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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昨听证

日期 :  2004-12-16 浏览次数 : 766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昨天,《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这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规定的听证会,引来100多位市民报名参加,最终15位市民代表在会上发表了意见。记者了解到,这是我市政府规章立法的首次听证会。 居民和工地矛盾不断   参加听证会的市民邓安宁女士提出,金川河整治夜间施工时,到晚上10点之后噪音仍让周围居民无法入睡,居民和工地矛盾不断。而来自某开发公司的王永加则提出,环保部门规定夜间即每天晚上10点至次日早晨6点不准施工;交管部门又规定施工车辆早上8点到晚上8点30分不准通行,算下来,施工单位真正能开工的时间就只有3个半小时。   市交管局黄副科长说,城市道路畅通、夜间施工与保证市民夜间正常休息,三者之间确实存在很大矛盾,目前也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建议有关部门深入研讨。 堵住以罚代管漏洞   《草案》第五章中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是昨天听证的焦点。比如第40条第9款中对未规定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的,要处以罚款。代表马茂明提出,国家的上位法对此规定是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勒令停工,南京法规不能一罚了之。   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总工程师魏大平认为,目前规定罚额最高仅3万元,但这一额度对一个上规模的建筑企业来说只是小菜一碟,起不到什么威慑作用。   来自中华门社区的刘光德认为,规定不仅要把罚款写进去,还应勒令情节严重的停工整顿。加大处罚额的同时,要杜绝以罚代管。 别忘给民工盖厕所   家门口有工地的居民不少都有这样的经历,只要夜里下雨,早晨起来楼道里就有一股怪怪的味;一些在建住宅小区里,购房者买下的新房也常成为民工夜间方便的地方。魏大平认为,目前工地对民工的宿舍和食堂卫生抓得都很紧,唯独忽略了“方便”问题。一些工期长、离公厕远的地方,要在工地上建临时公厕,并安排人定时打扫,这些在条款中应该有所反映。 污染问题怎么解决   一些建筑工地扬尘严重,怎么解决?《草案》针对这一情况,要求在鼓楼、白下、玄武、建邺、下关、秦淮区范围内的工地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表示,散装水泥是粉尘污染的一大源头,规定中的禁用范围应该扩大到江宁的东山镇、浦口区、高淳县等地。代表郑福建也建议,对于老百姓聚集的区县政府所在地也要考虑推广使用预拌水泥,如果郊区的尘土污染得不到防治,市区的防治效果也要大打折扣了。              来源:南京日报 编辑:晓蕾  责任编辑: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