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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执业人员年度检查的通知

日期 :  2020-09-29 浏览次数 : 6430 字号 : [    ] 视力保护色 :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执业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管理,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从10月起,我中心将开展2019年度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执业人员的年检工作。为保证年检工作有序进行,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2020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地点:     鼓楼区华侨路35号414室存量房市场管理科     三、年检内容及要求:     1.办理《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年检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场所证明(产权证或租赁备案证、租赁发票原件)、《经纪执业证书》原件。     2.房地产经纪机构年检与该机构所属执业人员年检同时进行。凡机构名称、营业场所或执业人员发生变动的,其变更和年检均一并办理。     3.房地产经纪机构所设的分支机构与总公司的年检一并办理。     4.未备案在经纪机构的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员,可以自行持《经纪执业证书》办理年检手续。     5.《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应于到期日前办理年检换证手续,逾期后该经纪机构网上备案信息将予挂起,网上存量房交易密钥将停止使用。     6.对于2019年1月1日后新申办的《房地产经纪企业备案证明》不参加本次年检。     7.溧水、高淳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年检仍在本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其所属执业人员的经纪执业证书年检仍在我中心办理。

 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