999
授权委托人 钮素娟 联系电话 13851553171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113
开发项目名称 紫御东方花园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宁栖发改字【2015】48号
项目坐落 栖霞区燕子矶
售楼处地址 栖霞区燕子矶太新路与经五路交汇处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吕俊华 联系电话 13705189091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地总面积(m2) 39862.51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012015CR0007
土地使用证号 宁栖国用(2015)第07603号、宁栖国用(2015)第07623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5年4月22日起算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13201510173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177599.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13201510391号
容积率 3.1 绿地率 32.79%
建筑密度 22.57% 施工许可证号 320113201510190301、320113201510190401
房屋总幢数 16 其中住宅总幢数 10
施工单位名称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江苏金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5-5-10 拟竣工时间 2020-12-31
备注:该项目由C、D两个地块组成,上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为D地块的数据。各地块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以规划审定的技术经济指标为准。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5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302栋、03栋、05栋35701.52015-5-10462352016-8-162018-5-31
2306栋、08栋、09栋36665.22015-9-19474812017-10-282018-10-28
3411栋、12栋、14栋、15栋460092016-5-10595832018-9-82019-12-31
4401栋、04栋、07栋、10栋6914.72015-9-1989542018-10-182020-12-31
5213栋、16栋4856.42016-5-1062892019-10-182020-12-31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拟于第 4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206栋一般住宅12137.28128装修房2018-10-2829515
308栋一般住宅11865.81132装修房2018-10-2828600
308栋商业400.266毛坯房2018-10-2870000
309栋一般住宅11281.14125装修房2018-10-2828800
309栋商业347.66毛坯房2018-10-2870000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D区南门卫D区02栋、03栋之间8.62018-10-28
D区北门卫D区08栋、09栋之间8.62018-10-28
C区南门卫C区11栋、12栋之间8.62020-12-31
C区北门卫C区14栋、15栋之间8.62020-12-31
物业管理用房C-16栋一、二、三层;D-07栋一、二、三层751.192020-12-31
自行车库D区02栋、03栋、05栋、06栋、08栋、09栋地下一层,C区11栋、12栋、14栋、15栋地下一层4161.92020-12-31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710.4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751.19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201610012602栋1单元302室、303室175.25
合计------175.250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535.15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7月10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海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南京WY00799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燕城大道 南至 徐家村街 西至 达古路 北至 太新路 ,于 2016  7  15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栖字010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282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工程进度未达标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11栋、12栋、14栋、15栋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1640 平方米,并在 C-C地块、D-D地块地下车库  负二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06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311501880000432176715.18
08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311501880000432177514.59
0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下关支行311501880000432176443.81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5)临字第020108号 ,防治面积 177599.6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自销 
    2、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3、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栖国用(2015)第07603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但 08栋、09栋  1 层中有 12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无数据---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出让及建设要求: 1、C、D地块商业办公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小于两地块地上总面积的10%; 2、套型建筑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0%; 3、出让用地范围内部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二、我司开发建设的紫御东方花园项目,现正在申报06栋、08栋、09栋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紫御东方花园幢号06栋、08栋、09栋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65%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B1级挤塑聚苯板(XPS)
保温层厚度(mm)63mm(倒置式屋面保温层厚度已增加25%)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190mm厚混凝土双排孔砌块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A级硬泡聚氨酯保温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25mm
南、东、西墙25mm
外门窗窗框型材铝合金窗
窗玻璃材料北向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
南向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5E+19A+5+6A+5(凸窗)
东向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5E+19A+5+6A+5(凸窗)
西向5+19Ar+5、6高透光Low-E+12Ar+6
遮阳措施活动遮阳、自遮阳、调板遮阳
其他节能措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10-10      
担保函
 紫御东方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金浦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紫御东方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675127773XE 
    法定代表人姓名: 郭金东 
    联系电话: 83799999 
    授权委托人姓名: 钮素娟 
    联系电话: 13851553171 
    签署时间: 2017-7-21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马台街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