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由开发企业自行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栖霞区王子楼西108号 |
法定代表人 |
金陵 |
联系电话 |
83556298 |
授权委托人 |
王金 |
联系电话 |
15952040090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三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宁UP3527号 |
开发项目名称 |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三期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05】460号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王子楼西108号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王子楼西108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金陵 |
联系电话 |
83556298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 |
用地总面积(m2) |
130321.5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
宁国土资让合【2005】243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号) |
宁栖国用(2005)第08205号、宁栖国用(2007)第06393号、宁栖国用(2007)第06394号、宁栖国用(2007)第06396号、宁栖国用(2006)第07745号、宁栖国用(2006)第07746号、宁栖国用(2011)第12593号、宁栖国用(2011)第12594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终止日期:2045年7月7日 |
土地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商业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宁规城东用地【2004】0065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211200.88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宁规城东建筑[2006]0005号,宁规城东建筑[2007]0052号、宁规城东建筑[2007]0052号、建字第320113201610254号、建字第320113201510778号 |
容积率 |
.99 |
绿地率 |
40.02% |
建筑密度 |
34.95% |
施工许可证号 |
宁建基许(2008)214号、320113201604110101 |
房屋总幢数 |
48 |
其中住宅 |
幢数 |
0 |
建筑面积(m2) |
空白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国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04-1-8 |
拟竣工时间 |
2018-6-30 |
备注: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4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付时间 |
1 | 6 | A1、A2、A15、A16、A19、A20 | 24165.65 | 2004-1-8 | 8000 | 2005-4-7 | 2006-7-20 |
2 | 16 | A3-A14、A17-A18、A21-A22 | 31949.83 | 2006-7-7 | 10000 | 2008-7-10 | 2008-9-1 |
3 | 10 | 25、26、27、32、33、34、38、39幢,30幢,31幢(公安门牌) | 51791.5 | 2016-3-1 | 15000 | 2017-8-7 | 2018-6-30 |
4 | 16 | 28-29幢、35-37幢、40-49幢(公安门牌)、地下室一、地下室二、B8幢 | 103293.9 | 2016-5-6 | 12000 | 2017-10-20 | 2018-6-30 |
三、土壤污染防治情况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该项目土地
空白 进行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情况在销售现场公示。
四、公建配套建设要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
空白 )明确,本项目须配建: 空白
五、项目配建附属房屋情况
1、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说明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服务用房
空白 平方米,规划核准
空白 平方米。具体情况见下表: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物业服务用房面积(㎡) |
合计 | --- | --- | 0 |
2、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445 个,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售、出租或附赠
3、其他
空白 。
六、物业管理企业及物业区域备案情况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3月1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萧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苏物业宁字第N31276号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王子楼村 南至
玄武大道 西至
尧胜村 北至
城际铁路 ,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7栖字004 号。
七、本次申请预售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坐落和幢号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房屋坐落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证载为准,幢号以预测成果报告所载为准。
2、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状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房屋中,
32、33、34、38、39幢,30幢,31幢(公安门牌) 幢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已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7-7-21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32、33、34、38、39幢,30幢,31幢(公安门牌)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房屋具体情况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25、26、27、32、33、34、38、39幢(公安门牌) | 商业 | 10659.06 | 312 | 毛坯房 | 2018-6-30 | 100000 |
3 | 25、26、27、32、33、34、38、39幢(公安门牌) | 办公 | 13192.13 | 360 | 毛坯房 | 2018-6-30 | 50000 |
3 | 25、26、27、32、33、34、38、39幢(公安门牌) | 车位 | 5917.38 | 438 | 毛坯房 | 2018-6-30 | 30 |
3 | 30幢(公安门牌) | 商业 | 1160.13 | 34 | 毛坯房 | 2018-6-30 | 100000 |
3 | 30幢(公安门牌) | 办公 | 2476.72 | 68 | 毛坯房 | 2018-6-30 | 50000 |
3 | 31幢(公安门牌) | 商业 | 1160.44 | 34 | 毛坯房 | 2018-6-30 | 100000 |
3 | 31幢(公安门牌) | 办公 | 2476.12 | 68 | 毛坯房 | 2018-6-30 | 50000 |
4、车位具体情况
空白 。
5、开盘时间
本次开盘销售时间拟在核准预售后第
1 (<10)日。
八、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30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0461089000287 | 390.43 | |
31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0461089000287 | 390.43 | |
