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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登记程序
配图(一楼测绘窗口,需测绘前置除外)-----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审核制证
---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赠与合同;
3、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原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和赠与合同复印件。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房屋权属证书;
4、赠与人(产权人)、受赠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5、赠与合同:非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合同,必须经公证处公证。家庭成员之间的房产赠与,采用规范性赠与合同文本,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家庭成员指产权人的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公婆、儿媳妇、岳父母、女婿),若赠与人不能到场的,赠与合同必须公证。
6、家庭成员关系证明;
7、委托书(受赠人不能到场的,应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备注: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赠与合同文本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
四、收费标准:
1.交易、登记、测绘费
住宅:
房产交易手续费:受赠方3元/平方米
房产登记费:80元/证
配图费:20元/证
非住宅:
房产交易手续费:受赠方5元/平方米
房产登记费:550元/件
配图费:20元/证
五、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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