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9066
开发企业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陵湾小区
项目地址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
申报日期2016-5-23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南京市下关区二板桥486号
法定代表人 徐琪根 联系电话 025-83616188
授权委托人 王珊 联系电话 025-83190060
开发资质等级 暂定二级 资质证书编号 南京KF12783
开发项目名称 金陵湾小区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宁发改投资字(2012)30号、宁发改投资字(2010)876号
项目坐落 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
售楼处地址 鼓楼区郑和南路8号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施伯敏 联系电话 025-83190061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张寅、黄俊 联系电话 13611584398;13913924698
用地总面积(m2) 110610.8 土地出让合同号 宁国土资让合(2007)351号、宁国土资(2009)459号
土地使用证号 宁鼓国用(2016)第07186号;宁鼓国用(2016)第05310号;宁鼓国用(2016)第07185号 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70年,其它按法定最高年限自2009年3月1日起算。
土地证载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宁规河西用地(2007)0028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552190.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字第320107201310219号;建字第320107201310242号;建字第320107201310241号;建字第320107201310327号;建字第320107201410026号;建字第320106201410790号;建字第320107201310292号
容积率 3.5 绿地率 38.71%
建筑密度 18.05% 施工许可证号 320100020130251;320100020130242;320100020130252;320100020140214;320100020140103;320106201508180101;320100020150083;320100020130362
房屋总幢数 11 其中住宅总幢数 9
施工单位名称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名称 南京工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工时间 2013-6-6 拟竣工时间 2018-12-31
备注:空白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幢数幢号建筑面积
(m2)
拟开工时间期内投资(万元)拟上市销售时间拟交房时间
1207幢、08幢42522.42013-6-685044.82013-11-122015-12-31
1106幢24142.32013-6-648284.62013-12-262015-12-31
2105幢66296.32014-4-28145851.862014-8-22017-12-31
2104幢68707.42014-4-28151156.282014-12-12017-12-31
3109幢41869.62015-5-192113.122015-10-12018-12-31
311号地下车库89289.62013-6-617857.922016-6-12018-12-31
3501幢、02幢、03幢、10幢、11幢302153.762015-6-6664738.272016-9-302018-12-31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幢号用途销售面积(㎡)套数(间、个)装修类型拟交付时间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31号地下车库车位25074.41878毛坯房2018-12-3125
31号地下车库储藏室389.6414毛坯房2018-12-3125000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03-1幢二层15002018-12-31
商业金融服务10幢商业综合一层5002018-12-31
净菜市场10幢商业综合地下一层25002018-12-31
公共厕所03幢-1幢圆盘一层602018-12-31
文化04-1幢二层5002018-12-31
体育活动04-1幢一层5002018-12-31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自行车库06幢、07幢、08幢负一层,04幢、05幢负一层,09幢负一层3443.252018-12-31其他的自行车库在规划审核中,建筑面积及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
为小区服务的设备用房07幢、08幢区域周边地下室、06幢区域周边地下室、04、05幢区域周边地下室38492018-12-31建筑面积及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06幢、07幢、08幢预计交付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物业用房11幢二层、03幢二、三层局部,04幢201室(含2、3层)17002018-12-31物业用房建筑面积及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坐落位置(幢号)建筑面积(㎡)预计交付时间备注
学校小学18班、初中18班318002013-9-1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已交付使用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656.57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700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预售许可证号坐落位置(幢号、室号)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前期已申报201410016304幢201室(含2、3层)1104.03
合计------01104.03
备注未达配建标准的 552.54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3年10月12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物企(2003)035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郑和南路 南至 定淮门大街 西至 扬子江大道 北至 扬子江大道 ,于 2013  10  22 日在 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3GL字002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154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2594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56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本次申报 1号 (幢、号)地下车库预售,预售的机动车停车位 1878 个。具体分布:负一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负二层 972 个,车位号: 详见第八条第9款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负三层 924 个,车位号: 详见第八条第9款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负四层 空白 个,车位号: 空白 
    另有 81 个机械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待竣工后,按自建商品房办理初始登记。
    由于现场车位与规划核准图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未改变,本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保持一致。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5237 平方米,并在 C,D-3-B#,C,D-3-C,C,D-2-B#,C,D-1-B#,C,D-1-C#,C,D-9#  地下室负二层、地下室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监管银行监管账号监管额度(万元)变更情况
