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常发投资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营苑南路58号 |
法定代表人 |
黄桂荣 |
联系电话 |
025-82265868 |
授权委托人 |
金言 |
联系电话 |
18913911114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二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0912 |
开发项目名称 |
玄武常发广场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11】756号 |
项目坐落 |
玄武区红山路88号 |
售楼处地址 |
玄武区红山路88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朱国兴 |
联系电话 |
13852294966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无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无 |
联系电话 |
无 |
用地总面积(m2) |
49053.2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1CR0048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玄国用(2011)第07235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终止日期:2051年8月21日 |
土地证载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0221111415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212716.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02201211061号 |
容积率 |
2.7 |
绿地率 |
无 |
建筑密度 |
45%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0020130062 |
房屋总幢数 |
4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0 |
施工单位名称 |
苏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南京德阳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3-8-1 |
拟竣工时间 |
2016-6-30 |
备注:项目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1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1 | 4幢 | 14586.6 | 2013-8-1 | 5999.47 | 2014-4-18 | 2016-6-30 |
1 | 1 | 3幢 | 16427.8 | 2013-8-1 | 6756.75 | 2014-10-31 | 2016-6-30 |
1 | 1 | 2幢 | 16086.2 | 2013-10-1 | 6616.25 | 2015-8-13 | 2016-6-30 |
1 | 1 | 1幢及1幢地下车库 | 165615.5 | 2013-10-1 | 77938.65 | 2016-2-5 | 2016-6-30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5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4 | 1 | 商业 | 1374.25 | 33 | 毛坯房 | 2016-6-30 | 52000 |
4 | 1 | 大中型商场 | 114133.41 | 1 | 毛坯房 | 2016-6-30 | 70000 |
4 | 1 | 车位 | 3691.24 | 280 | 毛坯房 | 2016-6-30 | 3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自行车库 | 1幢负一层 | 3694 | 2016-6-30 | |
物业用房 | 2幢2层(206室、208室、210室、212室、214室、216室、217室、218室)和3层(306室、308室、310室、312室、314室、316室、317室、318室) | 878.74 | 2016-6-30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850.86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878.74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5100089 | 2幢206室、208室、210室、212室、214室、216室、217室、218室、306室、308室、310室、312室、314室、316室、317室、318室 | | 878.74 |
合计 | --- | --- | 0 | 878.74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0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4年1月22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江苏常发物业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3160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东华汽车公司 南至
现状 西至
红山路 北至
东华汽车公司 ,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在
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玄2014字004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967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824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143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本次申报
1 (幢、号)地下车库预售,预售的机动车停车位
280 个。具体分布:负一层
35 个,车位号:
807号、808号、844号至850号、863号、878号至896号、902号、908号、964号至967号 ,负二层
245 个,车位号:
345号至348号、527号至564号、566号、569号至574号、577号至586号、589号至593号、595号至640号、643号至685号、688号至697号、700号、701号、704号、708号至769号、772号至782号、784号至789号 ,负三层
0 个,车位号:
0 ,负四层
0 个,车位号:
0 。
另有
143 个机械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待竣工后,按自建商品房办理初始登记。
由于现场车位与规划核准图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车位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宽度、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未改变,本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保持一致。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21590.8 平方米,并在
1 幢
地下负二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1幢及1幢地下车库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 320006615018010132762 | 10776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3)临字第020098号 ,防治面积
212716.1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常发投资有限 公司
