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浦口经济开发区天浦路7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 |
联系电话 |
025-89611356 |
授权委托人 |
季道明 |
联系电话 |
025-89611356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贰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3375 |
开发项目名称 |
明发新城中心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浦发改字【2013】165号 |
项目坐落 |
江浦街道浦口大道37号 |
售楼处地址 |
江浦街道浦口大道37号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王巍 |
联系电话 |
58881527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南京中百达房地产经纪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周冉 |
联系电话 |
58176666 |
用地总面积(m2) |
59056.5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空白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浦国用(2010)第04125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空白 |
土地证载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1201380060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402645.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1201380073号 |
容积率 |
5 |
绿地率 |
空白 |
建筑密度 |
空白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2020140035 |
房屋总幢数 |
5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0 |
施工单位名称 |
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空白 |
开工时间 |
2013-9-10 |
拟竣工时间 |
2016-6-30 |
备注:空白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2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1 | 05 | 40164 | 2013-9-10 | 20000 | 2014-8-23 | 2016-12-31 |
2 | 4 | 01、02、03、04 | 362481.1 | 2013-9-10 | 180000 | 2014-10-1 | 2017-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空白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05 | 办公 | 36450.4 | 512 | 毛坯房 | 2016-12-31 | 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非机动车库、物业用房 | 浦口区江浦街道浦口大道37号 | 2532.97 | 2016-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203.9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203.9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05幢一单元201 | 66.42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09 | 66.42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0 | 75.31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1 | 57.28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2 | 80.72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3 | 66.2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4 | 75.31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5 | 66 | |
本次申报 | | 05幢二单元216 | 80.72 | |
合计 | --- | --- | 634.38 | 0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1203.9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浦口区房屋产权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4-05-23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深圳市保利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06164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空白 南至
空白 西至
空白 北至
空白 ,于
空白 年
空白 月
空白 日在
空白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空白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1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2259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124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工程尚未竣工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01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目前由于
易地建设 原因,人防范围暂未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05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口支行 | 01600120480000233 |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空白 ,防治面积
空白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中百达房地产经纪代理有限 公司
代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0 幢(楼)
0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浦国用(2010)第04125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商务金融用地,其它商服用地 。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开源房地产测绘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无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陈骏 | 02959 |
於莉 | 0821 |
胥媛 | 02961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空白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明发科技商务城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市第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明发新城中心 | 幢号 | 05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50%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阻燃型挤塑聚苯板(XPS) |
保温层厚度(mm) | 5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混凝土多孔砖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水泥发泡保温板II型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50 |
南、东、西墙 | 5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隔热铝合窗框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12A+6透明外窗 |
南向 | 6+12A+6透明外窗 |
东向 | 6+12A+6透明外窗 |
西向 | 6+12A+6透明外窗 |
遮阳措施 | 玻璃自遮阳 平板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4-8-20
担保函
明发新城中心05幢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明发科技商务城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江北新城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明发新城中心05幢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明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明发科技商务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1号,南京高新开发区商务办公楼413-34室
通讯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滨江大道1号,南京高新开发区商务办公楼413-34室
邮政编码:
210000,2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100400017072,320100400030970
法定代表人姓名:
黄焕明,黄焕明
联系电话:
025-58860808
授权委托人姓名:
季道明
联系电话:
025-89611356
签署时间:
2014-8-18
签署地点: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