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单身未婚者,持身份证、户口本(注有未婚)到华侨路 52 号产权市场处档案馆填写具结即可; |
| 2 、房屋为婚前财产,产权人持身份证、结婚证来填写产权证登报挂失具结即可; |
| 3 、房屋为婚后财产,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或在一起的户口本)同时来,填写产权证登报挂失具结。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出具有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盖章的委托书;如果产权人去世,配偶需出具死亡证明及夫妻关系证明、身份证;如果离异,需带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内容有明确该处房产归属); |
| 4 、产权人夫妻都去世,由继承人持产权人夫妻关系证明、死亡证明和夫妻生前子女关系证明前来挂失,如有继承人无法到场,须由其出具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盖章的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前来挂失; |
| 5 、房改房挂失,夫妻双方必须带身份证、结婚证(或在一起的户口本)同时来,填写产权证登报挂失具结。 |
| 6 、其他情况或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847149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