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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公开征集意见反馈

日期 :  2021-11-24 浏览次数 : 10803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市房产局就起草的《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于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公开征集意见。此期间,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召开部分区级管理部门和住房租赁企业意见征求会议等方式,共收到3条意见建议,采纳3条,具体如下:
    1、建议一:将《南京市住房租赁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中“住房租赁合同应备案而未备案的”调整为“住房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应备案而未备案的”。在新修改的文本中予以采纳;
    2、建议二:将《市住房租赁企业高管及店长(管家)信用评价标准》中“提供服务的住房租赁合同应备案而未备案的”调整为“提供服务的住房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条件,应备案而未备案的”。在新修改的文本中予以采纳;
    3、建议三:对性质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租赁企业信用评级“一票否决”,相关事件经调查属实后直接评定为D级。在新修改的文本中予以采纳。
    特此反馈。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