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可信。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3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交付时间 |
1 | 5 | 1、2、5、7、8 | 27823.4 | 2012-7-5 | 29033 | 2012-10-8 | 2013-12-31 |
2 | 9 | 3、4、9、10、11、12、13、14、17,一期地下车库 | 99536.5 | 2012-7-5 | 103864 | 2012-11-30 | 2014-12-31 |
3 | 37 | 6,15-16,18-52幢 | 332640.1 | 2013-4-1 | 347102 | 2013-9-2 | 2016-12-31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为第
1 期中的
1、2、5、7、8 幢,预售建筑面积约
27320.63 平方米,用途分别为
住宅 、
储藏室 、
空白 ,共计房屋
136 套,其中住宅
128 套,面积
26819.85 m
2。
上述房屋中
1、2、5、7、8 幢
128 套交付标准为毛坯,竣工交付日期
2013-12-31 ;
开盘日期为领证后第
9 日(小于10日内)。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和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幼儿园 | 50幢 | 3147.47 | 2016-12-31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及公共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物业管理用房 | 52幢三层 | 1335 | 2012-12-31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和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行政管理中心 | 52幢二层 | 1200 | 2012-12-31 | |
社区服务中心 | 52幢一层 | 1000 | 2012-12-31 | |
派出所 | 51幢二层 | 1500 | 2012-12-31 | |
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 51幢三层 | 2500 | 2012-12-31 | |
公共厕所 | 项目东南角 | 60 | 2012-12-31 | |
垃圾站 | 项目东南角 | 100 | 2012-12-31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该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1350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1335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本次申报 | | 1幢202室 | 277.59 | |
合计 | --- | --- | 277.59 | 0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1072.41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招投标 方式选聘,并向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12年6月15日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上海高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建)1111009 。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该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5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1668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1668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0 个。
为该项目配建的地面机动车库及地下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库(位),我司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 地下人防范围内的机动车停车位,提供给小区业主
有偿 使用。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我司将向有需求的业主出售第二个机动车停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50700 平方米,并在
1-4、8-9、12-13、17-18、22、24、27、37、41、43-45、47-51、53、54 幢
-2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本次申报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分别是:
1、2、5、7、8 幢(楼)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龙江支行 银行(监管帐号为
93140155000000106 ) ,监管资金总额为
5598 万元。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
六、本期拟销售商品房价格(毛坯价格)
价格\类别 | 住宅 (元/m2) | 商业 (元/m2) | 办公 (元/m2) | 车位 (万元/个) | 储藏室 |
最高价 | 39057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10000 |
最低价 | 22250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10000 |
均价 | 26912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10000 |
七、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计
136 套商品房,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策源经纪有限 公司
代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本次申报的
1、2、5、7、8 幢(楼)
-1-7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栖国用(2012)第00810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巨鑫房地产测绘有限责任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不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牛雪 | 03537 |
余钰 | 03536 |
马丽 | 01267 |
备注:售楼现场经过培训取得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的不得少于3人。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1、本次申报1、2、5、7、8幢预售许可,其中5、7幢房屋负一层一共有8间储藏室,面积为500.78平米。其中5幢有4间储藏室,室号为1室-4室,面积分别为:42.7平方米、84.01平方米、84.01平方米、39.67平方米,合计250.39平米。7幢有4间储藏室,室号为1室-4室,面积分别为:42.7平方米、84.01平方米、84.01平方米、39.67平方米,合计250.39平米。上述储藏室单价均为10000元/平方米,我司承诺储藏室不单独对外销售,只销售给本幢业主,并在合同中告知,若因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本开发公司承担责任。
2、根据土地出让合同要求:(1)、地块内配建12班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不小于4700平方米。(2)、沿宁杭公路布置居住区级社区中心一处,占地不小于3公顷,其中行政管理中心12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1000平方米、派出所1500平方米、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2500平方米、公共厕所60平方米、垃圾站100平方米由受让人出资建设,于全部项目竣工前建成并无偿移交政府。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因我司开发资质为暂定资质,若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本项目的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则变更为
南京润昌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附担保函),该公司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赔偿能力(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复地东郡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御钟山花园 | 幢号 | 1、2、5、7、8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50%节能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发泡水泥板I型 |
保温层厚度(mm) | 90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页岩模数砖 |
保温型式 | 外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玻璃棉,局部阳台墙面为30厚发泡水泥版II型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50 |
南、东、西墙 | 5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断桥铝合金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6low-e+12空气+6 |
南向 | 6 +12空气+6 |
东向 | 6 +12空气+6 |
西向 | 6 +12空气+6 |
遮阳措施 | 彩铝百页遮阳卷帘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气源热泵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复地东郡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2-9-26
担保函
御钟山花园 业主:
我公司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赔偿能力的
有限 公司,我司保证在
南京复地东郡置业有限 公司出现歇业等清算情况时,在法定的保修期内为该司销售的
御钟山花园 项目的工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南京润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市下关区东井村100号
通讯地址:
南京市下关区东井村100号
邮政编码:
210018
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100000143851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华
联系电话:
86970710
授权委托人姓名:
徐金平
联系电话:
13951992690
签署时间:
2012-9-1
签署地点: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马群街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