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葛洲坝南京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鼓楼区和燕路55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中军 |
联系电话 |
69973999 |
授权委托人 |
田至明 |
联系电话 |
84720158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276 |
开发项目名称 |
紫郡兰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鼓发改发[2015]315号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和燕路以北线路器材厂地块 |
售楼处地址 |
鼓楼区和燕路以北线路器材厂地块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杨中军 |
联系电话 |
69973999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王天舒 |
联系电话 |
83111211 |
用地总面积(m2) |
143729.62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5CR0058 |
土地使用证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宁鼓不动产权第0010773号、苏(2016)宁鼓不动产权第0010884号、苏(2016)宁鼓不动产权第0010885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商务办公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均自2016年07月13日起 |
土地证载用途 |
商务办公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6201610078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552115.5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6201610718号 |
容积率 |
2.6 |
绿地率 |
30.08% |
建筑密度 |
30.71%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6201611220201 |
房屋总幢数 |
49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32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方圆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6-7-1 |
拟竣工时间 |
2021-3-31 |
备注:1、本项目由A、B、C、D四个地块组成,目前已领取该项目A、B地块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20106201610718号;C、D地块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中,相关数据最终以规划审核为准。2、A地块综合容积率为2.6,绿地率为30.08%,建筑密度30.71%;B地块综合容积率为0.8,绿地率为35.04%,建筑密度29.23%,C地块综合容积率为3,绿地率为30.24%,建筑密度31.54%,D地块综合容积率为2.7,绿地率为30.59%,建筑密度39.81%本次申报房屋位于A地块中,故本次申报的容积率为、绿地率为、建筑密度为A地块数据,项目总面积和土地面积以审定的规划核准总平图上技术经济指标为准。3、本项目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竣工时间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3 | 1幢、2幢、3幢 | 44120.9 | 2016-7-1 | 35068 | 2017-3-1 | 2019-2-28 |
1 | 17 | 4幢-11幢、1幢商业-8幢商业、A-地下车库 | 175913.29 | 2016-7-1 | 149526 | 2017-6-30 | 2019-2-28 |
2 | 21 | 12幢-27幢、9幢商业-12幢商业、C-地下车库 | 243856.02 | 2017-10-10 | 195822 | 2017-12-30 | 2020-6-30 |
3 | 6 | 30幢-34幢、D-地下车库 | 80725.36 | 2017-12-30 | 64580 | 2018-7-20 | 2021-3-31 |
1 | 2 | 幼儿园、28幢变电站 | 7500 | 2017-4-1 | 3000 | 2019-2-28 | 2019-2-28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1幢 | 一般住宅 | 7319.4 | 66 | 装修房 | 2019-2-28 | 36900 |
1 | 1幢 | 商业 | 9480.43 | 114 | 毛坯房 | 2019-2-28 | 100000 |
1 | 2幢 | 一般住宅 | 12440.53 | 100 | 装修房 | 2019-2-28 | 36900 |
1 | 2幢 | 商业 | 654.86 | 8 | 毛坯房 | 2019-2-28 | 100000 |
1 | 3幢 | 商业 | 1906.55 | 20 | 毛坯房 | 2019-2-28 | 100000 |
1 | 3幢 | 一般住宅 | 12032.1 | 94 | 装修房 | 2019-2-28 | 369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商办综合楼 | D-34# | 10000 | 2019-12-31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消防室 | A-03#住宅一层、C-27#一层、D-34#一层 | 157.59 | 2019-12-31 | |
物业用房 | A-8#住宅一层、C-13#一层、C-23#一层、C-27#一层~三层、D-34#一层~二层 | 2210.11 | 2019-12-31 | |
开闭所 | C-27#一层、C-12#商业二层、D-34#一层 | 665.39 | 2019-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幼儿园 | B-幼儿园 | 5500.04 | 2019-2-28 | |
社区中心 | C-22#社区中心 | 11002.74 | 2019-2-28 | |
变电站 | C-28#变电站 | 2000 | 2019-2-28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2208.47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2210.11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3幢18室 | 211.32 | |
合计 | --- | --- | 211.32 | 0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1997.15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11月26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葛洲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2109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安怀新村和线路新村 南至
和燕路 西至
安怀路 北至
安怀东路 ,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GL2016字040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293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未达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11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30525 平方米,并在
A地块4#楼、6#~7#楼、9#楼,C地块17#~18#楼、20#~21#楼、24#楼,D地块30#~34#楼 幢
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3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10110901040005940 | 9399.96 | |
1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10110901040005940 | 8752.32 |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 10110901040005940 | 9582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6)临字第020118号 ,防治面积
182502.3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
代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不动产权证书号:苏(2016)宁鼓不动产权第0010773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商务办公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李娜 | 03425 |
王蕊 | 02320 |
顾同康 | 02514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我司开发建设的紫郡兰园项目位于鼓楼区和燕路以北线路器材厂地块。1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1012015CR0058)中第十条出让及建设要求:(1)A分区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建筑面积的30%,不小于地上建筑面积的20%;(2)B分区内配建占地面积不小于6900㎡,建筑面积不小于5500㎡的幼儿园一处,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政府;(3)C分区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建筑面积的50%,剩余为商业,办公及社区服务用房等设施,其中办公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剩余地上建筑面积的50%;(4)C分区内还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1000㎡社区服务用房一处,配建110KV变电站一座。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成,经验收合格后社区服务用房无偿移交鼓楼区政府,变电站无偿移交给供电部门。社区服务用房和变电站占地面积计入容积率;(5)D分区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建筑面积的50%;(6)地块商办面积中不少于10000㎡办公面积须由受让人或其股权单位须自持,不得不分割销售及转让,且应作为科技研发功能使用;(7)地块商办面积中的15000㎡办公面积仅可销售给科技研发类企业,销售时须征得鼓楼区政府同意;(8)受让人或其股权单位须在签订该土地出让合同前与鼓楼区政府签订《开发建设协议》,受让人或其股权单位须在签订该《开发建设协议》六个月内,在南京市鼓楼区成立科技类企业技术中心。(9)套型建筑90㎡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住房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为>50%;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我司开发建设的紫郡兰园项目,现正在申报1幢、2幢、3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4、认证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我公司承诺于2017年12月31日前,严格按照《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按标准一次性足额交存物业保修金及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葛洲坝南京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紫郡兰园 | 幢号 | 1幢、2幢、3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65/8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黑泡板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20/35 |
南、东、西墙 | 20/35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热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中空玻璃窗 |
南向 | 中空玻璃窗 |
东向 | 中空玻璃窗 |
西向 | 中空玻璃窗 |
遮阳措施 | 铝合金卷帘一体化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分户楼板 XPS 20厚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葛洲坝南京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7-2-22
担保函
紫郡兰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葛洲坝南京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紫郡兰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中国葛洲坝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2号楼1701内1909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2号楼1701内1909
邮政编码:
10002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000760651113P
法定代表人姓名:
何金钢
联系电话:
010-58331703
授权委托人姓名:
田至明
联系电话:
84723320
签署时间:
2017-2-21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和燕路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