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9897
开发企业南京临江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恒景滨江城
项目地址鼓楼区阅江楼
申报日期2017-3-27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临江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50号
法定代表人 杨浩 联系电话 025-82263990
授权委托人 张兴宏 联系电话 13813882288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234
开发项目名称 恒景滨江城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鼓发改发[2015]391号
项目坐落 鼓楼区阅江楼
售楼处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阅江楼恒景滨江城售楼处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万蓉 联系电话 025-58783333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南京金岳房地产销售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周忻 联系电话 025-85308258
用地总面积(m2) 64020.2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012010CR0131、 宁国土资让合【2013】补32号、宁国土资让合【2015】补38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宁鼓国用(2016)第02470号 土地使用年限 商服、商务办公40年,城镇住宅(酒店式公寓)65年,均自2016年1月12日起算
土地证载用途 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06201610433号、地字第320106201610034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62745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6201610938号、建字第320106201610034号,建字第320106201610433号
容积率 7.1 绿地率 22.03%
建筑密度 44.36%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6201701160101
房屋总幢数 21 其中住宅总幢数 5
施工单位名称 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6-6-1 拟竣工时间 2020-6-30
备注:1、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为准;2、本次申报江边路一号(NO.2010G32)08-17地块,共计2幢,为13、14幢,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320106201610938号。08-17地下车库土地证、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已领取。其他楼栋方案已审定,因地块拆迁原因未取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待后续确定后更新上述数据。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118、19幢616592016-6-155510.922016-8-262018-12-31
1213幢、14幢44793.22016-12-148520.42017-4-22019-6-30
131幢、2幢、一期地下车库61158.82016-12-136350.432017-6-302019-9-30
1310幢、11幢、二期地下车库322042016-12-120321.312017-6-302019-10-30
283幢、4幢、5、6幢、7幢、8幢、9幢、12幢、17幢2233712017-4-1189684.782017-10-302020-3-30
3315幢、16幢、三期地下车库2042652017-4-192164.372017-11-302020-6-30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9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113商业801.5510毛坯房2019-6-30100000
113酒店式公寓18347.84224装修房2019-6-3034626
114商业2416.1126毛坯房2019-6-30100000
114酒店式公寓22339.28290装修房2019-6-3035125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物业用房18、19幢一层1室、2室、3室225.822018-12-31
物业用房13幢1室(含一、二层)419.482019-6-30
物业用房1、2幢一层(局部);7、8、9幢一层(局部)、二层(局部);3、4、5、6幢一层(局部)、二层(局部)1873.72020-6-30
配电房18、19幢一层(局部)150.872018-12-31
配电房14幢一层(局部)183.542019-6-30
配电房1、2幢一层(局部);12幢一层(局部);8幢一层(局部);5、6幢一层(局部)613.072020-3-30
自行车库18、19幢负一层(局部)1524.832018-12-31
自行车库13、14幢负一层(局部)1508.512019-6-30
自行车库1、2幢负一层(局部);17幢负一层(局部);12幢负一层(局部);10幢、11幢负一层(局部);7、8、9幢负一层(局部);3、4、5、6幢负一层(局部) 9163.662020-3-30
消控室14幢一层(局部)76.892019-6-30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公交始末站规划待定3502020-6-30最终面积以规划核定为准
基层社区规划待定12002020-6-30最终面积以规划核定为准
公厕18、19幢一层93.652018-12-31最终面积以规划核定为准
邮政所规划待定802020-6-30最终面积以规划核定为准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2509.8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2519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2016100134W18、19幢11室119.4
前期已申报2016100134W18、19幢1室、2室、3室225.82
本次申报13幢1室(含一、二层)419.48
合计------119.4645.3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1745.1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8月2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金碧物业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50231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道路 南至 中山北路  西至 江边路 北至 公共路 ,于 2017  3  22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GL2017字037-1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596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开发建设进度达不到申报规定标准等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1幢、2幢、10幢、11幢、15幢、16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28410 平方米,并在 7幢、8幢、9幢 ,12幢,15幢、16幢、 17   负三 层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811050101420020971719114.38
1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811050101420020971724268.76

    六、权利瑕疵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中, 13幢、14 幢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抵押,抵押权人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抵押金额为 14904万元 ,抵押期限为  2016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5日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7-3-27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13幢、14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宁房蚁防证(2016)临字 第 020129号 ,防治面积 44793.2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金岳房地产销售有限 公司 代销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鼓国用(2016)第02470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商服用地,商务办公用地,城镇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用地 ,但 13幢、14  1-2 层中有 36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铺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13幢、14幢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宋敬尧已报名
王晋潇已报名
王文文已报名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根据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规定,其他建设要求出让范围内规划要求配建公厕、基层社区中心、邮政所、公交首末站等须移交的公共设施均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按规定无偿移交政府。 二、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中公共配建要求,本项目内需配建公厕,并由我公司出资建设,于全部项目竣工前建成并按规定无偿移交政府。我司承诺,上述情况属实,由此引发的一切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三、我公司承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我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五、我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七、我公司严格遵守《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 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次性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在物业交付使用时向业主收取。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恒仕融企业管理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恒景滨江城幢号13幢、14幢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65%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XPS)
保温层厚度(mm)45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复合发泡水泥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50
南、东、西墙50
外门窗窗框型材断热铝合金
窗玻璃材料北向5Low-E +12A+5
南向5Low-E +12A+5
东向5Low-E +12A+5
西向5Low-E +12A+5
遮阳措施平板遮阳、内置百叶
其他节能措施部分房屋太阳能热水系统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临江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3-27      
担保函
 恒景滨江城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临江御景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恒景滨江城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恒仕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50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550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6MA1MJ1XQ84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杨浩 
    联系电话: 025-82263938 
    授权委托人姓名: 张兴宏 
    联系电话: 13813882288 
    签署时间: 2017-3-27 
    签署地点: 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8号烽火科技大厦B座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