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9096
开发企业南京森春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春华府
项目地址溧水区和凤镇和凤西路52号
申报日期2016-5-29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南京森春置业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凤翔路9-1号
法定代表人 赫友春 联系电话 13913323848
授权委托人 徐诚 联系电话 18915907333
开发资质等级 三级 资质证书编号 宁LP3490号
开发项目名称 和春华府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溧发改审【2014】391号
项目坐落 溧水区和凤镇和凤西路52号
售楼处地址 南京是溧水区和凤镇和凤西路52号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朱治忠 联系电话 13913325055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用地总面积(m2) 35057.5 土地出让合同号 3201242014CR0048
土地使用证号 宁溧国用(2014)第05760号 土地使用年限 70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地字第320124201482045号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41011.0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320124201582026
容积率 1.17 绿地率 30.95
建筑密度 24.8% 施工许可证号 320124201511110101
房屋总幢数 18 其中住宅总幢数 17
施工单位名称 南京八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江苏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5-9-8 拟竣工时间 2017-7-31
备注:空白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61#、2#、5#、9#、10#、11#13038.442015-9-835002016-2-12017-7-31
2123#\4#\6#\7#\8#\12#\13#\14#\15#\16#\17#26465.542015-9-3069002016-6-82017-7-31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6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212成套住宅2795.530毛坯房2017-7-314983.72
212车位189.888毛坯房2017-7-3111.86
213车位389.1416毛坯房2017-7-3112.16
213成套住宅3783.240毛坯房2017-7-314869.65
214成套住宅2887.8530毛坯房2017-7-314875.08
214车位301.8113毛坯房2017-7-3111.6
215成套住宅2857.430毛坯房2017-7-314842.8
215车位291.2512毛坯房2017-7-3112.13
216成套住宅1873.820毛坯房2017-7-314857.86
216车位188.748毛坯房2017-7-3111.79
217车位195.378毛坯房2017-7-3112.21
217成套住宅1936.9520毛坯房2017-7-314834.05
23成套住宅989.328毛坯房2017-7-317563.22
23车位238.868毛坯房2017-7-3114.92
24成套住宅978.328毛坯房2017-7-317656.25
24车位238.948毛坯房2017-7-3114.92
26成套住宅978.328毛坯房2017-7-317656.25
26车位238.948毛坯房2017-7-3114.92
27成套住宅745.686毛坯房2017-7-317625.76
27车位179.226毛坯房2017-7-3114.93
28成套住宅856.527毛坯房2017-7-317760.71
28车位208.967毛坯房2017-7-3114.92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无数据---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社区用房12185.072017-7-31
物业用房11185.142017-7-31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社区用房12185.072017-7-31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68.83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84.15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宁房销第2016500008号11幢1楼185.14185.14
合计------185.14185.14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空白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溧水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6-01-15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翔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苏物业宁字第N30959号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经一路 南至 和高路 西至 和高高速 北至 松园自然村 ,于 2016  1  21 日在 溧水区物业管理办公室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中2016001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4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84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184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本次申报 空白 (幢、号)地下车库预售,预售的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具体分布:负一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负二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负三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负四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另有 空白 个机械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待竣工后,按自建商品房办理初始登记。
    由于现场车位与规划核准图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未改变,本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保持一致。
    6、人防范围
    异地建设防空地下室。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6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81.14
12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120.53
1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94.72
7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42.73
13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160.24
14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124.62
3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56.73
6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56.3
8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49.3
15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124.62
4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凤支行320124014101000012445956.3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苏宁溧防蚁防字(2015)第075号 ,防治面积 40983.4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森春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 自销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现场排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溧国用(2014)第05760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住宅用地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明达房地产测绘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徐诚
后婷婷
唐红华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空白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八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南京森春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和春华府幢号3、4、6、7、8、12、13、14、15、16、17、机动车库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空白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挤塑板
保温层厚度(mm)70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煤矸石烧结砖墙
保温型式外保温
保温材料种类挤塑板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30
南、东、西墙30
外门窗窗框型材铝合金/塑钢
窗玻璃材料北向玻璃
南向玻璃
东向玻璃
西向玻璃
遮阳措施遮阳棚
其他节能措施分户楼板保温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森春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5-29      
担保函
 和春华府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南京八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森春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和春华府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空白 
    住所: 空白 
    通讯地址: 空白 
    邮政编码: 空白 
    营业执照注册号: 空白 
    法定代表人姓名: 空白 
    联系电话: 空白 
    授权委托人姓名: 空白 
    联系电话: 空白 
    签署时间: 空白 
    签署地点: 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