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 |
法定代表人 |
齐大鹏 |
联系电话 |
83338889 |
授权委托人 |
姚媛 |
联系电话 |
83338897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二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20 |
开发项目名称 |
海嘉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玄发改【2015】222号 |
项目坐落 |
玄武区恒嘉路以东,月苑南路以南地块 |
售楼处地址 |
玄武区华飞路与恒嘉路交叉口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栗雷 |
联系电话 |
83338889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123244.94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5CR0117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玄国用(2016)第00400号、宁玄国用(2016)第00397号、宁玄国用(2016)第00401号、宁玄国用(2016)第00435号、宁玄国用(2016)第00402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其它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自2015年12月21日算起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科教用地(幼)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2201610009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348421.5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2201610233号、建字第320102201610063号、建字第320102201610220号、建字第320102201610571号、建字第320102201610550号 |
容积率 |
2.2 |
绿地率 |
A:35% B:35.47% |
建筑密度 |
A:18.67% B:19.72%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2201608150101、320102201607210301、320102201612270101、320102201604250201、320102201605310101、320102201612130101、320102201610120101 |
房屋总幢数 |
33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28 |
施工单位名称 |
宁波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鸿基节能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东地建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国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地质桩基工程公司、江苏坤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华东地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顺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6-3-1 |
拟竣工时间 |
2018-12-31 |
备注:本次申报楼栋位于A、B地块,其他楼栋相关数据指标以规划审批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7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13 | 1幢—11幢、C地块地下车库、D地块地下车库 | 117848.9 | 2016-3-1 | 110000 | 2016-6-25 | 2018-6-30 |
2 | 5 | 15、19、21、22、25幢 | 49769.6 | 2016-6-1 | 50000 | 2016-8-20 | 2018-12-31 |
3 | 5 | 16、17、20、26、29幢 | 44959.4 | 2016-5-1 | 30000 | 2016-9-25 | 2018-12-31 |
4 | 3 | 13、27、28幢 | 31297.9 | 2016-5-1 | 25000 | 2016-11-10 | 2018-12-31 |
5 | 5 | 商业一、商业二、商业三、A地块地下车库、B地块地下车库 | 46543.4 | 2015-3-1 | 23000 | 2016-11-28 | 2018-12-31 |
6 | 3 | 12、18、23、24幢 | 51891.4 | 2016-5-1 | 43000 | 2017-3-31 | 2018-12-31 |
7 | 1 | 菜场 | 2015.6 | 2016-12-1 | 1000 | 2018-12-31 | 2018-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6 | 12幢 | 一般住宅 | 18617.16 | 188 | 装修房 | 2018-12-31 | 35545 |
6 | 12幢 | 商业 | 3022.83 | 55 | 毛坯房 | 2018-12-31 | 150000 |
6 | 18幢 | 一般住宅 | 9681.76 | 68 | 装修房 | 2018-12-31 | 40772 |
6 | 23幢 | 一般住宅 | 9681.76 | 68 | 装修房 | 2018-12-31 | 36900 |
6 | 24幢 | 一般住宅 | 7982.6 | 63 | 装修房 | 2018-12-31 | 39816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菜场 | 26幢东侧 | 2015.6 | 2018-12-31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物管用房 | 5幢1单元101室、102室、2单元103室 | 311.52 | 2018-6-30 | |
物管用房 | 10幢1单元102室、2单元104室 | 311.31 | 2018-6-30 | |
物管用房 | 24幢3单元106室 | 125.22 | 2018-12-31 | |
物管用房 | 25幢1单元101室、102室、103室 | 782.26 | 2018-12-31 | |
物管用房 | 28幢1室 | 39.1 | 2018-12-31 | |
消防控制室 | 25幢一层 | 53.22 | 2018-12-31 | |
自行车库 | C地块地下车库 | 595.22 | 2018-6-30 | |
配电房 | A地块商业三内配电房 | 156.21 | 2018-12-31 | |
配电房 | C地块配电房、D地块配电房一、二 | 534.7 | 2018-6-30 | |
配电房 | B地块配电房五、六、七,29幢内配电房 | 540.6 | 2018-12-31 | |
消防兼安防控制室 | 12幢一层 | 48.83 | 2018-12-31 | |
物业用房 | 12幢2单元208室 | 166.94 | 2018-12-31 | |
警卫室 | A地块商业三内值班警卫室、B地块值班警卫室 | 24 | 2018-12-31 | |
警卫室 | C、D地块值班警卫室 | 40 | 2018-6-30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幼儿园 | E地块 | 3183.9 | 2018-6-30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393.69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736.35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092 | 10幢1单元102室、2单元104室 | | 311.31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092 | 5幢1单元101室、102室、2单元103室 | | 311.52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120 | 25幢1单元101室、102室、103室 | | 782.26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186 | 28幢1室 | | 39.1 |
本次申报 | | 24幢3单元106室 | | 125.22 |
本次申报 | | 12幢2单元208室 | | 166.94 |
合计 | --- | --- | 0 | 1736.35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空白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6月1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30057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道路 南至
用地红线 西至
恒嘉路 北至
华飞路 ,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在
南京市玄武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玄2016字02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4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046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2046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22490 平方米,并在
5-6、2-4、1、7、8、11、13、16、17、20、21、24、25、28、29 幢
及周边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12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路支行 | 01710120060000161 | 16188 | |
2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98373711 | 5295.6 | |
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98373711 | 6324 | |
2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496268778395 | 6576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6)临字第020020号、宁防蚁防证(2016)临字第020045号、宁防蚁防证(2016)临字第020101号 ,防治面积
274911.2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自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玄国用(2016)第00400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但
12 幢
1-3 层中有
55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姚媛 | 0000005472 |
姜元兴 | 03787 |
窦雪梅 | 0000003780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我司开发建设的海嘉花园项目位于玄武区恒嘉路以东,月苑南路以南地块。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第2项配建及出让要求:地块E分区内须配建用地面积4200㎡、容积率0.8的9班幼儿园一座,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由受让人出资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我司开发建设的海嘉花园项目,现正在申报12、18、23、24幢预售许可,本公司承诺: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海嘉花园 | 幢号 | 12幢、18幢、23幢、24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6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页岩模数烧结砖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复合发泡水泥板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40 |
南、东、西墙 | 4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型材塑钢门窗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LOW-E中空玻璃 |
南向 | LOW-E中空玻璃 |
东向 | LOW-E中空玻璃 |
西向 | LOW-E中空玻璃 |
遮阳措施 | 内置遮阳一体化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3-13
担保函
海嘉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海高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海嘉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海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鼓楼区莫愁街道胜棋街9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7871412520
法定代表人姓名:
齐大鹏
联系电话:
83338889
授权委托人姓名:
姚媛
联系电话:
83338889
签署时间:
2017-2-8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清凉门大街39号中海大厦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