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预售合同面积为房产测绘单位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规划核准图按图纸绘算得出的结果。交付办证的面积,是房产测绘单位依建设单位申请至现场,根据房屋实地状况测量绘算得出的结果,从图纸到房屋竣工,建设过程中会有局部调整和施工误差。因此,交付办证的面积与合同面积有时会有一些差异。
自行车库、架空层,避难层以及为多幢或小区服务的共有共用部位,都是不计入分摊面积的共有共用部位,没有分摊给业主。
根据《南京市房产面积测算规程》,有围护结构、且在本自然层层高范围内顶盖完全覆盖的不封闭阳台,和层高在2.20米以上的全封闭阳台,均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阳台顶部材质问题,应是由设计院根据相关设计标准设计的。阳台有围护结构,满足层高规定,顶盖覆盖完全且经规划审核批准的,就符合阳台面积计算条件。
车库及车位是由设计院根据《车库建筑设计规范》、《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相关规定设计,设计图纸经规划部门和审图中心审批,形成规划核准图,测绘单位以此为依据进行测量。现场车位尺寸如不满足规划核准图上标注的车位尺寸,则该车位标准降级或者取消。如因车位设计原因造成了停放车辆使用不便,应向设计单位和开发建设单位咨询并由其负责解释。
根据《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2011,3.2.6)车位(地下车位)等特殊房屋的数据采集相关规定,以及《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3-2009)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4.12停车位标线内容,停车位测量时,应量取相邻界址点或线界外框各自的相对位置数据,相互毗邻的停车位,取界址点或以线界中线为分隔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