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房地产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简介)

  南京市房地产协会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简称专委会),是南京市房地产协会的分支机构,是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单位自愿参加的从事房地产经纪业的社团组织。
  专委会的宗旨是行业服务、自律管理,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服务,为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健康和谐发展服务。
  专委会成立于一九九九年,成立后在市房地产协会和市房产管理局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指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对南京的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和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专委会秘书处的办公地址,在市房产管理局和市房地产协会所在地的华侨路35号房地产大厦414室。
  专委会主任委员:张定一;现任付主任委员:丁德新、张平刚;现有执行委员(常务委员)单位八名:南京市房屋销售置换实业有限公司、南京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南京裕兴房产经纪公司、江苏中广置业有限公司、南京顺驰不动产网络有限公司、南京网尚置业有限公司、南京三得益房地产置换有限公司、南京城开千居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专委会的主要任务:
  1、宣传贯彻房地产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自律公约,依法执业。
  2、根据会员关心的热点和难点,反映会员的呼声和建议,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服务。
  3、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受理对会员单位的投诉 ,调解在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
  4、组织开展学术研究,探讨行业理论、实务及发展规律,提高会员的理论水平。
  5、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会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
  6、结合经营活动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件,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端正行业作风。
  7、制定行业公约,规范行业行为,实行自律管理,根据经营活动情况开展行业检查评比,对会员进行资信等级评定和年审。
  8、积极对外合作交流。开展与外省市的交流活动,学习好的经验,促进专委会发展。
  9、承办房地产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委托办理的事项,接受房地产协会、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10、建立会员之间的网络平台,开展信息交流。
  11、编发会员简报,发布行业信息,传递政府对房地产业方面的信息。
  专委会现有会员96个。加入专委会的条件:一是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单位;二是承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三是按时交纳会费;四是自愿提出申请。会员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专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会员大会和专委会决定的事项,处理日常事务。专委会秘书处实行轮值秘书长制,任期半年。现当值秘书长单位是南京市房屋销售置换实业有限公司、我爱我家房屋租赁置换有限公司、南京裕兴房产经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