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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登记程序
填写买卖合同(二楼商务中心购买)---配图(一楼测绘窗口,需测绘前置除外)----打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一楼服务区)-----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审核制证
----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配图查验资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存量房买卖合同;
非成套房屋应提交买方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买卖双方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房屋权属证书;
5、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
6、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7、委托书;(卖方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公证书或律师认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8、其它证件、证明;
备注:第6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
四、收费标准
1、 交易、登记、配图费:
住宅:
房产交易手续费:转让双方各3元/平方米
房改房首次上市的,转让双方各100元/件
房产登记费:80元/证
配图资料费:20元/证
非住宅:
房产交易手续费:转让双方各5元/平方米
登记费:550元/件
配图费:20元/件
其他税费:
(1) 契税:
购买自住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2%,其他房屋转让行为的税率为4%
(2) 营业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5年转让的,出售时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含5年)转让的,出售时按售房收入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让的,出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详见地税部门文件
五、工作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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