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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产局多措并举扎实做好开具购房证明工作
文章来源: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发布时间:2021-07-23 15:35  阅读次数: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根据市政府相关专题会议部署,6月28日起,我市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部门调整为市、区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实现平稳有序交接,市房产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通过压实工作责任、优化业务流程、建立协调机制、防范岗位风险,确保了购房证明开具、复审、质检等各环节服务高质量、运转高效率。截至7月21日,全市线上线下共开具购房证明1.8万余件。

一是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市房产局牵头,会同公安、规划资源、城建、人社、税务、大数据、司法等各相关部门,成立了协调工作组、联络工作组和日常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协作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先后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议、房产业务研讨会议十余次,全面梳理政策,及时沟通信息,提出完善措施。

二是精准施策,规范业务流程规则。制定《关于服务窗口开具购房证明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调整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的通告》,明确工作目标、业务种类、窗口设置、业务流程、工作机制等具体事项。市房产局购房证明日常工作小组结合窗口开具工作实际,及时对开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予以规范明确,截至目前,已印发了3期《开具购房证明业务注意事项》,明确了26条业务规则,梳理了典型案例并下发执行,统一执行标准。

三是强化保障,完善升级业务系统。为保障购房证明开具工作,细致梳理了购房证明系统中包括增加人像采集、复审、购房证明样式等24项业务需求并提交相关单位升级。加大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全市集中授课、各区分批次培训、窗口工作人员跟班学习、上机实操等方式,轮训全市所有相关业务人员,保证所有人员业务熟悉、操作熟练,确保群众业务办理不受影响。

四是防范风险,建立复审质检机制。为进一步保证开具购房证明质量,减少廉政风险,市房产局要求各单位成立复审部门或配置复审人员,对窗口工作人员无法通过购房证明系统、材料出具部门的官方网站或APP等途径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性进行核验的,进行复审;并要求对窗口开具购房证明业务进行抽检率不少于20%的质检。

五是部门协同,严惩虚假申报行为。对于购房证明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规定2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人才购房证明的申请,1年内不予受理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其他类购房证明的申请,情节严重的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此举对虚假申报行为切实起到了震慑作用,截至7月16日,已发现10起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证明的案例,查实后已及时按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