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北祖师庵45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建伟 |
联系电话 |
84735394 |
授权委托人 |
王春明 |
联系电话 |
15051823666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0189 |
开发项目名称 |
锦绣江山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鼓发改发(2015)54号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宝塔桥 |
售楼处地址 |
鼓楼区龙江路(南京西站西侧)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王汝合 |
联系电话 |
84735362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李欣,樊屿龙 |
联系电话 |
15895975501,13905157378 |
用地总面积(m2) |
43651.41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0CR0132;宁国土资让合[2013]补32号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鼓国用(2015)第13594号,宁鼓国用(2016)第20148号,苏(2016)宁鼓不动产权第0008738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5年1月16日起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城镇住宅用地(酒店式公寓)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7201111271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4200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6201510643号,建字第320106201610417号,建字第320106201610416号 |
容积率 |
1.8 |
绿地率 |
30% |
建筑密度 |
34.17%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6201607290101 |
房屋总幢数 |
10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7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5-12-8 |
拟竣工时间 |
2021-10-31 |
备注:备注: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我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鼓楼区江边路以西3号地块(NO.2010G33)土地使用权(3号地块编号3201012010CR0132),出让面积323048.12平方米,由22个地块组成。方家营地块项目(即02-15、02-17、02-18、02-23地块)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鼓发改发[2015]54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65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4.2万平方米(地上10.06万平方米、地下4.14万平方米)。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其中,02-15地块,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东苑(宁地名复[2015]72号,下同);02-18、02-23地块,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南苑;02-17地块,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西苑。因02-15地块拆迁未完,土地尚未交付,规划尚未批复,现申报预售的房屋位于02-23地块,土地面积为10764.44平方米,02-18、23地块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为59394.4平方米,待02-15地块土地交付、规划批复后,资料再行完善。
因02-15地块拆迁未完成,相关证件暂未取得,02-17地块规划核定的物业用房面积为74.25平米,02-18、02-23地块规划核定的物业用房面积为249.26平米,合计323.51平米,待02-15地块土地交付、规划批复后,资料再行完善。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4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2 | 西苑17-1幢,17-2幢,地下车位 | 14145.8 | 2015-12-8 | 6170.41 | 2016-5-21 | 2017-12-31 |
2 | 3 | 南苑23-1幢,23-2幢,23-3幢 | 19108 | 2016-7-29 | 11603.91 | 2016-11-2 | 2017-11-30 |
3 | 3 | 南苑18-1幢,18-2幢,18-3幢 | 25245.7 | 2016-7-29 | 13934.5 | 2016-11-30 | 2017-12-31 |
4 | 0 | 02-15地块(规划待定) | 0 | 2019-10-31 | 0 | 2019-12-31 | 2021-10-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5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2 | 23-1 | 一般住宅 | 6570.9 | 60 | 毛坯房 | 2017-11-30 | 27986 |
2 | 23-1 | 商业 | 1147.4 | 18 | 毛坯房 | 2017-11-30 | 120000 |
2 | 23-2 | 一般住宅 | 7079.75 | 65 | 毛坯房 | 2017-11-30 | 27986 |
2 | 23-2 | 商业 | 459.98 | 9 | 毛坯房 | 2017-11-30 | 120000 |
2 | 23-3 | 一般住宅 | 3053.76 | 35 | 毛坯房 | 2017-11-30 | 27986 |
2 | 23-3 | 商业 | 360.46 | 7 | 毛坯房 | 2017-11-30 | 120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配电房 | 17-3幢局部 | 110.19 | 2017-12-31 | |
自行车车库 | 23-3幢、18-1幢、18-2幢地下室、17-2幢地下车库局部 | 2611.67 | 2017-12-31 | |
值班警卫室 | 23-1幢与18-1幢之间,18-2幢与18-3幢之间,17-3幢局部 | 37.85 | 2017-12-31 | |
物业用房 | 23-1幢1层局部,23-2幢1层局部,23-3幢1层局部,17-2幢局部,18-1幢10室 | 323.51 | 2017-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垃圾收集点 | 待定 | 100 | 2020-12-3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具体面积以规划核准为准 |
邮政设施 | 待定 | 100 | 2020-12-3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具体面积以规划核准为准 |
公厕 | 17-3幢 | 42.83 | 2020-12-3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具体面积以规划核定后为准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568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323.51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600075 | 17-2幢3单元106室 | | 74.25 |
本次申报 | | 23-1幢11室 | | 30.48 |
本次申报 | | 23-2幢1单元101室 | | 88.98 |
本次申报 | | 23-3幢3单元106室 | | 90.19 |
合计 | --- | --- | 0 | 283.9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284.1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9月30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0071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青年路 南至
规划道路 西至
规划道路 北至
方家营路 ,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GL字035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30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145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185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现场施工进度未达销售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办理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后进行现售。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3928 平方米,并在
15-1#楼、15-4#楼、15-5#楼15-6#楼、17-2#楼、18-1#楼、18-2#楼、18-3#楼、23-1#及周边地下室 幢
负1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23-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98542056 | 4234.09 | |
23-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98542056 | 4234.09 | |
23-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 698542056 | 2610.74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6)临字第020102号 ,防治面积
44685.2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蓝风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地产咨询有限 公司
联合销售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鼓国用(2016)第20148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但
23-1幢,23-2幢,23-3 幢
1 层中有
34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陆帆 | 已报名 |
谭慧 | 已报名 |
刘颖 | 已报名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土地出让协议中第十条约定:其他建设要求:出让范围内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厕、基层社区中心、邮政所、公交首末站等须移交的公共设施均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规定无偿移交政府。本次销售的锦绣江山花园南苑23-1幢,23-2幢,23-3幢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中冶和熙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绣江山花园 | 幢号 | 南苑23-1幢,南苑23-2幢,南苑23-3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55厚(23-1幢,23-2幢)、70厚(23-3幢)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干挂石材部分:玻璃棉;真石漆部分:复合发泡水泥保温板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玻璃棉:40厚(23-2幢,23-3幢) 50厚(23-1幢) |
南、东、西墙 | 玻璃棉:40厚(23-2幢,23-3幢) 50厚(23-1幢)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Low-E+12Ar+6(高透) |
南向 | 扇外侧中空内置遮阳百叶5+19A+5+6A+5 |
东向 | 扇外侧中空内置遮阳百叶5+19A+5+6A+5 |
西向 | 扇外侧中空内置遮阳百叶5+19A+5+6A+5 |
遮阳措施 | 内置百叶遮阳一体化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XPS保温板20厚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10-27
担保函
锦绣江山花园南苑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锦绣江山花园南苑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中冶和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164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164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79712953XY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福明
联系电话:
01060958888
授权委托人姓名:
王春明
联系电话:
52328888
签署时间:
2016-10-19
签署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石鼓路阳光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