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写 说 明
1、本方案有关资料填写必须真实、可信。
2、申请预售房屋面积应由具有房地产测绘资格机构预测算。
3、本方案中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应由收件人员与原件核对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核对一致”印章并签字后方可生效。
二、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情况
该项目拟分
6 期开发建设,具体情况如下:
期数 | 幢数 | 幢号 | 建筑面积 (m2) | 拟开工时间 | 期内投资(万元) | 拟上市销售时间 | 拟竣工交付时间 |
1 | 4 | 14、15、16、17 | 17150.43 | 2009-1-1 | 7717.69 | 2009-4-19 | 2010-7-30 |
2 | 5 | 19、20、21、22、23 | 55456.64 | 2009-6-1 | 24955.48 | 2009-8-8 | 2012-4-30 |
3 | 5 | 01、02、03、04、05 | 22271.55 | 2009-9-1 | 10022.19 | 2009-11-10 | 2011-8-31 |
4 | 4 | 9、11、18、24 | 28126.81 | 2010-1-1 | 12657.06 | 2010-4-8 | 2012-4-30 |
5 | 2 | 10、13 | 10924.86 | 2009-12-1 | 4918.18 | 2010-8-31 | 2011-10-31 |
6 | 4 | 6、7、8、12 | 16205.07 | 2010-1-1 | 7292.28 | 2010-10-1 | 2012-4-30 |
三、本次申请预售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为第
5 期中的
2 幢,预售建筑面积约
10924.86 平方米,用途分别为
住宅 、
空白 、
空白 ,共计房屋
118 套,其中住宅
118 套,面积
10924.86 m
2。
上述房屋中
2 幢
118 套交付标准为毛坯,竣工交付日期
2011-10-31 ;
开盘日期为领证后第
1 日(小于10日内)。
四、项目配建附属房屋相关情况
1、属开发企业所有的房屋和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社区文化活动用房 | 20-1幢 | 400.67 | 2012-4-30 | |
社区管理用房 | 18-1幢 | 363.87 | 2012-4-30 | |
社区卫生服务站 | 18幢 | 125 | 2012-4-30 | |
托老所 | 18-1幢 | 603 | 2012-4-30 | |
2、未计入分摊属全体业主所有的房屋及公共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物业管理用房 | 21幢 | 763.35 | 2011-4-30 | |
3、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相关部门的房屋和设施
名称 | 坐落位置(幢号) | 面积(㎡) | 预计交付时间 | 备注 |
小学 | 浦珠北路59号 | 14227.94 | 2010-6-30 | |
4、物业管理用房与物业管理相关情况
该项目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
32.77 平方米,规划核定的物业管理用房
32.77 平方米。
物业管理用房申报明细
申报情况 | 预售许可证号 | 坐落位置(幢号、室号) | 临时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正式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
前期已申报 | 200930059 | 21-101/201 | 0 | 763.35 |
前期已申报 | 200930019 | 17幢1层 | 349.76 | 0 |
合计 | --- | --- | 349.76 | 763.35 |
备注 | 未达配建标准的 空白 ㎡,在后期申报时补足,凡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在初始登记前完成正式物业管理用房置换手续。 |
该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选聘,并向
浦口区房产局物业管理办公室 进行备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于
2008-12-26 签订,前期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南京大华锦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资质证号
苏物业宁字第3412号 。
5、机动车库、车位相关情况
该项目按规划配建机动车停车库
4 个,室内机动车停车位
886 个,其中自走式机动车停车位
886 个;机械立体式机动车停车位
空白 个。
为该项目配建的地面机动车库及地下人防范围外的自走式机动车停车库(位),我司将采取向小区业主
出售 的方式处置,机械停车位采取向小区业主
空白 的方式处置,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并在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 地下人防范围内的机动车停车位,提供给小区业主
有偿 使用。
本项目全部交付半年后,销售率达到90%以上时,我司将向有需求的业主出售第二个机动车停车位,出售之前我司将在小区主出入口、车库出入口等处进行售前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
规划核定的地面露天机动车停车位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
目前由于
现场未竣工的 原因,地下车库尚不具备申报条件,我司拟在办理地下车库所有权初始登记后进行现售。
6、人防范围
根据南京市人防办核定,该项目必建人防面积为
8506 平方米,并在
19-23 幢
-1 层内划定。
五、预售资金监管情况
本次申报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分别是:
10、13 幢(楼)为
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市新街口支行天福园支行 银行(监管帐号为
03331113101040007106 ) ,监管资金总额为
2747.89 万元。预售资金将优先用于后续工程建设,我司承诺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保证不挪作他用。
六、本期拟销售商品房价格(毛坯价格)
价格\类别 | 住宅 (元/m2) | 商业 (元/m2) | 办公 (元/m2) | 车位 (万元/个) | 其它 |
最高价 | 12350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最低价 | 7997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均价 | 9400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空白 |
七、权利瑕疵说明
空白。
八、相关承诺
1、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计
118 套商品房,在领取预售许可证后按上述约定日期一次性公开对外销售,由
南京大华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
自销 。
2、本次申报预售的项目,将在销售现场按规定公示相关房屋信息,若供需矛盾突出,我司将采取
先到先选 方式进行公开销售。附应急处理预案。。
3、本次申报的
空白 幢(楼)
空白 层,在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同时,申请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我司承诺,按认购协议约定时间及时解押与客户签约备案,不因抵押变相捂盘。
4、本次申报预售的商品房,其相应的土地证号为:
宁浦国用(2006)第07447号 , 土地证载用途为
商业、住宅 。
5、房屋预售面积由
南京开源房地产测绘有限 公司测算,具体分摊情况和公共部位详见测算报告。未经规划核准的,但后期增加的共有共用部位不计入分摊。
6、本次申报预售许可的项目
空白 可以到中国境外销售。
7、商品房销售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 | 岗位证号 |
刘静 | 02336 |
林小梅 | 02344 |
马莉 | 01057 |
备注:售楼现场经过培训取得商品房销售人员岗位证的不得少于3人。现场公示人员与现场接待人员保持一致。 |
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团购等)。
空白
九、住房质量责任承担主体和承担方式
我司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在法定的保修期内,承担该项目的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期限和范围见《住宅质量保证书》。
十、住房能源消耗指标和节能措施
建设单位 | 南京大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华·锦绣华城香榭美颂花园 | 幢号 | 10、13 |
住房能源消耗指标 | 10幢:26.40kwh/m2 13幢:26.53kwh/m2 |
屋面保温 | 保温材料种类 |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板 |
保温层厚度(mm) | 45 |
外墙保温 | 墙体材料 | 小型混凝土空心砌块 |
保温型式 | 内外结合 |
保温材料种类 | 聚苯颗粒保温浆料,石膏保温砂浆 |
保温层厚度(mm) | 北 墙 | 30 |
南、东、西墙 | 30 |
外门窗 | 窗框型材 | 塑钢 |
窗玻璃材料 | 北向 | 双面钢化玻璃 |
南向 | 双面钢化玻璃 |
东向 | 双面钢化玻璃 |
西向 | 双面钢化玻璃 |
遮阳措施 | 活动式卷帘 |
其他节能措施 | 空气源热泵热水系统 |
我公司对本预售方案的真实性作出郑重承诺,并将切实履行。
开发企业名称:(签章)南京大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