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68号新地中心二期1703 |
法定代表人 |
陆军 |
联系电话 |
81551111 |
授权委托人 |
许敏 |
联系电话 |
13813919626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二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65 |
开发项目名称 |
左岸枫林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雨发改项字[2016]12号 |
项目坐落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 |
售楼处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新城华兴路向西500米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徐友志 |
联系电话 |
13913991861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42100.46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6CR0039 |
土地使用证号 |
苏(2016)宁雨不动产权第0003781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6年7月11日起算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4201610264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61560.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4201610542号 |
容积率 |
2.8 |
绿地率 |
30.6% |
建筑密度 |
19.72%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4201609090201 |
房屋总幢数 |
14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13 |
施工单位名称 |
青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江苏金丰华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6-9-9 |
拟竣工时间 |
2018-12-31 |
备注:本项目开工、拟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竣工时间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4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2 | A-1幢、A-4幢 | 42728.7 | 2016-9-9 | 14200 | 2016-12-26 | 2018-12-31 |
2 | 2 | A-2幢、A-3幢 | 47432.6 | 2016-9-9 | 14300 | 2017-6-16 | 2018-12-31 |
3 | 1 | 地下车库 | 31626.8 | 2016-9-9 | 3137 | 2017-11-6 | 2018-12-31 |
4 | 6 | A-5幢、A-6幢、A-7幢、A-8幢、A-9幢、A-10幢、A-11幢、A-12幢、A-13幢 | 71399.1 | 2016-9-9 | 17656 | 2017-12-1 | 2018-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拟于第
5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3 | 地下车库 | 车位 | 9385.2 | 695 | 毛坯房 | 2018-12-31 | 11.9 |
3 | 地下车库 | 储藏室 | 1052.5 | 77 | 毛坯房 | 2018-12-31 | 7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物业用房 | A-2幢1单元102室、2单元106室,A-3幢2单元103室、2单元104室,A-4幢1单元102室 | 895.62 | 2018-12-31 | |
配电房 | 幼儿园西侧 | 570 | 2018-12-31 | |
自行车库 | A-1幢,A-2幢,A-3幢,A-4幢负一层 | 3433.7 | 2018-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幼儿园 | 14幢 | 4021.08 | 2018-12-31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646.24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895.62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6100204 | A-4幢1单元102室 | | 209.46 |
前期已申报 | 2017100040 | A-2幢1单元102室、2单元106室,A-3幢2单元103室、2单元104室 | | 686.16 |
合计 | --- | --- | 0 | 895.62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空白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10月12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重庆嘉宝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6019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三号街 南至
华新路 西至
板桥大道 北至
板桥河 ,于
2016 年
10 月
9 日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字0024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072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714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358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本次申报
左岸枫林花园地下车库 (幢、号)地下车库预售,预售的机动车停车位
695 个。具体分布:负一层
0 个,车位号:
空白 ,负二层
695 个,车位号:
1号-685号、708号-709号、732号-737号、769号、796号 ,负三层
0 个,车位号:
空白 ,负四层
0 个,车位号:
空白 。
另有
124 个机械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待竣工后,按自建商品房办理首次登记。
由于现场车位与规划核准图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未改变,本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保持一致。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5986 平方米,并在
A-10幢,A-11幢,A-12 幢
负二层及周边地库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地下车库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汉中西路支行 | 10107001040218794 | 7649.64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6)临字第020104号 ,防治面积
161560.4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 公司
自销 。
2、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3、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苏(2016)宁雨不动产权第0003781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李雅萍 | 已报名 |
单海燕 | 已报名 |
孔璐璐 | 已报名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出让要求:(1)地块B分区内应配建用地面积为5404.71㎡,容积率不高于0.8的12班幼儿园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总金额不做调整。(2)因该地块规划用地总面积超过5公顷,受让人须在开工建设前进行文物勘探工作。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其他具体建设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规划设计要点》。本公司开发的左岸枫林花园项目位于雨花台区板桥新城,规划核准的总建筑面积为161560.4平方米,整个小区共计14幢,其中住宅13幢,幼儿园1幢,配建地下车库1个,位于负二层。我公司A-1、A-4幢于2016年12月23日已经申办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16100204;A-2、A-3幢于2017年6月13日已经申办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17100040;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所载的总建筑面积合计为161560.4平方米,根据苏建房(2006)371号文件精神,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为规划核准的总面积的千分之三到千分之四,计646.24平方米,现留置于A-4幢1单元102室(209.46平米)、A-2幢1单元102室、A-2幢2单元106室、A-3幢2单元103室、A-3幢2单元104室(686.16平米),本项目地下车库共1个,本次申报实建车位共1072个。其中人防范围外的车位819个,分别为:1、负二层自走式车位695个(标准车位664个,车位号为 1号-55号、57号-63号、65号、67号-86号 、89号-93号、96号-104号、106号-122号、124号-127号、129号-141号、144号-259号、261号-271号、274号-292号、294号-403号、406号-423号、425号-477号、480号-584号、586号-588号、591号-604号、607号-653号、656号-685号、732号-735号、737号、769号、796号,微型车位31个,车位号为56号、64号、66号、87号、88号、94号、95号、105号、123号、128号、142号、143号、260号、272号、273号、293号、404号、405号、424号、478号、479号、585号、589号、590号、605号、606号、654号、655号、708号、709号、736号),2、负二层机械车位124个(车位号为699号-707号、710号-720号、721号-731号、823号-832号、797号-822号、770号-795号、755号-768号、738号-754号);人防范围内车位253个,分别为:1、自走式车位19个(车位号为686号-688号、894号、895号、917号-920号、923号、1001号-1003号、1017号、1018号、1022号,微型车位3个,车位号为893号、921号、922号);机械车位234个(车位号为689号-698号、833号-858号、859号-866号、867号-884号、885号-892号、896号-916号、924号-932号、933号-945号、946号-979号、980号-989号、990号-1000号、1004号-1016号、1019号-1021号、1023号-1040号、1041号-1050号、1051号-1072号)。 另人防范围内253个车位不在本次预售范围内,不建楼盘,只申报备案。由于本次申报的地下车库现场车位与规划核准图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未改变,本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保持一致。地下车库内共有储藏室77间,位于地下车库负二层,(储藏室1-77室)总建筑面积1052.5平米,本次申报地下车库77间储藏室只销售给本小区业主,另5幢78-81室丙二类储藏室,6幢82-85室丙二类储藏室,7幢86-89室丙二类储藏室,8幢90-93室丙二类储藏室,9幢94-95室丙二类储藏室,10幢96-99室丙二类储藏室,11幢100-103室丙二类储藏室,12幢104-107室丙二类储藏室,13幢108-111室丙二类储藏室,共34间丙二类储藏室不在本次销售范围内,待竣工后无偿赠送给5-13幢一层业主。我司郑重承诺如下: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左岸枫林花园 | 幢号 | 空白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XPS |
保温层厚度(mm) | 6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钢筋混凝土墙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水泥发泡板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45 |
南、东、西墙 | 45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塑钢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12+6 |
南向 | 6+12+6 |
东向 | 6+12+6 |
西向 | 6+12+6 |
遮阳措施 | 活动外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太阳能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10-27
担保函
左岸枫林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蓝光和骏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左岸枫林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通讯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
邮政编码:
610044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51010070928264X7
法定代表人姓名:
魏开忠
联系电话:
028-87826192
授权委托人姓名:
许敏
联系电话:
13813919626
签署时间:
2017-9-1
签署地点:
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