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近期十分烦闷,去年她将自己闲置的一套住房,委托给一家租赁托管公司进行出租,可在开年后迟迟没有收到租赁托管公司的租金,当她找到公司办公场所,发现公司已人去楼空。
套路一:“高进低出”
套路二:“长收短付”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租赁托管公司除了采用“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经营模式外,企业资本实力和资信普遍不佳。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这类租赁托管公司注册资本往往不超过100万,且大多未实缴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也常变更,甚至被市场监管部门列为异常经营名录。这些租赁托管公司轻资产运营、缺乏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和风控措施,不具备持续竞争力,实际上就是一些小型房产中介公司“穿了个长租公寓马甲”,个别托管公司涉嫌打着住房租赁企业的旗号行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