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9928
开发企业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风华雅居
项目地址建邺区河西南部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
申报日期2017-4-17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富春江东街69号方中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刘炎平 联系电话 86690701
授权委托人 时振国 联系电话 13512502089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二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257
开发项目名称 风华雅居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建发改【2015】070号
项目坐落 建邺区河西南部D-2-1~4一号城市综合体地块
售楼处地址 建邺区江东南路与龙王大街交汇处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赵锋 联系电话 85807999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新联康(中国)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何小勇 联系电话 18652902002
用地总面积(m2) 80436.48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012015CR0112
土地使用证号 宁建国用(2016)第08557号、宁建国用(2016)第08558号、宁建国用(2016)第08559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商业40年、酒店式公寓40年、其它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6年3月15日起算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科教用地(幼),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05201510470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463254.5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5201610536号
容积率 2.75 绿地率 35.46%
建筑密度 18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5201608310101、320105201608310401
房屋总幢数 15 其中住宅总幢数 5
施工单位名称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6-6-1 拟竣工时间 2020-6-2
备注:该项目由A、B、C三个地块组成,A地块容积率为2.75,绿地率为35.46%,建筑密度为18%;B地块容积率为0.9,绿地率为31.52%,建筑密度为30.17%;C地块容积率为6,绿地率为12.3%,建筑密度为49.8%,本次申报预售许可1幢、4幢位于A地块内。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13幢29494.52016-6-1122002016-10-202019-6-30
112幢29592.52016-6-1162752017-1-202019-6-30
121幢、4幢27338.62016-6-1109352017-4-302019-6-30
145幢~7幢、地下车库18229.92016-6-172912017-6-92019-6-30
2610幢、11幢、12幢、13幢、14幢、15幢326044.232016-10-121369382018-1-122020-6-2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11幢一般住宅13998.12128装修房2019-6-3034939.37
14幢一般住宅13563.34124装修房2019-6-3034939.7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自行车库1幢、2幢、3幢、4幢、5幢(负一层)3138.652019-6-30
配电房8幢、9幢383.22019-6-30
物业用房3幢1室、2室(含一、二层),2幢1室、2室(含一、二层)560.692019-6-30
门卫门卫222019-6-30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幼儿园12班幼儿园4286.32019-6-30用地面积为4746.33平方米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853.02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560.69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20161001443幢7室(含一、二层)、8室(含一、二层)327.02
前期已申报20161001443幢1室、2室(含一、二层)274.52
前期已申报20171000032幢1室、2室(含一、二层)286.17
合计------327.02560.69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965.31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9月19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金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2014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双闸街 南至 规划道路 西至 龙王大街 北至 邺城路 ,于 2016  8  29 日在 南京市建邺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JY字004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790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未达到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7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4472 平方米,并在 地下车库  负一层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1259065640109087252.53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1259065640109084717.58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6)临字第020108号 ,防治面积 137210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新联康(中国)有限公司 公司 代销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建国用(2016)第08557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无数据---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5CR0112)第三章第十条,出让及建设要求:(1)相邻地块间允许建设地下联系通道,方案须征得规划部门和河西管委会书面同意;(2)地块C分区内主塔楼高度不得低于150米,不得高于200米。地块C分区内可适当配建部分酒店式公寓,酒店式公寓地上建筑面积不得超过C分区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3)地块B分区内须配建用地面积4746.33平方米的幼儿园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4)地块所建项目的集中商业部分不得小于4万平方米,且须由受让人整体持有,经营内容中文化、体育、教育产业经营面积不得小于商业面积的50%。办公部分须整层销售;(5)受让人在签订本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河西管委会签订《城市综合体土地开发建设协议》。受让人须按照该投资建设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我公司承诺上述情况均为属实,由此产生的所有纠纷由我公司承担。二、我司开发建设的风华雅居项目,现正在申报1幢、4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集团南京金玖房地产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风华雅居幢号1幢、4幢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1幢:采暖空调耗电量:[19.84] (kWh/㎡);采暖空调耗冷量:[31.43] (W/㎡); 4幢:采暖空调耗电量:[19.85] (kWh/㎡);采暖空调耗冷量:[31.44] (W/㎡);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
保温层厚度(mm)55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页岩模数多孔砖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发泡水泥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40
南、东、西墙40
外门窗窗框型材铝合金
窗玻璃材料北向中空玻璃
南向中空玻璃
东向中空玻璃
西向中空玻璃
遮阳措施活动外遮阳和固定遮阳
其他节能措施空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4-17      
担保函
 风华雅居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威新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风华雅居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金地集团南京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金地集团南京金玖房地产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大方村村委会办公楼、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58-16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大方村村委会办公楼、南京市栖霞区尧化街道尧佳路58-16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6637973053、913201005715960630 
    法定代表人姓名: 阳侃 
    联系电话: 86690701 
    授权委托人姓名: 时振国 
    联系电话: 13512502089 
    签署时间: 2016-10-8 
    签署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