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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申报公示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对正在申请核定第五批物业管理三级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对外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 2004.10.25――2004..11.2
1、南京真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程正 联系电话:52162112
托管物业:江宁市政建设总公司基础二公司 托管面积(万平方米):0.39
2、南京万达购物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汤天伟 联系电话:84783800
托管物业:万达购物广场 托管面积(万平方米):5
3、溧水县盛荣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法定人代表:张勇 联系电话:83881867
4、南京鑫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杨妹妹 联系电话:13585181876
5、南京盛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黄桂芳 联系电话:13951937429
6、南京康永泰科工贸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李玉霞 联系电话:85280633
7、南京快乐世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唐伟年 联系电话:13057677786
8、南京金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人代表:殷勇 联系电话:57200588
托管物业:龙山名府 托管面积(万平方米):2.6
物业管理部门希望通过将这些企业主要情况进行公示,如市民对公示企业申报情况的真实性有疑义或企业一年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请与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联系:
1、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
2、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委托给他人的;
3、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
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途的;
5、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6、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7、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8、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的;
9、与物业管理招标人或者其他物业管理投标人相互串通,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10、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投诉较多,经查证属实的;
11、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业务的;
12、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13、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
联系电话:84702931 留言信箱:ma785@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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