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权证上加载密码,是对房产权利人财产安全的一项保护性措施,同时也有效防范假冒房产权利人、伪造房产权证而产生房产交易的欺诈现象。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实行产权证加载密码措施以来,深受广大老百姓欢迎。现将此项保护性措施有关规定内容作简单介绍:

    一、密码设置
    新办房产登记的,房产权利人即可在领取房产权证时加载密码;密码由六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房产权利人可自由排列组合这六位数字,以本人易记忆为宜。

    对于以前所领房产权证的产权人,也可以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密码加载增设手续。 2002 年 10 月 8 日 以后办理房产交易并领取房产权证的,产权人可选择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到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发证窗口( 27 号)凭本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和房产权证 ( 原件 ) 直接办理权证加密。

     因为南京市房产交易登记中心是从 2002 年 10 月 8 日 开始启用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一体化登记系统办理房产证的,所以 2002 年 10 月 8 日 以前办理的产权证相关信息该系统中没有记录,不能直接加载增设密码。持此类产权证的产权人须事先在受理窗口提交增设密码申请手续。

    为保证产权人权益,增设密码申请必须由房产权利人本人自至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办理。共有房产的产权证增设密码申请手续,可由房屋所有权证持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和房产权证 ( 原件 ) 代办,其他共有人可不必前来。

    二、密码修改
    加载的密码可以修改。如权利人因故(如泄露)需要变更密码的,可持本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和房产权证 ( 原件 ) 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亲自至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接待室(华侨路 35 号一楼)办理。

    三、密码挂失
    加载密码后,权利人应妥善保管密码。权利人因遗忘等原因要求对密码挂失并补办的,可以向房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由本人持身份证明 ( 原件 ) 和房产权证 ( 原件 ) 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亲自至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接待室(华侨路 35 号一楼)办理有关手续。

    五、凭密码交易
    房产权证加载密码的,房产权利人在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时,需正确输入密码后,申请方可受理。如连续三次输入密码错误,该密码即被锁定,该房产交易登记手续当天不予受理。产权人可于三天后持本人身份证明 ( 原件 ) 和房产权证 ( 原件 ) 在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工作时间内亲自至房产交易登记中心咨询接待室(华侨路 35 号一楼)办理密码解密同时重新加载设置密码后才能进行房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