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可信。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交付时间 |
1 | 2 | 07幢、08幢 | 42522.4 | 2013-6-6 | 85044.8 | 2013-11-12 | 2015-12-31 |
1 | 1 | 06幢 | 24142.3 | 2013-6-6 | 48284.6 | 2013-12-26 | 2015-12-31 |
2 | 2 | 04幢、05幢 | 135768.82 | 2013-12-1 | 300000.54 | 2014-10-1 | 2016-12-30 |
3 | 6 | 01幢、02幢、03幢、09幢、10幢、11幢 | 342295.86 | 2014-6-6 | 410755.03 | 2015-5-1 | 2017-5-30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请预售的房屋在核准预售后第
3 日开盘,具体为:
期数 | 幢号 | 用途 | 面积(㎡) | 数量(套、间、个) | 装修类型 | 拟交付时间 | 装修单价(元/㎡) |
1 | 06幢 | 一般住宅 | 24204.68 | 231 | 毛坯房 | 2015-12-31 | 0 |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和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 | 03-1幢二层 | 150 | 2017-5-30 | |
商业金融服务 | 10幢商业综合体一层 | 500 | 2017-5-30 | |
净菜市场 | 10幢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 | 2500 | 2017-5-30 | |
公共厕所 | 03-1幢圆盘一层 | 60 | 2017-5-30 | |
文化 | 04-1幢二层 | 500 | 2017-5-30 | |
体育活动 | 04-1幢一层 | 500 | 2017-5-30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及公共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自行车库 | 06幢、07幢、08幢负一层 | 1791.51 | 2017-5-30 | 其他的自行车库在规划审核中,建筑面积及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 |
为小区服务的设备用房 | 07幢、08幢区域周边地下室、06幢区域周边地下室、04幢、05幢区域周边地下室 | 3849 | 2016-12-30 | 建筑面积及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06幢、07幢、08幢预计交付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
物业用房 | 11幢二层,03幢二、三层局部,04幢二、三层局部 | 1700 | 2017-5-30 | 物业用房建筑面积及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和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学校 | 小学18班、初中18班 | 31800 | 2013-9-1 |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已交付使用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该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643.33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700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13100132 | 08幢1单元102室、2单元102室、2单元203室 | 247.79 | |
合计 | --- | --- | 247.79 | 0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1395.54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3年10月12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物企(2003)035 。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该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2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3330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2770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560 个。
为该项目配建的地面机动车库及地下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库(位),我司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租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 地下人防范围内的机动车停车位,提供给小区业主
有偿 使用。产权属于我司的机动车库、机动车停车位,在房屋竣工交付且小区业主入住后尚未售出的,将有期限的出租给小区业主停放车辆,租金按相关规定收取,租赁期满,我司可继续出售,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若有剩余产权车位,我司将向有需求的本小区业主出售第二个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地下车库规划正在审核中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
后期申报
01幢、02幢、03幢、09幢、10幢、11 幢房屋预售时,一并申报。
6、人防范围
目前由于
地下车库规划正在审核中 原因,人防范围暂未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本次申报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分别是:
06 幢(楼)为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 行(监管帐号为
3020203002222921 ) ,监管资金总额为
7151.41 万元。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若该项目因债权债务纠纷,司法部门需冻结、划扣企业资金时,我司将提供其他有足够资金的账户予以配合,并及时书面告知预售资金监管部门。
六、本期拟销售商品房价格(毛坯价格)
价格\类别 | 住宅 (元/m2) | 商业 (元/m2) | 办公 (元/m2) | 车位 (万元/个) | 酒店式公寓 (元/m2) |
最高价 | 29140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最低价 | 22610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均价 | 24564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七、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蓝风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南京同进房产咨询有限 公司
代销 。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执行南京市商品住房限购规定,不参与、不介绍、不诱导购房人规避限购政策,自觉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并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如有违反,一经查实,愿接受管理部门的处理。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电脑摇号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下国用(2010)第05870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孟俊 | 04700 |
王少博 | 04701 |
张倩 | 04703 |
经玉东 | 04009 |
邓潇 | 04100 |
谢飞飞 | 04008 |
王珊 | 已报名,未培训 |
李巧云 | 已报名,未培训 |
郑焱 | 已报名,未培训 |
备注:销售人员应持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上岗。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一、按照宁建物字(2013)820号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第一条“建设工程规划审定意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领取时间在2013年5月1日前的项目,可按照《条例》修订前的标准配置物业服务用房”的要求。金陵湾小区项目于2012年11月8日取得了南京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审定意见通知书(宁规方案(2012)01495号),符合通知要求的在2013年5月1日前的项目,故金陵湾小区按照总建筑面积3‰配置物业用房1643.33平方米。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本项目地址为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金陵湾小区,划定物业管理区域为东至郑和南路,南至定淮门大街,西至扬子江大道,北至扬子江大道,我司于2013年10月22日已在南京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做了金陵湾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备案编号:2013GL字002号。二、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需我司无偿移交给政府的是1、滨江大道工程(下关大桥-定淮门大桥),项目规模高架6车道,道路长度1540米,桥梁长度1150米。2、规划三路(三汊河南路-边江,),项目规模路幅24米,长度650米。3、三汊河河口公园,项目规模占地约3.8公顷。4、规划二路(滨江大道-规划三路),项目规模路幅24米,长度305米。5、学校,项目规模占地约3.18公顷,36轨(小学18班,初中18班)。6、沿江绿化带,项目规模占地约5.1公顷。7、改造用地北侧原有厂房为基本社区中心(因下关区政府为实施三汊河片区旧城改造(滨江大道下关段),安排下关区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实施拆迁,用地北侧内原有厂房也一并拆除了。2013年我司在交地过程中,红线范围内已无需要改造的厂房。)。其中文化活动建于04-1幢二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体育活动04-1幢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于03-1幢二层,建筑面积150平方米,商业金融服务建于10幢商业综合体一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净菜市场建于10幢商业综合体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公共厕所建于03-1幢圆盘一层,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设施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第三章第十一条建成后不移交政府部门(上述房屋的面积与位置以最终规划核准和实测面积为准),待竣工交付初始登记后办理为我司自建商品房。其中设置一处面积不小于2500平方米公交首未站未明确权属,待竣工交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三、根据南京市规划局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的规划指标需设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社会福利与保障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建筑面积不得小于500平方米,以上设施未明确权属待竣工交付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我司承诺以上情况属实,由此引起的一切纠纷由我公司承担。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陵湾小区 | 幢号 | 06幢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采暖22w/㎡,制冷24w/㎡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复合发泡水泥板 |
保温层厚度(mm) | 10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外墙涂料,部分石材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硬质岩棉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5 |
南、东、西墙 | 35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5+12A+5 |
南向 | 5+12A+5、5+19A+5 |
东向 | 5+12A+5 |
西向 | 5+12A+5 |
遮阳措施 | 中置遮阳百叶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白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3-12-16
担保函
金陵湾小区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一人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公司,我司保证在
恒盛江旭(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金陵湾小区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上海鑫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
凯滨路19弄12号101室
通讯地址:
上海东安路888号甲
邮政编码:
200232
营业执照注册号:
310104000381079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严志荣
联系电话:
021-60839988
授权委托人姓名:
王珊
联系电话:
021-60839988
签署时间:
2013-11-22
签署地点:
上海徐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