自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销售现场只安装与监管账号捆绑的POS机。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无 幢(楼)
无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玄国用(2011)第07235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但
1 幢
1层至6 层中有
34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大中型商场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大中型商场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市康迪亚房地产测绘事务所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杨娜 | 04914 |
冯伟兰 | 05323 |
金言 | 05322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本公司开发的玄武常发广场项目位于玄武区红山路88号,规划核准的总建筑面积为212716.1平方米,整个小区共4幢,其中办公3幢,大中型商场1幢。我公司4幢于2014年4月18日已经申办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14100042;我公司3幢于2014年10月18日已经申办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14100141;我公司2幢于2015年8月5日已经申办的预售许可证号为:2015100089。根据苏建房(2006)371号文件精神,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为规划核准的总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计850.86平方米,现留置于2幢206号、208号、210号、212号、214号、216号、217号、218号、306号、308号、310号、312号、314号、316号、317号、318号,共计878.74平方米,已达到应配建面积。
本项目地下车库共有1个,位于1幢负一层和1幢负二层,实建967个车位。
1幢负一层实建车位共计178个(车位号是790号至967号),均为人防外车位,自走式车位35个,车位号是807号、808号、844号至850号、863号、878号至896号、902号、908号、964号至967号,其中微型车位7个,车位号是844号至850号,无障碍车位4个,车位号是807号、808号、879号、880号;机械车位143个,车位编号790号-794号、795号-801号、802号-806号、809号-815号、816号-820号、821号-825号、826号-830号、831号-835号、836号-838号、839号-843号、851号-857号、858号-862号、864号-870号、871号-877号、897号-901号、903号-907号、909号-913号、914号-918号、919号-923号、924号-928号、929号-933号、934号-938号、939号-943号、944号-948号、949号-953号、954号-958号、959号-963号,人防外的143个机械车位不在本次预售范围内,待房屋竣工交付初始登记后办理公司自建商品房。
1幢负二层实建共计789个车位(车位号是001号至789号),人防内自走式车位521个(车位号是001号至344号、349号至525号,其中微型车位45个,车位号是076号、107号、130号、135号、142号、151号、154号、155号、182号、186号、191号、192号、211号、219号、239号、240号、266号、296号、327号、334号、335号、370号、371号、372号、375号、376号、484号、485号、493号、496号、497号、504号、507号、508号、510号、511号、512号、514号、515号、517号、518号、521号、522号、524号、525号);人防外自走式车位245个(车位号是345号至348号、527号至564号、566号、569号至574号、577号至586号、589号至593号、595号至640号、643号至685号、688号至697号、700号、701号、704号、708号至769号、772号至782号、784号至789号,其中微型车位29个,车位号是596号、597号、603号至606号、611号、639号、640号、643号至646号、650号、657号、710号至712号、739号、741号、751号、762号至764号、768号、772号、773号、781号、782号,无障碍车位6个,车位号是599号、617号、621号、623号、629号、632号,无障碍微型车位1个,车位号是595号);其中位于负二层有23个规划核定的车位在共有共用部位审核时发现,存在人防门开启影响车位使用等情况,我司承诺上述23个车位不在预售范围内,待竣工后,实地测量,确认不影响正常使用,初始登记后办理为公司自建商品房再予以销售(车位号为526号、565号、567号、568号、575号、576号、587号、588号、594号、641号、642号、686号、687号、698号、699号、702号、703号、705号、706号、707号、770号、771号、783号,其中641号、642号为微型车位)。
由于现场和规划核准图有些不一致,本公司已请原设计单位重新出图变更,现申报的设计变更图中地下车库布置与规划核准图在某些车位上有所调整,但车道变宽、行车路线、转弯半径均不受影响,本开发公司承诺:将来现场交付使用的车位布置与设计变更图完全一致,我公司将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江苏常发地产集团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常发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玄武常发广场 | 幢号 | 1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65%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B1级挤塑聚苯板 |
保温层厚度(mm) | 5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砂加气混凝土砌块 |
保温型式 | 外墙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自保温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00mm |
南、东、西墙 | 300mm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热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9A+6 |
南向 | 6+9A+6 |
东向 | 6+9A+6 |
西向 | 6+9A+6 |
遮阳措施 | LOW-E玻璃 |
其他节能措施 | 墙体自保温屋顶外保温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常发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6-1-25
担保函
玄武常发广场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常发投资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玄武常发广场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江苏常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东路158号(创业服务中心726号)
通讯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东路158号(创业服务中心726号)
邮政编码:
213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91320412745552096M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桂荣
联系电话:
025-82265818
授权委托人姓名:
金言
联系电话:
18913911114
签署时间:
2016-1-27
签署地点:
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