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行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市房产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开展2020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2020年12月31日前(含)已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根据备案经纪机构的基本信息和查证属实的良好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按照《南京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及评价标准,计算信用分值,确定信用等级。
经纪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级(信用优秀)、B级(信用合格)、C级(失信警告)三个等级。A级得分大于等于100分,B级得分大于等于80分,C级得分大于等于60分,低于60分,不予评级,列入失信机构名单。
信用评定公示
评定结果将于3月底,通过南京网上房地产网站等渠道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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