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鼓楼区北祖庵师45号 |
法定代表人 |
孙建伟 |
联系电话 |
02584735385 |
授权委托人 |
王春明 |
联系电话 |
15051823666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0189 |
开发项目名称 |
锦绣江山花园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鼓发改发(2015)54号 |
项目坐落 |
鼓楼区江边路以西3号地(02-17地块) |
售楼处地址 |
鼓楼区龙江路(南京西站西侧)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王汝合 |
联系电话 |
13675167990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李欣,樊屿龙 |
联系电话 |
13905157378,15895975501 |
用地总面积(m2) |
6287.11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0CR0132;宁国土资让合[2013]补32号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鼓国用(2015)第13594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15年1月16日起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7201111271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14316.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6201510643号 |
容积率 |
1.8 |
绿地率 |
31.07% |
建筑密度 |
34.17%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6201512080401 |
房屋总幢数 |
2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2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马鞍山迈世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5-12-8 |
拟竣工时间 |
2017-6-30 |
备注: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我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鼓楼区江边路以西3号地块(NO.2010G33)土地使用权(3号地块编号3201012010CR0132),出让面积323048.12平方米,由22个地块组成。
方家营地块项目(即02-15、02-17、02-18、02-23地块)已由南京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立项(鼓发改发[2015]54号),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365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4.2万平方米(地上10.06万平方米、地下4.14万平方米)。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其中,02-15地块,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东苑(宁地名复[2015]72号,下同);02-18、02-23地块,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南苑;02-17地块,地名批复为:锦绣江山花园西苑。因02-15、02-18、02-23地块拆迁未完,土地尚未交付,规划尚未批复,现申报预售的房屋位于02-17地块,土地面积为6287.11平方米,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为14316.7平方米,待02-15、02-18、02-23地块土地交付、规划批复后,资料再行完善。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2 | 西苑17-1幢,17-2幢,地下车位 | 14145.8 | 2015-12-8 | 6170.41 | 2016-5-21 | 2017-12-31 |
2 | 0 | 02-18地块、02-23地块(规划待定) | 0 | 2018-5-20 | 0 | 2018-10-20 | 2020-12-31 |
3 | 0 | 02-15地块(规划待定) | 0 | 2020-5-20 | 0 | 2020-10-20 | 2022-5-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17-1幢 | 一般住宅 | 3618.98 | 40 | 毛坯房 | 2017-6-30 | 26998 |
1 | 17-1幢 | 商业 | 1222.21 | 17 | 毛坯房 | 2017-6-30 | 80000 |
1 | 17-2幢 | 车位 | 147.62 | 11 | 毛坯房 | 2017-6-30 | 30 |
1 | 17-2幢 | 一般住宅 | 5753.45 | 51 | 毛坯房 | 2017-6-30 | 26988 |
1 | 17-2幢 | 商业 | 355.85 | 4 | 毛坯房 | 2017-6-30 | 80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门卫 | 17-3幢局部 | 17.85 | 2017-12-31 | |
配电房 | 17-3幢局部 | 110.19 | 2017-12-31 | |
自行车车库 | 地下车库局部 | 564.67 | 2017-12-31 | |
物业用房 | 17-2幢局部 | 74.25 | 2017-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邮政设施 | 待定 | 100 | 2020-12-3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具体面积以规划核准为准 |
垃圾收集点 | 待定 | 50 | 2020-12-3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具体面积以规划核准为准 |
公厕 | 17-3幢 | 42.83 | 2020-12-3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十条规定,具体面积以规划核定后为准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57.27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74.25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17-2幢3单元106室 | | 74.25 |
合计 | --- | --- | 0 | 74.25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空白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选聘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鼓楼区建设房产和交通局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年5月4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中冶置业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0071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规划道路 南至
方家营路 西至
大桥新村 北至
规划道路 ,于
2016 年
3 月
30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6GL字032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81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11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7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本次申报
17-2 (幢、号)地下车库预售,预售的机动车停车位
11 个。具体分布:负一层
11 个,车位号:
41-44,75-81 ,负二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负三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负四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
另有
70 个机械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待竣工后,按自建商品房办理初始登记。
由于现场车位与规划核准图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未改变,本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保持一致。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3928 平方米,并在
15-1#楼、15-4#楼、15-5#楼15-6#楼、17-2#楼、18-1#楼、18-2#楼、18-3#楼、23-1#及周边地下室 幢
负1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17-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桥支行 | 4301011619100194311 | 1248.33 | |
17-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山桥支行 | 4301011619100194311 | 1523.47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5)临字第020156号 ,防治面积
14316.7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
联合销售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鼓国用(2015)第13594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混合) ,但
17-1,17-2 幢
1-2 层中有
21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陆帆 | 已报名 |
谭慧 | 已报名 |
李颖 | 已报名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土地出让协议中第十条约定:其他建设要求:出让范围内规划要求配建的公厕、基层社区中心、邮政所、公交首末站等须移交的公共设施均由受让人出资建设,建成后规定无偿移交政府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中冶和熙置业有限责任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 |
项目名称 | 锦绣江山花园西苑 | 幢号 | 17-1幢,17-2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55厚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干挂石材部分:玻璃棉;真石漆部分:复合发泡水泥保温板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玻璃棉:40厚 |
南、东、西墙 | 复合发泡水泥保温板:40厚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Low-E+12Ar+6(高透) |
南向 | 扇外侧中空内置遮阳百叶5+19A+5+6A+5 |
东向 | 扇外侧中空内置遮阳百叶5+19A+5+6A+5 |
西向 | 扇外侧中空内置遮阳百叶5+19A+5+6A+5 |
遮阳措施 | 内置百叶遮阳一体化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分户楼板:XPS保温板20厚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5-18
担保函
锦绣江山花园西苑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责任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临江老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锦绣江山花园西苑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中冶和熙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164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164号
邮政编码:
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10079712953XY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福明
联系电话:
01060958888
授权委托人姓名:
王春明
联系电话:
15051823666
签署时间:
2016-5-18
签署地点:
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阳光大厦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