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中央路258-28号锦盈大厦12楼 |
法定代表人 |
刘鹏 |
联系电话 |
86827900 |
授权委托人 |
宋军 |
联系电话 |
15312997979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4048 |
开发项目名称 |
青秀城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14】158号 |
项目坐落 |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 |
售楼处地址 |
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青秀城18幢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孙占帅 |
联系电话 |
13914707225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北京思源兴业房地产经纪南京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王莉 |
联系电话 |
13851498000 |
用地总面积(m2) |
108765.51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3CR0131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栖国用(2014)第03184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住宅70年,其他用途按法定最高年限,均自2014年2月18日起算 |
土地证载用途 |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320141099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429879.1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3201410776号、建字第320113201410562号 |
容积率 |
2.99 |
绿地率 |
30.25% |
建筑密度 |
18.79%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131403260101、320100020140229 |
房屋总幢数 |
20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17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徐州市华厦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4-9-7 |
拟竣工时间 |
2018-6-30 |
备注:1、本项目地块所建房屋总幢数为20幢,分为三期开发建设。目前已领取该项目一期1-6幢、20幢、21幢及一期地下车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20113201410562号。二期7-10幢、12幢、13幢及二期地下车库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32011320140776号(9幢、10幢)。其他剩余一期房屋的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毕更新上述数据.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2 | 1幢、5幢 | 54560.2 | 2014-9-7 | 23027.17 | 2014-12-13 | 2016-9-30 |
1 | 1 | 2幢 | 27784.6 | 2014-9-7 | 12436.16 | 2015-4-10 | 2016-9-30 |
1 | 1 | 4幢 | 36216 | 2014-9-7 | 15640.72 | 2015-6-18 | 2016-9-30 |
1 | 1 | 3幢 | 23007.6 | 2014-9-7 | 9935.83 | 2015-9-7 | 2016-9-30 |
1 | 1 | 6幢 | 22781.9 | 2014-9-7 | 9845.42 | 2015-12-10 | 2016-9-30 |
2 | 2 | 9幢、10幢 | 43267.9 | 2015-10-8 | 8475.04 | 2016-6-8 | 2018-4-15 |
1 | 2 | 20幢、21幢 | 1877.5 | 2014-9-7 | 938.73 | 2016-8-11 | 2018-4-15 |
2 | 4 | 7幢、8幢、12幢、13幢 | 110304.48 | 2015-5-1 | 64815.4 | 2016-9-1 | 2018-4-15 |
3 | 6 | 11幢、14幢、15幢、16幢、17幢、18幢 | 67337.72 | 2015-10-1 | 28419.88 | 2017-5-1 | 2018-6-30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2 | 10 | 一般住宅 | 14612.4 | 132 | 毛坯房 | 2018-4-15 | 23000 |
2 | 9 | 一般住宅 | 25692.59 | 244 | 毛坯房 | 2018-4-15 | 23000 |
2 | 9 | 商业 | 1542.91 | 17 | 毛坯房 | 2018-4-15 | 65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物业用房 | 2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3幢104室、106室;4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 | 2190.03 | 2016-9-30 | |
配电房 | 2幢东侧、3幢东侧、11幢北侧、13幢北侧、16幢南侧 | 1080 | 2018-6-30 | |
自行车库 | 1幢负一层、5幢负一层 | 1481.89 | 2016-9-30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12班幼儿园 | 19幢 | 5598.83 | 2016-9-30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719.52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2190.03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4100169 | 5幢14室、15室 | 219.19 | |
前期已申报 | 2015100026 | 2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 | | 810.44 |
前期已申报 | 2015100072 | 4幢101室、102室、103室、104室 | | 1157.65 |
前期已申报 | 2015100104 | 3幢104室、106室 | | 221.94 |
合计 | --- | --- | 219.19 | 2190.03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0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4年11月17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中铁建(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4060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阳光雅居小区 南至
迈化路 西至
13201100566案号划拨地块 北至
栖霞大道 ,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在
南京市栖霞区住房和建设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4栖字019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245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565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268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施工进度未达到规定标准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办理地下车库所有权初始登记后进行现售。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10872 平方米,并在
7幢、8幢、9幢、14幢、16幢、17幢 幢
负一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9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20000030471400010919321 | 11254.67 | |
10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20000030471400010919321 | 5880.48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5)临字第020181号 ,防治面积
153572.7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北京思源兴业房地产经纪南京有限 公司
代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现场排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栖国用(2014)第03184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但
9 幢
1 层中有
17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宋军 | 05441 |
殷文静 | 05385 |
王秋雯 | 05384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要求:地块内需配建用地面积5000.03㎡的12班幼儿园一座,于第一期工程竣工前建设完成,由受让人出资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所对应土地按划拨方式供地。出让用地范围内不允许建设别墅。我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司承担。
我司开发建设的栖霞区迈皋桥街道青秀城项目,现正在申报9幢、10幢预售许可,我司郑重承诺如下: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不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号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不要求购房人提供银行定存、资金证明等验资性质的银行凭证,不采取与电商捆绑、参与入会抵房款等促销活动。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后,在十日内按《商品房预售方案》中承诺的时间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供需矛盾特别突出时,公司将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公平、公正对外销售。
3、公司加强内部及对代理公司的管理,凡出现炒卖房号的,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管理部门处罚,返还违法所得,涉事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4、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认购后(除配偶外)不更改购房人姓名。自开盘之日起,三日内上传认购信息,确保销售现场销售进度与南京网上房地产公示的销售进度完全一致。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青秀城 | 幢号 | 9幢、10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采暖耗电量:9幢:18.35,10幢:18.4;空调耗电量:9幢:7.63,10幢:7.41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发泡水泥保温板I型(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9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页岩模数多孔砖 |
保温型式 | 外墙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发泡水泥保温板II型(A级)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40 |
南、东、西墙 | 4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金属多腔密封窗框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高透光Low-E+12Ar+6 |
南向 | 5高透光Low-E+19A内置百叶+5/:6高透光Low-E+12Ar+6 |
东向 | 5高透光Low-E+19A内置百叶+5/:6高透光Low-E+12Ar+6 |
西向 | 5高透光Low-E+19A内置百叶+5/:6高透光Low-E+12Ar+6 |
遮阳措施 | 东西南向中置百叶遮阳或平板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无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5-24
担保函
青秀城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青秀城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20号8层801
通讯地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20号8层801
邮政编码:
100043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110000660507237J
法定代表人姓名:
吴仕岩
联系电话:
010-52689438
授权委托人姓名:
宋军
联系电话:
15312997979
签署时间:
2015-8-12
签署地点: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