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9162
开发企业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汇雅苑
项目地址建邺区天河路以东,新梗街与新河路间
申报日期2016-6-22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新地中心大厦45楼
法定代表人 林亿 联系电话 86812900
授权委托人 夏云 联系电话 17705196333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贰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4036
开发项目名称 天汇雅苑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3}731号
项目坐落 建邺区天河路以东,新梗街与新河路间
售楼处地址 建邺区天河路以东,新梗街与新河路间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杨晨 联系电话 13951745551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南京新景祥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石磊 联系电话 13585147181
用地总面积(m2) 109447.58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012013CR0117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宁建国用(2014)第06410号、宁建国用(2014)第06411号、宁建国用(2014)第06412号、宁建国用(2014)第06413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4年1月16日起算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05201310457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423622.29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5201510456号、建字第320105201410436号、建字第320105201410974号
容积率 2.73 绿地率 40.61%
建筑密度 20.67%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0020140141、320105201509080101
房屋总幢数 28 其中住宅总幢数 21
施工单位名称 福建省长乐市新纪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4-3-20 拟竣工时间 2018-12-31
备注:本项目分A、B、C、D四个地块分期开发,目前只取得A地块、B地块规划许可。本次申报房屋B-7幢、B-8幢位于B地块,其他地块目前还在设计阶段,待取得规划审定意见后,再调整相关数据。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5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2A-3幢、A-4幢404102014-3-20230002014-9-122016-12-31
12A-5幢、A-6幢433902014-3-20200002014-11-12016-12-31
22B-1幢、B-2幢26394.52014-12-20198852015-5-302018-3-31
22A-2幢、B-4幢36414.12015-5-2055002015-10-182018-3-31
31B-3幢17893.72015-9-152313.172015-12-312018-3-31
32B-5幢、B-6幢21737.22015-5-13260.582016-3-312018-3-31
32B-7幢、B-8幢2780.42015-5-14474.662016-7-152018-3-31
47C-1幢、C-2幢、C-3幢、C-4幢、C-5幢、C-6幢、C-7幢91521.712015-1-1500002016-10-152018-12-31
56D-1幢、D-2幢、D-3幢、D-4幢、D-5幢、D-6幢94866.922015-1-1600002016-12-12018-12-31
52A-1幢、A-7幢21533.52014-3-20150002017-1-182017-12-31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3B-7幢商业1886.5531毛坯房2018-3-3150000
3B-8幢商业250.215毛坯房2018-3-3150000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配电房D-5幢一层部分、D-6幢一层部分359.12018-12-31
物业用房A-2幢一单元103室、A-4幢二单元105室、A-5幢一单元101室845.682016-12-31
物业用房C-2幢一单元101室、D-2幢一单元101室7472018-12-31
配电房A-7幢一层部分、A-8幢一层部分3842016-12-31
配电房B-8幢一层部分1922018-3-31
配电房C-4幢一层部分、C-5幢一层部分571.92018-12-31
开闭所A-1幢一层部分201.62018-12-31
物业用房B-7幢201室、202室、203室、204室495.712018-3-31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公厕D-5幢一层部分602018-12-31根据土地出让合同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694.49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592.68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2014100114WA-4幢二单元105室271.58
前期已申报2014100134WA-5幢一单元104室106.74
前期已申报2015100056WB-2幢一单元101室130.6
前期已申报2015100152WA-2幢一单元103室224.57
前期已申报2015100230WB-3幢一单元104室140.41
前期已申报2016100018WB-5幢一单元104室115.53
本次申报B-7幢201室、202室、203室、204室495.71
合计------386.541098.6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209.35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4年8月27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高力国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1001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路 南至 螺螗路 西至 吴侯街 北至 高庙路 ,于 2014  9  24 日在 南京市建邺区投资促进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4JY字016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4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549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2549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未达到规定标准的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A-1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1202.34 平方米,并在 B-1幢、B-2幢、B-4幢、B-5幢、C-1幢、C-2幢、C-3幢、D-1幢、D-2幢、D-3  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B-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487167764907719.24
B-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科技园支行48716776490765.4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5)临字第020124号 ,防治面积 101681.2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新景祥房地产经纪有限 公司 代销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建国用(2014)第06411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但 B-7幢、B-8  1、2 层中有 36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事务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B-7幢、B-8幢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夏云05388
施春艳04770
王珊珊报名未培训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配建及出让要求规定:地块内应结合主体建筑布置一座有单独出口的建筑面积不小于60㎡的公厕,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出让金总额不做调整。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以上情况属实,若由此引发纠纷,我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河南升龙置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天汇雅苑幢号B-7幢、B-8幢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B-7幢:155.23kwh/m2 B-8幢:141.43kwh/m2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聚苯板(XPS)
保温层厚度(mm)40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钢筋混凝土、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玻璃棉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25
南、东、西墙25
外门窗窗框型材隔热金属窗框
窗玻璃材料北向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隔热金属窗框
南向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隔热金属窗框
东向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隔热金属窗框
西向6中透光LOW-E+12空气+6透明-隔热金属窗框
遮阳措施外遮阳
其他节能措施空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6-22      
担保函
 天汇雅苑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升龙元龙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天汇雅苑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河南升龙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8号 
    通讯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288号曼哈顿广场11号楼25层 
    邮政编码: 45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410100775104673N 
    法定代表人姓名: 许清水 
    联系电话: 0371-60176615 
    授权委托人姓名: 夏云 
    联系电话: 17705196333 
    签署时间: 2016-6-20 
    签署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与江东南路交汇处汇金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