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 京 市 商 品 房 预 售 方 案
编 号117443
开发企业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项目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申报日期2015-4-1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4、□为可选项,用“√”或“×”选定。
5、本方案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报栏填写,上传并打印提交。
南京市商品房预售方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 项目基本情况(以独立的建筑区划为单位)
开发企业名称 |
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南京市雨花台区石华街16号 |
法定代表人 |
陈锋 |
联系电话 |
83518333 |
授权委托人 |
朱嘉鼎 |
联系电话 |
13645167895 |
开发资质等级 |
暂定貳级 |
资质证书编号 |
南京KF13135 |
开发项目名称 |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
项目核准决定文书号 |
宁发改投资字【2013】286号、287号、288号、289号、290号、291号 |
项目坐落 |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
售楼处地址 |
南京市高铁南站南广场一楼 |
开发企业销售负责人 |
朱嘉鼎 |
联系电话 |
13645167895 |
代理销售公司名称 |
江苏新景祥房地产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
代理销售公司负责人 |
卢增文 |
联系电话 |
58815217 |
用地总面积(m2) |
93526.4 |
土地出让合同号 |
3201012012CR0046 |
土地使用证号 |
宁雨国用(2013)第09194号、宁雨国用(2013)第09195号、宁雨国用(2014)第04254号、宁雨国用(2014)第06476号、宁雨国用(2014)第06477号、宁雨国用(2014)第06478号 |
土地使用年限 |
终止日期2053年6月27日 |
土地证载用途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
地字第320114201310159号 |
拟规划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含地上、地下)(m2)
|
628835.4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
建字第320114201310490号、建字第320114201310491号 |
容积率 |
4.09 |
绿地率 |
20.18% |
建筑密度 |
37.19% |
施工许可证号 |
320100020140013 |
房屋总幢数 |
13 |
其中住宅总幢数 |
0 |
施工单位名称 |
中建八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冶金工业部华东勘察基础工程总公司 |
监理单位名称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开工时间 |
2013-10-22 |
拟竣工时间 |
2018-12-31 |
备注:开工时间、拟竣工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竣工时间为准。 |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交房时间 |
1 | 5 | 民智路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 69417.9 | 2013-10-22 | 183000 | 2015-4-25 | 2017-6-30 |
2 | 4 | E幢、F幢、G幢、J幢 | 125190.82 | 2015-4-30 | 180000 | 2015-10-1 | 2017-12-31 |
3 | 4 | L幢、M幢、N幢、K幢 | 138704.42 | 2015-9-10 | 180000 | 2016-5-1 | 2018-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1 日(<10)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销售面积(㎡) | 套数(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拟销售均价(元/㎡,车位:万元/个) |
1 | 民智路10号(公安门牌) | 储藏室 | 200.95 | 9 | 毛坯房 | 2017-3-31 | 25000 |
1 | 民智路10号(公安门牌) | 商业 | 1043.11 | 18 | 毛坯房 | 2017-3-31 | 80000 |
1 | 民智路10号(公安门牌) | 酒店式公寓 | 13930.71 | 269 | 毛坯房 | 2017-3-31 | 25000 |
1 | 民智路11号(公安门牌) | 商业 | 697.16 | 14 | 毛坯房 | 2017-6-30 | 80000 |
1 | 民智路11号(公安门牌) | 办公 | 8825.68 | 168 | 毛坯房 | 2017-6-30 | 25000 |
1 | 民智路12号(公安门牌) | 办公 | 14722.16 | 132 | 毛坯房 | 2017-3-31 | 25000 |
1 | 民智路12号(公安门牌) | 商业 | 1013.87 | 19 | 毛坯房 | 2017-3-31 | 80000 |
1 | 民智路13号(公安门牌) | 办公 | 8527.55 | 150 | 毛坯房 | 2017-6-30 | 25000 |
1 | 民智路13号(公安门牌) | 商业 | 682.92 | 10 | 毛坯房 | 2017-6-30 | 80000 |
1 | 民智路13号(公安门牌) | 储藏室 | 122.64 | 9 | 毛坯房 | 2017-6-30 | 2500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宾馆 | 民智路9号1室(公安门牌) | 22677.2 | 2017-6-30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自行车库 | 项目一期、二期负一楼部分 | 5470 | 2017-12-31 | |
配电间 | 项目一期、二期负一楼部分 | 2379 | 2017-12-31 | |
物业用房 | 项目二期J幢3楼 | 1536.6 | 2017-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建筑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无数据---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2515.3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536.6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民智路11号11-1号、11-10号、11-11号、11-12号、312室(公安门牌) | 291.83 | |
合计 | --- | --- | 291.83 | 0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2223.47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协议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5年3月8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证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4068 。
本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四至界限东至
明城大道 南至
诚信街 西至
六朝路 北至
金阳东街 ,于
2015 年
1 月
16 日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住房和建设局 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编号为
2015年雨字01 号。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本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3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5794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5794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配建的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人防范围内的机动停车位,向小区业主出租,租赁的期限不超过3年。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产权车位,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租金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租赁期满,继续出售时,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工程进度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办理地下车库所有权初始登记后进行现售。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33367 平方米,并在
