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市场执法检查一直在路上
市交易中心
南京房地产市场
南京房地产市场
微信号
gh_e1de9a856842
功能介绍
发布房产交易和市场管理资讯,提供房产交易便民精准信息。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期待您的关注!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吧
现场
检查
今年以来,市交易中心在市房产局领导下,多次对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不断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1月底,中心再次随机抽取了我市32家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针对经纪机构备案信息、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和明示牌等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配合开展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部分经纪机构存在未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从业人员未持明示牌上岗等问题,已当场督促相关经纪机构整改到位。同时,还发现
建邺区浦昕居房产经纪中心的经纪机构备案证明过期且存在异地经营行为、南京为之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未办理经纪机构备案证明
。执法检查人员对这两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
在对南京鑫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检查中,发现该机构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和备案信息中的经营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属于异地经营违规行为。执法检查人员当场向该机构负责人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立即整改,但该负责人拒绝整改。中心拟将其计入信用档案予以公示, 并扣减信用分。
市交易中心
提醒我市广大房地产经纪机构
我市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执法检查一直在路上,面对执法检查,应当端正态度,严肃对待。
一方面在日常经营中要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做到证件齐全、规范经营。
另一方面要正视被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到位,避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
下一步
房产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房源发布检查力度。房源发布前,相关经纪机构须取得房屋产权人或代理人书面委托书,不得擅自发布房源信息,否则一经发现,房产部门将责令限期整改,不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将采取暂停网签资格、纳入信用档案等措施,并将相关线索移交房产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的发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轻触阅读原文
南京房地产市场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知道了
微信扫一扫
使用小程序
取消
允许
取消
允许
:
,
。
视频
小程序
赞
,轻点两下取消赞
在看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分享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