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9523
开发企业江苏保利宁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堂悦花园
项目地址秦淮区宁溧路东侧
申报日期2016-10-27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江苏保利宁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1号金鹰天地50楼
法定代表人 陈冬桔 联系电话 025-83210111
授权委托人 蔡勤余 联系电话 13952001119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055
开发项目名称 堂悦花园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4)223号
项目坐落 秦淮区宁溧路东侧
售楼处地址 秦淮区宁溧路东侧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曾伟 联系电话 025-85868888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世联兴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高爱东、袁鸿昌 联系电话 15261888848、18601772676
用地总面积(m2) 76703.67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012013CR0096(宁国土地[2014]96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宁秦国用(2014)第05650号 土地使用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自2014年3月10日起算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科教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04201410104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400115.68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4201510159号、建字第320104201510773号、建字第320104201510524号、建字第320104201610062号
容积率 4 绿地率 ≥30%
建筑密度 ≤33.6%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0020150086、320104201507200101、320104201508050101、320104201512230101、320100020150117、320104201604260201
房屋总幢数 14 其中住宅总幢数 11
施工单位名称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国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5-3-31 拟竣工时间 2020-1-4
备注:空白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45幢、6幢、11幢、12幢33712.42015-3-3125284.32015-7-152018-6-30
116幢15804.62015-3-3118955.382015-8-212018-6-30
125幢、11幢25501.42015-3-3130843.352015-9-252018-6-30
1112幢16921.82015-3-3112691.352015-10-312018-6-30
213幢25368.42015-6-3019026.32015-12-312018-9-30
212幢22491.52015-8-3015744.962016-2-102018-9-30
224幢、7幢36696.32015-10-526889.862016-5-152018-9-30
219幢23599.92016-4-116520.872016-11-152019-3-31
228幢、10幢31898.42015-6-3024933.12017-3-302020-1-4
11地下车库56604.42015-3-3119811.542017-5-302020-1-4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29一般住宅21529.34224装修房2019-3-3134544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文化活动室4幢101室(含一层、二层)、102室409.752018-9-3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文化活动室6幢2室(含一层、二层)195.162018-6-30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物业管理用房5幢1室,11幢二单元104室,12幢1室、2室、3室、4室,6幢3室、4室、5室 1617.12018-6-30
自行车车库2幢、3幢、4幢、5幢、6幢、7幢、8幢、9幢、10幢、11幢、12幢负一层部分9690.562019-9-30
门卫3幢与4幢之间、12幢与6幢之间、9幢与酒店式公寓之间50.072019-9-30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公厕13幢北侧底商部分51.222019-9-30
幼儿园1幢(整栋)3581.462019-9-30
社区卫生服务站6幢1室206.772018-6-30
社区管理用房5幢2室、3室665.732018-6-30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600.46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617.1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宁房销第2015100077号5幢1室,11幢二单元104室,12幢1室、2室、3室、4室,6幢3室、4室、5室1617.1
合计------01617.1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0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5年6月5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50160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夹岗一路 南至 城市绿地  西至 城市绿地  北至 规划机场四路 ,于 2015  6  16 日在 南京市秦淮区房产管理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5秦字002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727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2232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495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工程形象进度未达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13幢、14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5973 平方米,并在 02幢、03幢、07幢、09幢、10幢、13幢、14  及周边地下室负二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9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0300262119212000.26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5)临字第020047、(2015)临字第020180 ,防治面积 208289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广州保利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南京世联兴业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 代销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现场排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秦国用(2014)第05650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科教用地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匡巧巧04580
吴君琳05410
李婧姝05411
蔡亚军05084
杨焕焕04582
曹阳生04689
朱小丽05406
张霞05086
田培04763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6、建设及出让要求:(1)地块商业办公地上建筑面积占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为30%,酒店式公寓占商业办公地上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30%。(2)居住用地需配建一定规模的基层社区服务设施,其中,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厕、社区管理服务设施用房须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面积据实核减,出让金不做调整。(3)地块东侧须设置用地面积为1007.54平方米的公交场站一座,与住宅项目工程同步交付,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金不做调整。(4)地块内配建用地面积不小于3200平方米的幼儿园一座,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5)地块由北往南相对于大校场机场跑道(吴淞高程9米)控高为12至30米,在机场搬迁前按照机场限高控制。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 二、我司开发建设的堂悦花园项目,现正在申报9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计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江苏保利宁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堂悦花园幢号9幢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65%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燃烧性能B1级)
保温层厚度(mm)63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煤矸石多孔砖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复合硬泡聚氨酯板(燃烧性能A级)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25
南、东、西墙25
外门窗窗框型材塑钢
窗玻璃材料北向中空玻璃
南向中空玻璃
东向中空玻璃
西向中空玻璃
遮阳措施住宅:南向:活动外卷帘遮阳、阳台水平板遮阳,东向、西向:固定外遮阳、玻璃自遮阳,北向:玻璃自遮阳
其他节能措施空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江苏保利宁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10-27      
担保函
 堂悦花园2幢、4幢、7幢-10幢、13幢、14幢及地下车库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股份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江苏保利宁弘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堂悦花园2幢、4幢、7幢-10幢、13幢、14幢及地下车库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通讯地址: 浙江省象山县丹城新丰路165号 
    邮政编码: 3157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330000000040184 
    法定代表人姓名: 赖振元 
    联系电话: 0574-65726120 
    授权委托人姓名: 蔡勤余 
    联系电话: 025-83210111 
    签署时间: 2016-1-18 
    签署地点: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