25、26、27、32、33、34、38、39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2000461089000287 | 4719.94 | |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先知递商贸实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三期 | 幢号 | 25、26、27、32、33、34、38、39幢,30幢,31幢(公安门牌)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空白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XPS) /轻钢龙骨内嵌硬质岩棉板(ρ=140)(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40mm/55mm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保温烧结砖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反射隔热涂料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20mm(+20mm(仅热桥处)) |
南、东、西墙 | 20mm(+20mm(仅热桥处))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金属窗框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
南向 |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
东向 |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
西向 | 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 |
遮阳措施 | 自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十一、相关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积累大于可供房源时,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5、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备案的价格销售商品房,不变相加价。
6、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监管账户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7、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期间,严格按照《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8、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面积分摊明细和公共部位等详见销售现场公示的测绘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9、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到中国境外销售。
10、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办理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之前,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维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11、严格按照《南京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在进行房屋销(预)售时,向买受人出具房屋白蚁预防的证明文件。
12、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一、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三章第十一条受让人还应另行与栖霞区政府结算发生于该地块的下列费用:
(1)地块前期已经发生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
(2)地块场地平整费用;
(3)地块上现状建(构)筑物的工程造价。
我司均已按要求结清以上费用。
二、本次申报预售的25、26、27、32、33、34、38、39幢,30幢,31幢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抵押,除第六条权利瑕疵已说明的,其中:
1.25、26、27、32、33、34、38、39幢,30幢,31幢抵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抵押金额5000万元,抵押期限2016年12月7日至 2017年8月6日。该抵押权人已于2017年7月21日,书面同意我司申办25、26、27、32、33、34、38、39幢,30幢,31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2.38、39幢抵押给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抵押金额1330万元,抵押期限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2月27日。该抵押权人已于2017年7月21日,书面同意我司申办38、39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3.25、26、27幢抵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抵押金额2892万元,抵押期限2016年12月5日至2018年6月5日。该抵押权人已于2017年7月21日,书面同意我司申办25、26、27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三、 我公司开发建的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三期项目,现正在申报25、26、27、32、33、34、38、39幢,30幢,31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十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客户累积大于可供房源的,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对外销售,采用由公主机构主持的公开摇号方式公开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和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成一致。
四、本次申报的车库共有1个,位于25、26、27、32、33、34、38、39幢3-4层,实建车位438个,均为标准自走式车位,车位编号为1-438号,由于原核准图无行车方向、无车位图例、车位号与公安门牌不符,现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具设计变更图进行完善,但车道宽度、行车线路、转弯半径均不受影响,本开发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调整图完全一致。我公司将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五、由于本项目为非住宅商业项目,规划部门未核定明确的物业管理用房,且现行的江苏省及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对非住宅项目未做物业用房留置要求。我公司在2005年申报一期项目预售时,为了物业管理的需要,已经将A15幢404室和A15幢405室房产申报为物业用房使用,房屋总面积为238.86平方米,如后期再有物业管理需要,我公司会自行解决,如因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我司自行承担。
13、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8-2
担保函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三期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投资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南京仙林国际汽车城三期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先知递商贸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23号2510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23号2510室
邮政编码:
210009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6674919662M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聂蕊
联系电话:
13951623966
授权委托人姓名:
王金
联系电话:
15952040090
签署时间:
2017-7-17
签署地点: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