1号地下车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930801550000002463696.55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4)临字第020057、020103号,(2015)临字第020025号(2016)临字第010009、010011、010010、010023号 ,防治面积 334959.2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策房产咨询有限 公司 代销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鼓国用(2016)第07186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岗位证号
黄俊05136
王婷05135
曹维川05052
陈宁宁05075
张娟04702
冯磊04704
李巧云已报名,未培训
王珊已报名,未培训
郑焱已报名,未培训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按照宁建物字(2013)820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第一条“建设工程规划审定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领取时间在2013年5月1日前的项目,可按照《条例》修订前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要求。金陵湾小区项目于2012年11月8日取得了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审定意见通知书(宁规方案(2012)01495号),符合通知要求的在2013年5月1日前的项目,故金陵湾小区按照总建筑面积3‰配置物业用房1656.57平方米。二、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需我司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是1、滨江大道工程(下关大桥-定淮门大桥),项目规模高架6车道,道路长度1540米,桥梁长度1150米。2、规划三路(三汊河南路-边江,),项目规模路幅24米,长度650米。3、三汊河河口公园,项目规模占地约3.8公顷。4、规划二路(滨江大道-规划三路),项目规模路幅24米,长度305米。5、学校,项目规模占地约3.18公顷,36轨(小学18班,初中18班)。6、沿江绿化带,项目规模占地约5.1公顷。7、改造用地北侧原有厂房为基本社区中心(因下关区政府为实施三汊河片区旧城改造(滨江大道下关段),安排下关区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拆迁,用地北侧内原有厂房也一并拆除了。2013年我司在交地过程中,红线范围内已无需要改造的厂房。)。其中文化活动建于04-1幢二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体育活动04-1幢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于03-1幢二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商业金融服务建于10幢商业综合体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净菜市场建于10幢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于03-1幢圆盘一层,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设施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建成后不移交政府部门(上述房屋的面积与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待竣工交付初始登记后办理为我司自建商品房。其中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公交首未站未明确权属,待竣工交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三、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规划指标需设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小于4700平方米。社会福利与保障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以上设施未明确权属待竣工交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四、本次申报1号地下车库,因规划部门对层次认定与房产测绘部门对层次认定不同,该地下车库规划核准图与设计变更图显示层次分别位于负一层、负二层,但房产测绘部门认定地下车库分别位于负二层、负三层,最终房屋所有权证所载楼层以房屋测绘成果为准。具体分布:负二层972个,其中:标准车位920个,无障碍车位12个,微型车位40个。车位编号1-973(833号取消),其中:28、29、64-66、73、85、112、186、199、249-257、275、292、296、427、581、587、634、645、662、670、675、676、693、703、720、721、892、937、942、944、954为微型车位;564、604、815、816、834、847、862、863、893、922、949、973为无障碍车位,其余均为标准车位。86-91、113-120、144-146、167号共计18个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待竣工后根据实测成果,满足权属登记条件的,凭房屋所有权证现售。负三层1005个,其中:标准车位875个、无障碍车位13个、微型车位36个,机械式车位81个。车位编号974-1891、1973-1978号,其中:995、1071、1130、1331、1437、1443、1484、1495、1512、1542、1543、1569、1577、1579、1583、1598、1599、1648-1653、1718、1720、1726、1729、1789、1836、1841、1843、1865、1877、1889-1891为微型车位;1520、1526、1537、1571、1613、1699、1700、1717、1744、1759、1760、1819、1824为无障碍车位,J1892-J1972为机械式车位,其余均为标准车位。机械式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内,待竣工后办理为自建商品房。由于现场与规划核准图有些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不受影响。本开发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完全一致。第四:本次申报的地库负二层中有丙二类储藏室14间,只销售给金陵湾小区业主,并在售楼处现场及合同中告知购房人。我公司将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陵湾小区幢号1号地下车库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空白
屋面保温保温材料种类空白
保温层厚度(mm)空白
外墙保温墙体材料空白
保温型式空白
保温材料种类空白
保温层厚度(mm)北 墙空白
南、东、西墙空白
外门窗窗框型材空白
窗玻璃材料北向空白
南向空白
东向空白
西向空白
遮阳措施空白
其他节能措施空白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5-23      
担保函
 金陵湾小区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一人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公司,我司保证在 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金陵湾小区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凯滨路19弄12号101室 
    通讯地址: 上海东安路888号甲 
    邮政编码: 200232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04000381079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严志荣 
    联系电话: 021-60839988 
    授权委托人姓名: 王珊 
    联系电话: 021-60839988 
    签署时间: 2016-4-27 
    签署地点: 上海徐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