民智路9号、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E幢、F幢、G幢、J幢、L幢、M幢、N幢、K 幢
地下三层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幢号 | 监管银行 | 监管账号 | 监管额度(万元) | 变更情况 |
民智路1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4301023029100008819 | 12737.5 | |
民智路1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 4301023029100008819 | 6769.7 | |
民智路9号、11号、1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建邺支行 | 501463923418 | 22445.04 | |
六、权利瑕疵说明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中,
民智路9号、11号、13号、10号、12号(公安门牌) 幢的土地使用权已办理土地抵押,抵押权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 ,抵押金额为
30000万元 ,抵押期限为
2014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21日 。该抵押权人已于
2015-4-1 书面同意我司申办
民智路13号、11号、10号、12号(公安门牌) 幢预售许可证并上市销售。
七、白蚁防治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房屋建设工程白蚁预防(临时)证明》,编号:宁房蚁防证
(2014)临字第020063、020064 ,防治面积
129813.2 ㎡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江苏新景祥房地产经纪股份有限 公司
代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4、本次申报的
民智路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幢(楼)
11号、12号、13号为1-11层;10号为1-13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5、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雨国用(2013)第09194号、宁雨国用(2013)第09195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住宿餐饮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但
民智路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幢
1-13 层中有
780 套商品房规划核准图中标注的用途为
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 ,针对上述土地与规划用途不一致的问题,我司承诺,在办理上述房屋初始登记之前,先行到土地部门办理用途变更,增加
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 用途。
6、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7、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民智路10号、11号、12号、13号(公安门牌)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8、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朱嘉鼎 | 0000005302 |
周琪 | 0000005304 |
傅通 | 0000005303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移交等情况)。
一、本项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条第二款约定:(1)E、F地块可配建酒店式公寓,但两块地酒店式公寓配建比例分别不得超过E、F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2)地块建筑高度远期不超过要点高度控制要求,在机场搬迁前按照机场限高45米进行建设。
二、目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只核发至民智路10号1-13层,11号1-11层,12号1-11层,13号1-11层(公安门牌)。民智路10号14-20层,11号12-24层,12号12-24层,13号12-26层(公安门牌)楼层待机场搬迁后再行许可。故本次只申领民智路10号1-13层,11号1-11层,12号1-11层,13号1-11层(公安门牌)的预售许可。
三、我公司根据“宁建产监字(2015)189号文件”精神已拟定《关于证大喜玛拉雅商业中心商品房销售预案的请示》并已报雨花台区政府备案,且将在售楼处予以公示。项目因地处空军南京大校场机场通行净空保护范围内,在机场搬迁前按照规划核准机场限高(45米)进行建设。空军机场搬迁存在不确定因素,如果因搬迁延迟,导致所售房屋延期交付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将在购房合同中进行约定。我司如违约,将承担未按时交付或无法按此方案实施导致的经济法律责任。
四、本次申报储藏间共18套,编号为:民智路13号(公安门牌)2室(13.65㎡)、3室(13.58㎡)、4室(13.58㎡)、5室(13.73㎡)、6室(13.59㎡)、7室(13.56㎡)、8室(13.7㎡)、9室(13.6㎡)、11室(13.65㎡),合计建筑面积为122.64㎡;民智路10号(公安门牌)1室(22.16㎡)、2室(22.41㎡)、3室(22.41㎡)、4室(22.5㎡)、5室(22.22㎡)、6室(22.36㎡)、7室(22.4㎡)、8室(22.32㎡)、9室(22.17㎡),合计建筑面积为200.95㎡。我司承诺以上储藏间只销售于本层业主,不对外销售,在销售合同中告知购房人。我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如因此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由我司承担。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 幢号 | 民智路9号、10号、11号、12号、13号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该建筑各项规定性指标均满足要求,能耗按50%计算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复合材料保温板(导热系数0.07) |
保温层厚度(mm) | 150mm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200厚加气砼砌块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岩棉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40mm |
南、东、西墙 | 40mm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热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LOW-E+12A+6 中空透明玻璃 |
南向 | 6LOW-E+12A+6 中空透明玻璃 |
东向 | 6LOW-E+12A+6 中空透明玻璃 |
西向 | 6LOW-E+12A+6 中空透明玻璃 |
遮阳措施 | 玻璃自遮阳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5-4-1
担保函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证大大拇指商业发展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喜玛拉雅商业中心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上海证大置业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陆路3081号二楼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陆路3081号二楼
邮政编码:
20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15400062621
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锋
联系电话:
021-33927537
授权委托人姓名:
朱嘉鼎
联系电话:
13645167895
签署时间:
2015-3-20
签署地点: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